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知识产权保护36计(六)之商标抢注 设法堵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3 22:55

商标抢注与反抢注是知识产权争夺战中非常精彩剧烈的一幕,也是人们知识产权认识增强的具体表现。商标抢注有合法与违法之分,假如抢注商标的行为未违背法令的有关规则,从市场竞争鼓舞企业商标的视点看,有其特定的效果与含义。
商标的抢注一般表现为三种方式,一是以别人附近似的商标在同类或不同类的产品中抢注,这种抢注行为较为荫蔽,特别是当原商标与抢注商标二者介于似与不似之间时,往往不易被发觉。例如“金鹰”与“全鹰”,“安泰”与“安尔乐”,“格兰仕”与“格仕兰”,“万家乐”与“万佳乐”,后者有或许蒙混过关获得商标注册;二是以相同的商标在别类产品中抢注,例如,“格兰仕”为家用电器的商标,但别人或许将其注为药品或食物商标;三是在国内注册的商标,被别人在国外抢注,或国外的商标在国内被抢注。面临种种抢注行为,可否设法堵注呢?
关于合法的商标注册行为,法令是予以维护的。例如,别人在消毒柜这类产品上注册使用了“康宝”商标,又有人在保健器件上注册了“康宝”商标并实际使用,在“康宝”消毒柜商标未成为国内驰名商标的前提下,别人在保健器件上的注册行为应是合法的。咱们所要设法堵住的商标抢注,包含了别人合理与不合理的抢注行为,仅仅所采纳的办法和途径有所不同。关于别人合理的抢注行为,原商标注册人只能争夺尽早自行扩注不同类别的商标,但关于以不合理手法抢注商标的行为,则可使用商标的贰言、争议和注册不妥等程序,设法堵住商标被别人抢注成功。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的规则,对开始审定的商标自布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贰言。只需其注册违背商标法的规则,经商标局裁决贰言建立的,不予核准注册。但若超越三个月,则进入争议期,对现已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若争议建立则吊销已注册的商标。争议期一般只能由在前的商标注册人提出,别人无权提出争议。假如过了一年的争议期,还能够以注册不妥为由请求吊销已注册的商标,但吊销的理由限制在经诈骗手法或其他不合理手法获得商标注册的行为。这个期限一般为5年。商标局能够依法自动起动吊销程序和行使吊销的权力,也可应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请求而起动和行使吊销权。现在国家商标局评定委所作决议为结局决议,修正中的商标法将改为不服商评委裁决的,可依法申述到法院,由法院实施二审终审制。侵略别人依法享有版权的在先权力注册的商标归于不合理手法之一,如别人规划了一组图形与文字组合的著作,未经别人赞同就私行用来注册商标,就构成侵略别人在先权力。又如将别人享有外观规划专利维护的产品图画作为注册商标,既侵略了别人在先专利权,又侵略了别人在先版权,都应依法吊销。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