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2 15:29
合同的免除,是指合同有用建立后,在必定条件下经过当事人的单独行为或许两边合意停止合同效能或许溯及地消除合同联系的行为。接下来就跟听讼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法令常识吧,期望小编能够协助到您。
一、合同免除有以下法令特征
1.合同免除是对有用合同的免除
合同免除以有用建立的合同为标的,其意图在于处理有用建立的合同提早消除的问题。这是合同免除与合同无效、合同吊销及要约或许诺的撤回等准则的不同之处。
2.合同的免除有必要具有免除事由
合同一经有用建立,即具有法令约束力,两边当事人有必要信守,不得私行改变或免除,这是合同法的重要准则。只是在主客观状况发作变化。使合同实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状况下,才答应免除合同。这不仅是合同免除准则的存在根据,也标明合同免除有必要具有必定的条件,不然便构成违约。对合同免除的条件,我国合同法既有一般性规则,又有适用于单个合同的特别规则。
3.合同免除有必要经过免除行为完成
具有合同免除的条件,合同并不必定免除。要使合同免除,一般还需要免除行为。免除行为有两种类型:一是当事人两边洽谈赞同;二是享有免除权一方的单独意思表明。
4.合同免除的作用是使合同联系消除
合同免除的法令作用是使合同联系消除。但其消除是溯及既往,仍是仅向将来发作,各国立法建议和学术见地不尽相同。我国通说以为,合同免除无溯及力。
二、合同免除可作如下分类
(1)单独免除与协议免除。单独免除是指依法享有免除权的一方当事人依单独意思表明免除合同联系,协议免除是指当事人两边经过洽谈赞同将合同免除的行为。
(2)法定免除与约好免除。合同免除的条件由法令直接加以规则者,称为法定免除。在法定免除中,有的以适用于一切合同的条件为免除条件,有的则以仅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免除条件。前者称为一般法定免除,后者称为特别法定免除。约好免除,是当事人以合同方式约好为一方或两边设定免除权的免除。其间,有关免除权的合意称为解约条款。免除权能够赋予当事人一方,也能够赋予当事人两边。设定免除权,能够在缔结合一起约好,也能够在合同建立后另订设定免除权的合同。
一、合同免除有以下法令特征
1.合同免除是对有用合同的免除
合同免除以有用建立的合同为标的,其意图在于处理有用建立的合同提早消除的问题。这是合同免除与合同无效、合同吊销及要约或许诺的撤回等准则的不同之处。
2.合同的免除有必要具有免除事由
合同一经有用建立,即具有法令约束力,两边当事人有必要信守,不得私行改变或免除,这是合同法的重要准则。只是在主客观状况发作变化。使合同实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状况下,才答应免除合同。这不仅是合同免除准则的存在根据,也标明合同免除有必要具有必定的条件,不然便构成违约。对合同免除的条件,我国合同法既有一般性规则,又有适用于单个合同的特别规则。
3.合同免除有必要经过免除行为完成
具有合同免除的条件,合同并不必定免除。要使合同免除,一般还需要免除行为。免除行为有两种类型:一是当事人两边洽谈赞同;二是享有免除权一方的单独意思表明。
4.合同免除的作用是使合同联系消除
合同免除的法令作用是使合同联系消除。但其消除是溯及既往,仍是仅向将来发作,各国立法建议和学术见地不尽相同。我国通说以为,合同免除无溯及力。
二、合同免除可作如下分类
(1)单独免除与协议免除。单独免除是指依法享有免除权的一方当事人依单独意思表明免除合同联系,协议免除是指当事人两边经过洽谈赞同将合同免除的行为。
(2)法定免除与约好免除。合同免除的条件由法令直接加以规则者,称为法定免除。在法定免除中,有的以适用于一切合同的条件为免除条件,有的则以仅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免除条件。前者称为一般法定免除,后者称为特别法定免除。约好免除,是当事人以合同方式约好为一方或两边设定免除权的免除。其间,有关免除权的合意称为解约条款。免除权能够赋予当事人一方,也能够赋予当事人两边。设定免除权,能够在缔结合一起约好,也能够在合同建立后另订设定免除权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