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3 21:49发布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赋闲稳妥方法》现已2003年12月31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3月1日起实施。自治区主席陆兵二○○四年一月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赋闲人员赋闲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赋闲稳妥条例》和《社会稳妥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令、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践,拟定本方法。相关法规: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乡镇私营企业、其他乡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员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以下别离简称单位和员工)。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及与之树立劳作合同联系的员工、乡镇企业及与之树立劳作合同联系的乡镇员工,依照本方法履行。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赋闲稳妥作业的领导,树立作业责任制,做好安排协调作业。自治区劳作和社会保证行政部分主管全自治区的赋闲稳妥作业。县级以上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主管本辖区内的赋闲稳妥作业。依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则树立的赋闲稳妥经办安排,依照法令、法规和本方法的规则详细承办赋闲稳妥的各项事务作业。各级财务、工商、审计、民政、核算等有关部分及工会安排,依照各自责任做好赋闲稳妥作业。第二章赋闲稳妥基金第四条凡属本方法规则规模的单位,均应当向赋闲稳妥经办安排处理赋闲稳妥挂号手续。新建单位应当在获得营业执照或许树立同意之日起30日内,到赋闲稳妥经办安排处理赋闲稳妥挂号手续。单位发作分立、吞并、破产或许被依法吊销时,应当在30日内向原受理挂号的赋闲稳妥经办安排处理改变挂号或许刊出挂号手续。第五条乡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本单位薪酬总额的2%交纳赋闲稳妥费。乡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员工依照自己薪酬总额的1%交纳赋闲稳妥费。已树立劳作合同准则的国家机关、乡镇企业交纳的赋闲稳妥费按本单位与之树立劳作合同联系的员工或乡镇员工薪酬总额的2%核算,员工交纳的赋闲稳妥费依照自己薪酬总额的l%核算。第六条本方法第二条规则规模内的单位和员工有必要参与赋闲稳妥,并以钱银方式准时足额交纳赋闲稳妥费。单位交纳的赋闲稳妥费,由单位依法向赋闲稳妥经办安排交纳。员工个人交纳的赋闲稳妥费,由所在单位从其自己薪酬中代为扣缴。单位因欠缴赋闲稳妥费而被征收机关加收滞纳金的,滞纳金应当由单位承当。第七条欠费单位因破产、闭幕或许其他原因停止而清产核资或许拍卖、变卖产业的,欠费单位或许清算安排应当告诉单位所在地赋闲稳妥经办安排,并按薪酬同一次序清偿赋闲稳妥费及其利息或许滞纳金。分立、吞并(吞并)后的单位享有和承当原单位赋闲稳妥的权力和责任。第八条赋闲稳妥经办安排应当树立核算机办理的个人缴费记载,并按规则将数据备份,保证个人缴费记载内容清楚、精确,保存安全、完好。赋闲稳妥经办安排应当在每季度完结后5日内向参保单位通报该季度缴费状况;单位有必要照实填写《赋闲稳妥缴费手册》,每季度完结后10日内向本单位员工发布该季度缴费状况。第九条赋闲稳妥基金原则上实施市、县统筹,中、区直单位赋闲稳妥统筹按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则履行。第十条自治区树立赋闲稳妥调剂金准则。各市、县每季度按征收的赋闲稳妥费总额的5%上缴自治区,归入自治区级调剂金;自治区社会稳妥经办安排征收的赋闲稳妥费,按5%的份额划入自治区级调剂金。调剂金办理和运用方法由自治区劳作和社会保证行政部分商自治区财务部分拟定,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