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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是什么,哪些人可以做诉讼代理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5 11:40
在民事诉讼中,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能够托付诉讼署理人,署理自己的民事诉讼活动。那么,诉讼署理人的规模是什么,哪些人能够做诉讼署理人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诉讼署理人的规模是什么,哪些人能够做诉讼署理人
下列人员能够被托付为诉讼署理人:
(一)律师、底层法令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许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地点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引荐的公民。
诉讼署理人具有以下特征:
1.以被署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署理的意图在于保护被署理人的合法权益,因而只能以被署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署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署理人。在诉讼中,假如诉讼署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署理人的资历。
3.在署理权限内施行诉讼行为。诉讼署理人的署理权限,来源于法令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但凡逾越署理权所施行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发生诉讼法上的作用。
4.诉讼署理的法令结果由被署理人承当。
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署理两边当事人。在诉讼中,两边当事人的利益是敌对的。一起为两边当事人的署理人,可能会危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托付诉讼署理人的署理权限取决于托付人的授权。依据托付诉讼署理人的诉讼署理行为对托付人利益影响的程度不同,托付人对诉讼署理人的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一般授权:诉讼署理人只能代为一般的诉讼行为,如申述、应诉,提出依据,问询证人,进行争辩,请求回避,请求产业保全和依据保全,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等等,而无权处置托付人的实体权力。特别授权:署理人代为供认、抛弃、改变诉讼请求,进行宽和,提起反诉或许上诉,必须有托付人的特别授权。
诉讼署理的意图在于保护被署理人的合法权益,因而只能以被署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署理人需要在署理权限规模内活动。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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