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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及时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8 02:16
在受了工伤之后,劳动者除了要好好的疗养外,还需求进行一系列的判定扥作业,比方需求进行劳动能力判定。可是有些人却遇到了劳动能力判定部分不按规则及时对工伤员工进行劳动能力判定怎么办?听讼网小编为你探问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一、劳动能力判定部分不按规则及时对工伤员工进行劳动能力判定怎么办?
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职责。依据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工伤员工劳动能力判定办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则,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判定定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判定定论及时送达工伤员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用人单位不收判定定论,送达的作业人员自然会挂号在案注明(快递送达签收即送达),不影响送达的现实建立。
用人单位对初度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在收到该判定定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请求再次判定,再次判定定论为终究定论。
用人单位送达不签收又不请求再次判定的,送达满15日,判定定论即发作法律效力,你能够按此请求工伤保险待遇。
二、员工发作工伤后,具有什么条件应当进行劳动能力判定?
1.依据《工伤员工劳动能力判定办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则,员工发作工伤,经医治伤情相对安稳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许罢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承认的延伸期限),工伤员工或许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判定请求。
2.工伤员工需求等伤情安稳后能够请求劳动能力判定,判定工伤等级。假如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件的,需撤除后才能够做劳动能力判定(除非医师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件不需求撤除,一向藏着体内的状况以外)。
3.依据《工伤员工劳动能力判定办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则,请求劳动能力判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判定请求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工伤确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用的确诊证明、依照医疗组织病历办理有关规则复印或许仿制的查看、查验陈述等完好病历资料;
(三)工伤员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许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用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规则的其他资料。
劳动能力判定部分不按规则及时对工伤员工进行劳动能力判定怎么办?如劳动者由于劳动能力判定部分的渎职而影响到自己的利益,能够依法追究它们的职责。劳动能力判定部分不按规则进行作业而影响到工伤者补偿,能够找听讼网在线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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