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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1 00:53
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处理方法》现已2014 年5月4日农业部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农业部1994年8月18日发布的《内河渔业船只船员考试发证规矩》、 1998年3月2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只一般船员专业基础练习查核发证方法》、2006年3月2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矩》一起废止。
部长:韩长赋
2014年5月23日
榜首章 总则
榜首条 为加强渔业船员处理,保护渔业船员合法权益,确保渔业船只及船上人员的生命产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 例》,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渔业船只上作业的渔业船员的处理。
第三条 农业部担任全国渔业船员处理作业。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依照各自责任担任渔业船员处理作业。
第二章 渔业船员任职和发证
第四条 渔业船员实施持证上岗准则。渔业船员应当依照本方法的规矩承受练习,经考试或查核合格、获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只上作业。
在远洋渔业船只上作业的我国籍船员,还应当依照有关规矩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证。
第五条 渔业船员分为职务船员和一般船员。
职务船员是担任船只处理的人员,包含以下五类:
(一)驾驭人员,职级包含船长、船副、助理船副;
(二)轮机人员,职级包含轮机长、管轮、助理管轮;
(三)机驾长;
(四)电机员;
(五)无线电操作员。
职务船员证书分为海洋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和内陆渔业职务船员证书,详细等级职级区分见附件1。
一般船员是职务船员以外的其他船员。一般船员证书分为海洋渔业一般船员证书和内陆渔业一般船员证书。
第六条 渔业船员练习包含根本安全练习、职务船员练习和其他练习。
根本安全练习是指渔业船员都应当承受的任职练习,包含水上求生、船只消防、急救、应急方法、避免水域污染、渔业安全出产操作规程等内容。
职务船员练习是指职务船员应当承受的任职练习,包含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常识、专业技术和法令法规等内容。
其他练习是指远洋渔业专项练习和其他与渔业船只安全和渔业出产相关的技术、技术、常识、法令法规等练习。
第七条 请求渔业一般船员证书应当具有以下条 件:
(一)年满16周岁;
(二)契合渔业船员健康规范(见附件2);
(三)通过根本安全练习。
契合以上条 件的,由请求者向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提出书面请求。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应当安排考试或查核,对考试或查核合格的,自考试成绩或查核成果发布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发放渔业一般船员证书。
第八条 请求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应当具有以下条 件:
(一)持有渔业一般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
(二)年纪不超越60周岁,对船只长度缺乏12米或许主机总功率缺乏50千瓦渔业船只的职务船员,年纪资格上限可由发证机关依据请求者身体健康状况恰当放宽;
(三)契合任职岗位健康条 件要求;
(四)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条 件(见附件3),且任职体现和安全记载杰出;
(五)完结相应的职务船员练习,在远洋渔业船只上作业的驾驭和轮机人员,还应当承受远洋渔业专项练习。
契合以上条 件的,由请求者向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提出书面请求。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应当安排考试或查核,对考试或查核合格的,自考试成绩或查核成果发布之日起10个作业日内发放相应的渔业职务船员证书。
第九条 帆海、海洋渔业、轮机处理、机电、船只通讯等专业的院校毕业生请求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具有本方法第八条 规矩的健康及任职资格条 件的,可请求查核。经查核合格,按以下规矩别离发放相应的渔业职务船员证书:
(一)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按其所学专业签发一级船副、一级管轮、电机员、无线电操作员证书;
(二)高等院校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按其所学专业签发二级船副、二级管轮、电机员、无线电操作员证书;
(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按其所学专业签发助理船副、助理管轮、电机员、无线电操作员证书。
内陆渔业船只接纳相应专业毕业生任职的,参照前款规矩实施。
第十条 曾在军用船只、交通运输船只等非渔业船只上任职的船员请求渔业船员证书,应当参与查核。经查核合格,由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换发相应的渔业一般船员证书或渔业职务船员证书。
第十一条 请求海洋渔业船只一级驾驭人员、一级轮机人员、电机员、无线电操作员证书以及远洋渔业职务船员证书的,由省级以上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安排考试、查核、发证;其他渔业船员证书的考试、查核、发证权限由省级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拟定并发布,报农业部存案。
中心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员的考试、查核、发证作业由农业部担任。
第十二条 渔业船员考试包含理论考试和实操评价。海洋渔业船员考试纲要由农业部共同拟定并发布。内陆渔业船员考试纲要由省级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依据本辖区的详细状况拟定并发布。
渔业船员查核可由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依据实践需求和考试纲要,选取恰当科目和内容进行。
第十三条 渔业船员证书的有用期不超越5年。证书有用期满,持证人需求继续从事相应作业的,应当向有相应处理权限的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请求换发证书。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能够依据实践需求和职务常识技术更新状况安排查核,对查核合格的,换发相应渔业船员证书。
渔业船员证书期满5年后,持证人需求从事渔业船员作业的,应当从头请求原等级原职级证书。
第十四条 有用期内的渔业船员证书损坏或丢掉的,应当凭损坏的证书原件或在原发证机关所在地报纸刊登的丢失声明,向原发证机关请求补发。补发的渔业船员证书有用期应当与原证书有用期共同。
第十五条 渔业船员证书格局由农业部共同拟定。远洋渔业职务船员证书由农业部印制;其他渔业船员证书由省级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印制。
第十六条 制止假造、变造、转让渔业船员证书。
第三章 渔业船员配员和责任
第十七条 海洋渔业船只应当满意本方法规矩的职务船员最低配员规范(附件4)。内陆渔业船只船员最低配员规范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地状况拟定,报农业部存案。
持有高等级职级船员证书的船员能够担任低等级职级船员职务。
渔业船只一切人或运营人能够依据作业安全和处理的需求,添加职务船员的配员。
第十八条 渔业船只在境外遇有不可抗力或其他持证人不能实施职务的特殊状况,导致无法满意本方法规矩的职务船员最低配员规范时,具有以下条 件的船员,能够由船只一切人或运营人向船籍港所在地省级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请求暂时担任上一职级职务:
(一)持有下一职级相应证书;
(二)请求之日前5年内,具有6个月以上不低于其船员证书所记载船只、水域、职务的任职资格;
(三)任职体现和安全记载杰出。
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依据拟担任上一级职务船员的任职状况签发特免证明。特免证明有用期不得超越6个月,不得延期,不得接连请求。渔业船只抵达我国榜首个港口后,特免证明主动失效。失效的特免证明应当及时缴回签发安排。
一艘渔业船只上一起持有特免证明的船员不得超越2人。
第十九条 我国籍渔业船只的船员应当由我国籍公民担任。确需由外国籍公民担任的,应当持有所属国政府签发的相关身份证件,在我国依法获得作业答应,并按本方法的规矩获得渔业船员证书。持有《1995年世界渔业船只船员练习、发证和值勤规范条约》缔约国签发的外国职务船员证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矩获得供认签证。供认签证的有用期不得超越被供认职务船员证书的有用期,当被供认职务船员证书失效时,相应的供认签证主动失效。
外国籍船员不得担任驾驭人员和无线电操作员,人数不得超越船员总数的30%。
第二十条 渔业船只一切人或运营人应当为在渔业船只上作业的渔业船员树立根本信息档案,并报船籍港所在地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或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托付的服务安排存案。
渔业船员改变的,渔业船只一切人或运营人应当在出港前10个作业日内报船籍港所在地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或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托付的服务安排存案,并及时改变渔业船员根本信息档案。
第二十一条 渔业船员在船作业期间,应当实施以下责任:
(一)带着有用的渔业船员证书;
(二)恪守法令法规和安全出产处理规矩,恪守渔业出产作业及防治船只污染操作规程;
(三)实施渔业船只上的处理准则、值勤规矩;
(四)恪守船长及上级职务船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指令;
(五)参与渔业船只应急练习、演习,实施各项应急防备方法;
(六)及时陈述发现的险情、事端或许影响飞行、作业安全的状况;
(七)在不严峻危及本身安全的状况下,极力救助遇险人员;
(八)不得运用渔业船只私载、超载人员和货品,不得带着违禁物品;
(九)不得在出产航次中辞去职务或许私行离任。
第二十二条 渔业船员在船只飞行、作业、锚泊时应当依照规矩值勤。值勤船员应当实施以下责任:
(一)了解并把握船只的飞行与作业环境、飞行与导航设备设备的装备和运用、船只的控制功用、本船及附近船只运用的渔具特性,随时核对船只的航向、船位、船速及作业状况;
(二)依照有关的船只避碰规矩以及飞行、作业环境要求坚持值勤眺望,并及时采纳防备船只磕碰和污染的相应方法;
(三)照实填写有关船只法定文书;
(四)在确保飞行与作业安全的前提下交接班。
第二十三条 船长是渔业安全出产的直接责任人,在安排展开渔业出产、确保水上人身与产业安全、防治渔业船只污染水域和处置突发事情方面,具有独立决议权,并实施以下责任:
(一)确保渔业船只和船员带着契合法定要求的证书、文书以及有关飞行材料;
(二)确保渔业船只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况,确保渔业船只契合最低配员规范,确保渔业船只的正常值勤;
(三)恪守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依据责任对渔港水域交通安全和渔业出产秩序的处理,实施有关水上交通安全、渔业资源维护和防治船只污染等规矩;
(四)确保渔业船只依法进行渔业出产,正确合法运用渔具渔法,在船人员恪守相关资源维护法令法规,按规矩填写渔捞日志,并按规矩敞开和运用安全通导设备;
(五)在渔业船员证书内照实记载渔业船员的服务资格和任职体现;
(六)按规矩请求处理渔业船只进出港签证手续;
(七)发作水上安全交通事端、污染事端、涉外事情、公海登临和港口国查看时,应当当即向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陈述,并在规矩的时间内提交书面陈述;
(八)全力确保在船人员安全,发作水上安全事端危及船上人员或产业安全时,应当安排船员极力施救;
(九)弃船时,船长应当最终离船,并极力抢救渔捞日志、轮机日志、油类记载簿等文件和物品;
(十)在不严峻危及本身船只和人员安全的状况下,极力实施水上救助责任。
第二十四条 船长实施责任时,能够行使下列权利:
(一)当渔业船只不具有安全飞行条 件时,回绝开航或许续航;
(二)对渔业船只一切人或运营人下达的违法指令,或答应能危及船员、产业或船只安全,以及形成渔业资源损坏和水域环境污染的指令,能够回绝实施;
(三)当渔业船只遇险并严峻危及船上人员的生命安全时,决议船上人员撤离渔业船只;
(四)在渔业船只的淹没、消灭不可避免的状况下,报经渔业船只一切人或运营人赞同后弃船,紧急状况在外;
(五)责令不称职的船员离岗。
船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指令,船只上一切人员有必要实施。
第四章 渔业船员练习和服务
第二十五条 渔业船员练习安排展开练习业务,应当具有展开相应练习所需的场所、设备、设备和教育人员条 件。
第二十六条 海洋渔业船员练习安排分为以下三级,应当具有的详细条 件由农业部另行规矩:
一级渔业船员练习安排,能够承当海洋渔业船只各类各级职务船员练习、远洋渔业专项练习和根本安全练习;
二级渔业船员练习安排,能够承当海洋渔业船只二级以下驾驭和轮机人员练习、机驾长练习和根本安全练习;
三级渔业船员练习安排,能够承当海洋渔业船只机驾长练习和根本安全练习。
内陆渔业船员练习安排应当具有的详细条 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渔业船员处理需求拟定。
第二十七条 渔业船员练习安排应当在每期练习班开班前,将学员名册、练习内容和教育计划报所在地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存案。
第二十八条 渔业船员练习安排应当树立渔业船员练习档案。学员参与练习课时到达规矩练习课时80%的,渔业船员练习安排方可出具渔业船员练习证明。
第二十九条 国家鼓舞树立渔业船员服务安排。
渔业船员服务安排能够为渔业船员署理请求考试、申领证书等有关手续,署理船只一切人或运营人处理渔业船员业务,供给渔业船员船只配员等服务。
渔业船员服务安排为船员供给服务,应当缔结书面合同。
第五章  渔业船员作业处理与确保
第三十条 渔业船只一切人或运营人应当依法与渔业船员缔结劳动合同。
渔业船只一切人或运营人,,不得招用未持有相应有用渔业船员证书的人员上船作业。
第三十一条 渔业船只一切人或运营人应当依法为渔业船员处理稳妥。
第三十二条 渔业船只一切人或运营人应当确保渔业船员的日子和作业场所契合《渔业船只法定查验规矩》对船员日子环境、作业安全和防护的要求,并为船员供给必要的船上日子用品、防护用品、医疗用品,树立船员健康档案,为船员定时进行健康查看和心思教导,防治作业疾病。
第三十三条 渔业船员在船上作业期间受伤或许患病的,渔业船只一切人或运营人应当及时给予救治;渔业船员失踪或许逝世的,渔业船只一切人或运营人应当及时做好善后作业。
第三十四条 渔业船只一切人或运营人是渔业安全出产的榜首责任人,应当确保安全出产所需的资金投入,树立健全安全出产责任制,依照规矩装备船员和安全设备,确保渔业船只契合安全适航条 件,并确保船员满足的休息时间。
第六章 监督处理
第三十五条 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应当健全渔业船员处理及监督查看准则,树立渔业船员档案,催促渔业船只一切人或运营人完善船员安全确保准则,实施相应的确保方法。
第三十六条 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应当依法对渔业船员持证状况、任职资格和资格、履职状况、安全记载,船员练习安排练习质量,船员服务安排诚笃守信状况等进行监督查看,必要时可对船员进行现场查核。
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依法实施监督查看时,船员、渔业船只一切人和运营人、船员练习安排和服务安排应当予以合作,照实供给证书、材料及相关状况。
第三十七条 渔业船员违背有关法令、法规、规章 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各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地实践状况实施累计记分准则。
第三十八条 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应当对渔业船员练习安排的条 件、练习状况、练习质量等进行监督查看,查看内容包含教育计划的实施状况、承当本期练习教育使命的师资状况和教育状况、练习设备设备和教材的运用及弥补状况、练习规划与师资装备要求的契合状况、学员的出勤状况、练习档案等。
第三十九条 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应当揭露有关渔业船员处理的事项、就事程序、告发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电子邮件信箱等信息,自觉承受社会的监督。
第七章 罚则
第四十条 违背本方法规矩,以诈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渔业船员证书的,由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撤消有关证书,可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三年内不再受理请求人渔业船员证书请求。
第四十一条 假造、变造、转让渔业船员证书的,由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收缴有关证书,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渔业船员违背本方法第二十一条 榜首项至第五项的规矩的,由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予以正告;情节严峻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渔业船员违背本方法第二十一条 第六项至第九项和第二十二条 规矩的,由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并可暂扣渔业船员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情节特别严峻的,并可撤消渔业船员证书。
第四十四条 渔业船只的船长违背本方法第二十三条 规矩的,由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并可暂扣渔业船只船长职务船员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情节特别严峻的,并可撤消渔业船只船长职务船员证书。
第四十五条 渔业船员因违规形成责任事端的,暂扣渔业船员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情节严峻的,撤消渔业船员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渔业船员证书被撤消的,自被撤消之日起5年内,不得请求渔业船员证书。
第四十七条 渔业船只一切人或运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矩配齐渔业职务船员,或招用未获得本方法规矩证件的人员在渔业船只上作业的;
(二)渔业船员在渔业船只上日子和作业的场所不契合相关要求的;
(三)渔业船员在船作业期间患病或许受伤,未及时给予救助的。
第四十八条 渔业船员练习安排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给予正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许再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可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具有规矩条 件展开渔业船员练习的;
(二)未按规矩的渔业船员考试纲要内容要求进行练习的;
(三)未按规矩出具练习证明的;
(四)出具虚伪练习证明的。
第四十九条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渔政渔港监督处理安排作业人员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依法给予处置:
(一)违背规矩发放渔业船员证书的;
(二)不依法实施监督查看责任的;
(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方法中下列用语的意义是:
渔业船员,是指服务于渔业船只,具有固定作业岗位的人员。
船只长度,是指条约船长,即《渔业船只国籍证书》所挂号的“船长”。
主机总功率,是指一切用于推动的发动机继续功率总和,即《渔业船只国籍证书》所挂号“主机总功率”。
第五十一条 非机动渔业船只的船员处理方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地实践状况拟定。
第五十二条 渔业船员练习、考试、发证,应当按国家有关规矩交纳相关费用。
第五十三条 本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农业部1994年8月18日发布的《内河渔业船只船员考试发证规矩》、1998年3月2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只一般船员专业基础练习查核发证方法》、2006年3月2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矩》一起废止。
附件:1.渔业职务船员证书等级区分;
2.渔业船员健康规范;
3.渔业职务船员证书请求资格条 件;
4.海洋渔业船只职务船员最低配员规范。
附件1
渔业职务船员证书等级区分
一、海洋渔业职务船员证书等级
(一)驾驭人员证书
1.一级证书:适用于船只长度45米以上的渔业船只,包含一级船长证书、一级船副证书;
2.二级证书:适用于船只长度24米以上缺乏45米的渔业船只,包含二级船长证书、二级船副证书;
3.三级证书:适用于船只长度12米以上缺乏24米的渔业船只,包含三级船长证书;
4.助理船副证书:适用于一切渔业船只。
(二)轮机人员证书
1.一级证书:适用于主机总功率750千瓦以上的渔业船只,包含一级轮机长证书、一级管轮证书;
2.二级证书:适用于主机总功率250千瓦以上缺乏750千瓦的渔业船只,包含二级轮机长证书、二级管轮证书;
3.三级证书:适用于主机总功率50千瓦以上缺乏250千瓦的渔业船只,包含三级轮机长证书;
4.助理管轮证书:适用于一切渔业船只。
(三)机驾长证书
适用于船只长度缺乏12米或许主机总功率缺乏50千瓦的渔业船只上,驾驭与轮机岗位合一的船员。
(四)电机员证书
适用于发电机总功率800千瓦以上的渔业船只。
(五)无线电操作员证书
适用于远洋渔业船只。
二、内陆渔业职务船员证书等级
(一)驾驭人员证书
一级证书:适用于船只长度24米以上设独立机舱的渔业船只;
二级证书:适用于船只长度缺乏24米设独立机舱的渔业船只。
(二)轮机人员证书
一级证书:适用于主机总功率250千瓦以上设独立机舱的渔业船只;
二级证书:适用于主机总功率缺乏250千瓦设独立机舱的渔业船只。
(三)机驾长证书
适用于无独立机舱的渔业船只上,驾驭与轮机岗位合一的船员。
内陆渔业船只职务船员职级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海洋渔业职务船员职级,依据本地状况自行确认,报农业部存案。
附件2
渔业船员健康规范
一、视力(选用世界视力表及规范查看间隔)
1.驾驭人员:两眼裸视力均0.8以上,或裸视力0.6以上且矫正视力1.0以上;
2.轮机人员:两眼裸视力均0.6以上,或裸视力0.4以上且矫正视力0.8以上。
二、辨色力
1.驾驭人员:辨色力彻底正常;
2.其他渔业船员:无红绿色盲。
三、听力
双耳均能听清50厘米间隔的秒表声响。
四、其他
1.患有精神疾病、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严峻危害健康的流行症和或许影响船上正常作业的慢性病的,不得请求渔业船员证书;
2.肢体运动功用正常;
3.无线电人员应当口齿清楚。
附件3
渔业职务船员证书请求资格条 件
一、渔业职务船员依照以下次序顺次提升:
(一)驾驭人员:助理船副→三级船长或二级船副→二级船长或一级船副→一级船长。
(二)轮机人员:助理管轮→三级轮机长或二级管轮→二级轮机长或一级管轮→一级轮机长。
二、请求海洋渔业职务船员证书考试资格条 件:
(一)初度请求:请求助理船副、助理管轮、机驾长、电机员、无线电操作员职务船员证书的,应当担任渔捞员、水手、机舱加油工或电工实践作业满24个月。
(二)请求证书等级职级进步:持有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并实践担任该职务满24个月。
三、请求海洋渔业船员证书查核资格条 件:
(一)专业院校学生:在渔业船只上见习期满12个月。
(二)曾在军用船只、交通运输船只任职的船员:在最近24个月内涵相应船只上作业满6个月。
四、请求内陆渔业职务船员证书资格条 件:
(一)初度请求:在相应渔业船只担任一般船员实践作业满24个月。
(二)请求证书等级职级进步:持有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并实践担任该职务满24个月。
附件4
海洋渔业船只职务船员最低配员规范
配员
船只类型
职务船员最低配员规范
长度≥45米远洋渔业船只
一级船长
一级船副
助理船副2名
长度≥45米非远洋渔业船只
一级船长
一级船副
助理船副
36米≤长度<45米
二级船长
二级船副
助理船副
24米≤长度<36米
二级船长
二级船副
12米≤长度<24米
三级船长
助理船副
主机总功率≥3000千瓦
一级轮机长
一级管轮
助理管轮2名
750千瓦≤主机总功率<3000千瓦
一级轮机长
一级管轮
助理管轮
450千瓦≤主机总功率<750千瓦
二级轮机长
二级管轮
助理管轮
250千瓦≤主机总功率<450千瓦
二级轮机长
二级管轮
50千瓦≤主机总功率<250千瓦
三级轮机长
船只长度缺乏12米
或许主机总功率
缺乏50千瓦
机驾长
发电机总功率
800千瓦以上
电机员,可由持有电机员证书的轮机人员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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