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因私出境为离婚而要求我使领馆办理诉讼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1 11:58
发布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我驻加拿大使领馆对不合法在加拿大寓居的我国公民姚开华寄给人民法院的离婚诉讼文书不予处理公证,怎么承认其诉讼文书效能的请示收悉。经咱们研讨并寻求了外交部领事司的定见以为,因私出境后,在居留地所在国无合法居留权的我国公民,为离婚而要求我使领馆处理诉讼文书公证的,因为其诉讼文书是在国内运用,与其不合法居留地不发生联系,也不触及我与该国联系,可在从严把握的前提下,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据此,你院可奉告姚开华依照上述精力处理公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