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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4 23:11
发票是一种重要的消费凭据,在日常消费活动中,咱们都离不开发票,但是,有些人并没有自动索要发票的习气。殊不知,发票并不仅仅是一纸凭据,那些本该归于顾客却未被讨取的发票或许正被某些不法分子用于投机。那么不合法出售发票罪究竟是什么,何种程度才会构成违法? 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交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交税人运用,增值税一般交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运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职业和运营事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出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运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出售发票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国施行新税制的产品,是国家税务部分依据增值税征收办理需求而设定的,专用于交税人出售或许供给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
不合法出售发票罪
不合法出售发票罪,是损害税收征管罪中的详细个罪,规则于《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是指行为人发票办理规则,不合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需注意,本罪并不是不合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本罪的的违法对象是除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
不合法出售发票罪的立案规范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对构成不合法出售发票罪的情节、数额并未作出清晰的规则,仅简略地规则按照第二款的规则处分。可见,不合法出售发票罪在理论上归于行为犯,即只需行为人施行了不合法出售发票的行为即可构成违法。但任何违法行为,都必须具有严峻的社会损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惩罚处分性,否则不构成违法,按一般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刑法》第十三条“但书”对情节明显细微损害不大的,进行了非违法化处理。因而,需求清晰不合法出售发票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边界。依据《立案规则(二)》第六十八条的规则:“不合法出售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许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别的不合法出售普通发票数量少于一百份且票面金额累计在四十万以下的,对社会损害较小且违法嫌疑人认错情绪杰出的不进行立案追诉。
在合理的经济活动中,顾客应该进步自己的法律意识,索要发票是每一个顾客的权力,切勿由于所谓的“怕麻烦”而给了不法分子待机而动。一起开具发票的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恪守相关法律法规,自意向顾客供给发票,切勿使用发票贪心不法赢利引起牢狱之灾。若您对该文章有其他的问题,听讼网也供给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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