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造价标准管理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0 04:48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办理方法
(国铁科法〔2014〕31号):2014年6月3日印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办理,充沛发挥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在规范铁路工程建造商场秩序、进步出资效益、保证质量安全上的根底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法》等法令、法规,以及《工程建造行业规范办理方法》等相关规矩,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包含方法规矩、专业定额、费用规范及价格信息,适用于编制和审阅铁路工程建造项意图出资(预)预算和规划概(预)算。
第三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的拟定应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方针方针、法令、法规,与商场经济发展和技能进步相适应,依照方法规矩科学可行、专业定额脚踏实地、费用规范依法合理、价格信息反映商场的准则展开作业,保证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的科学性、客观性、时效性、适用性。
第四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施行动态办理。
(一)方法规矩、费用规范应根据国家有关规矩和铁路工程实践状况当令拟定。
(二)专业定额一般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期间可根据需求当令安排部分修订。
(三)现行定额未包含且工程急需,出资人可编制相关内容。
(四)价格信息由规范归口单位搜集和发布。
第五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归于科技效果,对技能水平高、获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应归入科学技能进步等奖赏规模。
第二章 办理责任
第六条 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以下简称“科法司”)担任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的办理作业,首要责任是:
(一)贯彻履行国家有关方针、方针、法令、法规;拟定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办理的相关规矩。
(二)安排研讨树立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系统。
(三)安排铁路工程造价方法规矩、专业定额、费用规范的拟定和发布作业。
(四)安排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的宣贯作业。
(五)安排展开铁路工程造价规范施行状况的辅导监督作业。
(六)辅导规范归口单位展开铁路工程造价规范事务的办理作业。
(七)安排并参与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的国内外沟通协作。
第七条 国家铁路局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办理作业,首要责任如下:
(一)参与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系统研讨树立作业。
(二)参与相关规范的拟定与查看。
(三)参与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履行状况的辅导监督作业。
第八条 规范归口单位受国家铁路局托付,承当铁路工程造价规范技能办理作业,首要责任是:
(一)承当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及系统的研讨作业。
(二)根据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编制方案,择优挑选规范项目承当单位,与规范项目承当单位签定作业合同,并安排施行。
(三)帮忙科法司查看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编制方案的履行状况,和谐处理编制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四)安排展开规范调研作业,提出规范修订及弥补主张。
(五)担任铁路工程价格信息的搜集、价格指数的测算和相关发布作业。
(六)担任铁路工程出资(预)预算、规划概(预)算、竣工决(结)算等信息资料的搜集和剖析。
(七)树立并保护铁路造价信息网站和铁路工程造价根底资料数据库;树立并办理铁路工程造价规范技能档案。
(八)安排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出书作业。
(九)展开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宣贯、训练和咨询作业。
(十)参与工程造价规范化活动,展开与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相关的世界、国内规范研讨作业。
第九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首要承当单位,在规范归口单位辅导下承当以下作业:
(一)组成项目作业(编制)组,依照本方法及作业合同要求展开作业。
(二)对承当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意图技能内容、进展和质量担任,并树立项目档案。
(三)搜集所编规范施行中的定见和主张。
(四)参与规范调研,帮忙规范归口单位展开规范宣贯和训练作业。
第十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意图首要承当单位和项目承当人应具有下列条件:
(一)首要承当单位应具有与所承当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相关的实践经历,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和名誉,并能安排人员和相关资源,如期完成使命。
(二)首要承当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方针水平、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厚的实践经历,了解有关技能经济方针,并全过程参与项意图相关作业。
(三)其他承当人员应具有从事与该项目内容有关作业三年及以上经历或有关特长,了解有关技能经济方针,并具有必定的书面表达能力。
第十一条 从事铁路工程建造、规划、施工活动的单位应加强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的施行办理作业。
(一) 积极参与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编制等作业。
(二)及时反应铁路工程造价规范施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修正主张。
(三)合作规范归口单位铁路工程造价根底数据库树立所需资料的搜集等作业。
(四)出资人在现行定额未包含且工程急需时,可结合工程实践编制相关内容并抄送科法司。
第三章 规范方案
第十二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按性质分为研讨、测定、编制三种类型。
第十三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立项应具有下列条件:
(一)铁路工程建造需求。
(二)铁路工程造价办理需求。
(三)有前期作业陈述。
(四)研讨、测定、编制项目具有展开作业的条件。
第十四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申报单位的前期作业陈述应包含:项目名称、意图与效果,技能条件和成熟程度,与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系统及现行相关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的联系,其他承当单位主张,起止年限和费用预算等。
第十五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应归入国家铁路局年度规范编制方案。
科法司根据铁路工程建造需求,提出年度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意图立项准则及申报要求。规范归口单位根据承当规范项意图申报状况,经过必要的证明,提出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意图年度方案主张,由国家铁路局赞同下达。
第十六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编制方案调整应契合下列规矩:
(一)工程急需且具有规范编制条件,但未归入编制方案的规范项目,有关单位提出申请,规范归口单位证明可行后报科法司审阅,经分担局领导赞同后,归入编制方案。
(二)对已归入编制方案的规范项目,因为规范系统、实践需求或技能发生变化等原因,无法按原方案履行的,由项目首要承当单位提出申请,规范归口单位证明可行后报科法司审阅,经分担局领导赞同后,可对方案项目吊销。
第十七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经费施行预算办理,经费运用应契合国家和国家铁路局有关规矩,施行专款专用、独自核算。
第十八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施行合同制办理。科法司根据授权代表国家铁路局与规范归口单位签定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合同;规范归口单位担任与项目首要承当单位签定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施行合同。
第四章 研讨与测定项目
第十九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的研讨、测定项目按作业纲要、中期查看、结题检验等三个阶段进行办理。
第二十条 作业纲要由项目首要承当单位在调研和剖析的根底上编写。其首要内容包含:使命根据、意图、准则、方法、首要内容、质量要求、人员组成、作业进展、存在问题及主张,以及现场测定拟选项目或工点等。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项意图质量和进展,可根据需求进行中期查看。
第二十二条 结题陈述由项目首要承当单位编写,报规范归口单位初审,由规范归口单位报科法司。结题检验应提交以下资料:项目陈述、合同约好的技能条件(根底数据)、扼要阐明以及结题检验评定所需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研讨、测定项意图办理程序:
(一)作业纲要、结题检验陈述由项目首要承当单位按规矩进行内部技能查看后,报规范归口单位初审。
(二)作业纲要由科法司安排查看。
(三)中期查看由规范归口单位根据需求安排进行。
(四)结题检验由科法司或托付规范归口单位安排。
第二十四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研讨、测定项意图效果办理按国家铁路局科技研讨项目办理有关规矩履行。
第五章 编制项目
第二十五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编制项目应按作业纲要、征求定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等四个阶段进行办理。各阶段编写应充沛反映前一阶段的查看定见。
第二十六条 作业纲要首要内容包含:使命来历、编制根据、编制意图、编制准则、方法、首要内容、质量要求和水平操控、人员组成、时刻安排、存在问题及主张,专业定额的项目区分准则及区分表、劳材机消耗量确认方法等。
第二十七条 征求定见稿应依照作业纲要的要求,在充沛的现场调研、测定、比照、剖析根底上编制。其首要内容包含规范文本、编制阐明(陈述)、测定剖析及原始资料等。
第二十八条 送审稿应包含规范正文、送审陈述及必要的专题陈述等。
第二十九条 报批稿应包含规范正文、报批陈述及必要的专题陈述等。
第三十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编制项意图作业办理程序:
(一)作业纲要、征求定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由编制单位按规矩进行内部技能查看后,报规范归口单位初审。
(二)作业纲要由科法司安排查看。
(三)征求定见稿由规范归口单位安排征求定见和查看,征求定见时刻一般不少于1个月。
(四)送审稿由科法司安排征求定见和查看,征求定见时刻一般不少于1个月。
(五)报批稿由科法司安排报批。
第三十一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查看应以查看会方式进行。查看会应契合下列要求:
(一)查看专家应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应包含铁路工程建造、规划、施工等单位了解铁路工程造价作业的专家。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9名,规范项目承当人员不得作为查看专家。
(二)查看会应约请相关铁路单位工程造价规范办理部门参与。
(三)查看会资料应由规范归口单位在开会前不少于15个作业日发送至相关单位和查看专家。
(四)查看会应构成会议纪要,照实反映各方面定见,清晰修正内容,并附查看专家和单位代表名单。
(五)查看会应遵循洽谈一致、一起确认的准则。对有争议的技能问题,应充沛评论和洽谈。如需表决时,必须有不少于四分之三的查看专家赞同方可经过。
第三十二条 触及安全和严重技能经济问题的铁路工程造价规范报国家铁路局技能委员会审议。
第三十三条 方法规矩、专业定额、费用规范由国家铁路局赞同发布,并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上布告。
第三十四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赞同后,规范归口单位应及时安排规范出书。规范出书单位对规范文本质量担任。
第三十五条 方法规矩、专业定额、费用规范等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编号由科法司统一办理。编号格局为:
其间:
A=1~3,别离代表“方法规矩”、“专业定额”和“费用规范”;×××按规范类型从001开端顺排。
第六章 施行与监督
第三十六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由科法司或托付规范归口单位担任解说。
第三十七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发布后,应及时安排宣贯和训练作业。
第三十八条 规范归口单位和编制单位应展开回访和查询研讨作业,及时了解和把握规范的施行状况。
第三十九条 科法司会同相关部门对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的施行状况进行辅导监督。
第四十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施行后,应根据科学技能发展及铁路工程建造需求当令进行规范复审并弥补完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方法由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担任解说。
第四十二条 本方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原铁道部发布的《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办理方法》(铁建造〔2013〕27号)一起废止。
(国铁科法〔2014〕31号):2014年6月3日印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办理,充沛发挥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在规范铁路工程建造商场秩序、进步出资效益、保证质量安全上的根底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法》等法令、法规,以及《工程建造行业规范办理方法》等相关规矩,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包含方法规矩、专业定额、费用规范及价格信息,适用于编制和审阅铁路工程建造项意图出资(预)预算和规划概(预)算。
第三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的拟定应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方针方针、法令、法规,与商场经济发展和技能进步相适应,依照方法规矩科学可行、专业定额脚踏实地、费用规范依法合理、价格信息反映商场的准则展开作业,保证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的科学性、客观性、时效性、适用性。
第四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施行动态办理。
(一)方法规矩、费用规范应根据国家有关规矩和铁路工程实践状况当令拟定。
(二)专业定额一般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期间可根据需求当令安排部分修订。
(三)现行定额未包含且工程急需,出资人可编制相关内容。
(四)价格信息由规范归口单位搜集和发布。
第五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归于科技效果,对技能水平高、获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应归入科学技能进步等奖赏规模。
第二章 办理责任
第六条 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以下简称“科法司”)担任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的办理作业,首要责任是:
(一)贯彻履行国家有关方针、方针、法令、法规;拟定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办理的相关规矩。
(二)安排研讨树立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系统。
(三)安排铁路工程造价方法规矩、专业定额、费用规范的拟定和发布作业。
(四)安排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的宣贯作业。
(五)安排展开铁路工程造价规范施行状况的辅导监督作业。
(六)辅导规范归口单位展开铁路工程造价规范事务的办理作业。
(七)安排并参与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的国内外沟通协作。
第七条 国家铁路局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办理作业,首要责任如下:
(一)参与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系统研讨树立作业。
(二)参与相关规范的拟定与查看。
(三)参与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履行状况的辅导监督作业。
第八条 规范归口单位受国家铁路局托付,承当铁路工程造价规范技能办理作业,首要责任是:
(一)承当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及系统的研讨作业。
(二)根据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编制方案,择优挑选规范项目承当单位,与规范项目承当单位签定作业合同,并安排施行。
(三)帮忙科法司查看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编制方案的履行状况,和谐处理编制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四)安排展开规范调研作业,提出规范修订及弥补主张。
(五)担任铁路工程价格信息的搜集、价格指数的测算和相关发布作业。
(六)担任铁路工程出资(预)预算、规划概(预)算、竣工决(结)算等信息资料的搜集和剖析。
(七)树立并保护铁路造价信息网站和铁路工程造价根底资料数据库;树立并办理铁路工程造价规范技能档案。
(八)安排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出书作业。
(九)展开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宣贯、训练和咨询作业。
(十)参与工程造价规范化活动,展开与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相关的世界、国内规范研讨作业。
第九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首要承当单位,在规范归口单位辅导下承当以下作业:
(一)组成项目作业(编制)组,依照本方法及作业合同要求展开作业。
(二)对承当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意图技能内容、进展和质量担任,并树立项目档案。
(三)搜集所编规范施行中的定见和主张。
(四)参与规范调研,帮忙规范归口单位展开规范宣贯和训练作业。
第十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意图首要承当单位和项目承当人应具有下列条件:
(一)首要承当单位应具有与所承当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相关的实践经历,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和名誉,并能安排人员和相关资源,如期完成使命。
(二)首要承当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方针水平、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厚的实践经历,了解有关技能经济方针,并全过程参与项意图相关作业。
(三)其他承当人员应具有从事与该项目内容有关作业三年及以上经历或有关特长,了解有关技能经济方针,并具有必定的书面表达能力。
第十一条 从事铁路工程建造、规划、施工活动的单位应加强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的施行办理作业。
(一) 积极参与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编制等作业。
(二)及时反应铁路工程造价规范施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修正主张。
(三)合作规范归口单位铁路工程造价根底数据库树立所需资料的搜集等作业。
(四)出资人在现行定额未包含且工程急需时,可结合工程实践编制相关内容并抄送科法司。
第三章 规范方案
第十二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按性质分为研讨、测定、编制三种类型。
第十三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立项应具有下列条件:
(一)铁路工程建造需求。
(二)铁路工程造价办理需求。
(三)有前期作业陈述。
(四)研讨、测定、编制项目具有展开作业的条件。
第十四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申报单位的前期作业陈述应包含:项目名称、意图与效果,技能条件和成熟程度,与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系统及现行相关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的联系,其他承当单位主张,起止年限和费用预算等。
第十五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应归入国家铁路局年度规范编制方案。
科法司根据铁路工程建造需求,提出年度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意图立项准则及申报要求。规范归口单位根据承当规范项意图申报状况,经过必要的证明,提出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意图年度方案主张,由国家铁路局赞同下达。
第十六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编制方案调整应契合下列规矩:
(一)工程急需且具有规范编制条件,但未归入编制方案的规范项目,有关单位提出申请,规范归口单位证明可行后报科法司审阅,经分担局领导赞同后,归入编制方案。
(二)对已归入编制方案的规范项目,因为规范系统、实践需求或技能发生变化等原因,无法按原方案履行的,由项目首要承当单位提出申请,规范归口单位证明可行后报科法司审阅,经分担局领导赞同后,可对方案项目吊销。
第十七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经费施行预算办理,经费运用应契合国家和国家铁路局有关规矩,施行专款专用、独自核算。
第十八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施行合同制办理。科法司根据授权代表国家铁路局与规范归口单位签定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合同;规范归口单位担任与项目首要承当单位签定铁路工程造价规范项目施行合同。
第四章 研讨与测定项目
第十九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的研讨、测定项目按作业纲要、中期查看、结题检验等三个阶段进行办理。
第二十条 作业纲要由项目首要承当单位在调研和剖析的根底上编写。其首要内容包含:使命根据、意图、准则、方法、首要内容、质量要求、人员组成、作业进展、存在问题及主张,以及现场测定拟选项目或工点等。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项意图质量和进展,可根据需求进行中期查看。
第二十二条 结题陈述由项目首要承当单位编写,报规范归口单位初审,由规范归口单位报科法司。结题检验应提交以下资料:项目陈述、合同约好的技能条件(根底数据)、扼要阐明以及结题检验评定所需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研讨、测定项意图办理程序:
(一)作业纲要、结题检验陈述由项目首要承当单位按规矩进行内部技能查看后,报规范归口单位初审。
(二)作业纲要由科法司安排查看。
(三)中期查看由规范归口单位根据需求安排进行。
(四)结题检验由科法司或托付规范归口单位安排。
第二十四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研讨、测定项意图效果办理按国家铁路局科技研讨项目办理有关规矩履行。
第五章 编制项目
第二十五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编制项目应按作业纲要、征求定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等四个阶段进行办理。各阶段编写应充沛反映前一阶段的查看定见。
第二十六条 作业纲要首要内容包含:使命来历、编制根据、编制意图、编制准则、方法、首要内容、质量要求和水平操控、人员组成、时刻安排、存在问题及主张,专业定额的项目区分准则及区分表、劳材机消耗量确认方法等。
第二十七条 征求定见稿应依照作业纲要的要求,在充沛的现场调研、测定、比照、剖析根底上编制。其首要内容包含规范文本、编制阐明(陈述)、测定剖析及原始资料等。
第二十八条 送审稿应包含规范正文、送审陈述及必要的专题陈述等。
第二十九条 报批稿应包含规范正文、报批陈述及必要的专题陈述等。
第三十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编制项意图作业办理程序:
(一)作业纲要、征求定见稿、送审稿、报批稿由编制单位按规矩进行内部技能查看后,报规范归口单位初审。
(二)作业纲要由科法司安排查看。
(三)征求定见稿由规范归口单位安排征求定见和查看,征求定见时刻一般不少于1个月。
(四)送审稿由科法司安排征求定见和查看,征求定见时刻一般不少于1个月。
(五)报批稿由科法司安排报批。
第三十一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查看应以查看会方式进行。查看会应契合下列要求:
(一)查看专家应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应包含铁路工程建造、规划、施工等单位了解铁路工程造价作业的专家。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9名,规范项目承当人员不得作为查看专家。
(二)查看会应约请相关铁路单位工程造价规范办理部门参与。
(三)查看会资料应由规范归口单位在开会前不少于15个作业日发送至相关单位和查看专家。
(四)查看会应构成会议纪要,照实反映各方面定见,清晰修正内容,并附查看专家和单位代表名单。
(五)查看会应遵循洽谈一致、一起确认的准则。对有争议的技能问题,应充沛评论和洽谈。如需表决时,必须有不少于四分之三的查看专家赞同方可经过。
第三十二条 触及安全和严重技能经济问题的铁路工程造价规范报国家铁路局技能委员会审议。
第三十三条 方法规矩、专业定额、费用规范由国家铁路局赞同发布,并在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上布告。
第三十四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赞同后,规范归口单位应及时安排规范出书。规范出书单位对规范文本质量担任。
第三十五条 方法规矩、专业定额、费用规范等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编号由科法司统一办理。编号格局为:
其间:
A=1~3,别离代表“方法规矩”、“专业定额”和“费用规范”;×××按规范类型从001开端顺排。
第六章 施行与监督
第三十六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由科法司或托付规范归口单位担任解说。
第三十七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发布后,应及时安排宣贯和训练作业。
第三十八条 规范归口单位和编制单位应展开回访和查询研讨作业,及时了解和把握规范的施行状况。
第三十九条 科法司会同相关部门对铁路工程造价规范的施行状况进行辅导监督。
第四十条 铁路工程造价规范施行后,应根据科学技能发展及铁路工程建造需求当令进行规范复审并弥补完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方法由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担任解说。
第四十二条 本方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原铁道部发布的《铁路工程造价规范办理方法》(铁建造〔2013〕27号)一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