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孤证如何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7 03:55
根据我国劳作法等法令的规矩,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呈现劳作争议的,是可以经过比较多方法处理的,而劳作裁定是处理劳作争议的重要方法,那么劳作争议案子中的孤证怎么确定?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劳作争议案子中的孤证怎样确定
案情简介
王某在A酒店从事保安作业。2012年1月,王某上夜班。深夜,有住店客人反映,其停在酒店停车场的高级小轿车被人多处划伤。过后,A酒店承当了该轿车维修费3.2万元。A酒店以王某在上班期间严峻渎职,给单位形成严峻危害为由免除与王某的劳作联系。王某不服,向某市劳作争议裁定委请求劳作裁定。在审理过程中,王某请求搭档保安李某出庭作证,李某证明那天王某尽管上夜班,但酒店保安并不担任停车场区域安保作业的现实。A公司以为李某虽为其职工,可是该根据归于孤证,真实性有贰言,并举证考勤表和作业安排表就王某那天上班及严峻渎职的现实进行抗辩。
案情剖析
案子的焦点在于考勤表和作业安排表是否可否定李某证人证言的效能?即李某证人证言的孤证怎么确定?
孤证指的是需求确定的案子现实只要一个孤立独自的根据资料,而且没有可以证明该根据真实性的其它资料佐证的根据;一般来讲,案子审理中的孤证很难作为确定相关现实的根据。
所以呈现孤证,一般需求进行根据补强。所谓根据补强是指为了维护诉讼当事人的权力,避免案子现实的误认,对某些证明力明显单薄的根据,要求有其他根据予以证明才可以作为定案根据。法释〔2001〕3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根据的若干规矩》(以下简称《根据规矩》)第六十九条就根据补强规矩作了进一步规矩,下列根据不能独自作为确定案子现实的根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纪和智力情况不适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利害联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那么本案中的孤证李某证人证言怎么确定?是否需求根据补强?法释〔2001〕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三条规矩,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开除、解雇、免除劳作合同、削减劳作报酬、核算劳作者作业年限等决议而发作的劳作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被请求人确实举证出考勤表和作业安排表来证明其依法免除与王某劳作联系的现实,可是考勤表和作业安排表系被请求人单方面制造,在没有其他根据彼此印证的情况下,证明力较低。李某与王某同是保安,是作业责任的首要实践人,可以证明王某并不担任停车场区域安保作业的现实。而李某虽系被请求人职工,与请求人属搭档联系,从利害联系的视点看,李某与被请求人的利害联系明显大于与搭档的利害联系,所以证人李某与请求人不具有法令上的利害联系,该证人证言具有可信性,为有用举证。比较李某的证言,考勤表和作业安排表没有证明力上的优势。根据根据优势规矩,考勤表和作业安排表不足以否定李某的证人证言。所以本案并不需求根据补强,可直接确定该孤证的证明力。
实践中,假如只从根据的数量动身,不加区分地约束全部孤立根据的证明力,违反了诉讼证明的规则,缺少普适性1。现实上,“孤证不能定案”并非诉讼的一般准则,从来就没有法令意义上的严厉约束力。所以,孤证定案不仅可及于部分案子现实,也可及于全案。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劳作争议案子中的孤证怎样确定”问题进行的回答,实践中孤证是不能独自作为根据运用的,孤证很难作为确定相关现实的根据,需求进行根据补强才干作为根据。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劳作争议案子中的孤证怎样确定
案情简介
王某在A酒店从事保安作业。2012年1月,王某上夜班。深夜,有住店客人反映,其停在酒店停车场的高级小轿车被人多处划伤。过后,A酒店承当了该轿车维修费3.2万元。A酒店以王某在上班期间严峻渎职,给单位形成严峻危害为由免除与王某的劳作联系。王某不服,向某市劳作争议裁定委请求劳作裁定。在审理过程中,王某请求搭档保安李某出庭作证,李某证明那天王某尽管上夜班,但酒店保安并不担任停车场区域安保作业的现实。A公司以为李某虽为其职工,可是该根据归于孤证,真实性有贰言,并举证考勤表和作业安排表就王某那天上班及严峻渎职的现实进行抗辩。
案情剖析
案子的焦点在于考勤表和作业安排表是否可否定李某证人证言的效能?即李某证人证言的孤证怎么确定?
孤证指的是需求确定的案子现实只要一个孤立独自的根据资料,而且没有可以证明该根据真实性的其它资料佐证的根据;一般来讲,案子审理中的孤证很难作为确定相关现实的根据。
所以呈现孤证,一般需求进行根据补强。所谓根据补强是指为了维护诉讼当事人的权力,避免案子现实的误认,对某些证明力明显单薄的根据,要求有其他根据予以证明才可以作为定案根据。法释〔2001〕3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根据的若干规矩》(以下简称《根据规矩》)第六十九条就根据补强规矩作了进一步规矩,下列根据不能独自作为确定案子现实的根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纪和智力情况不适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利害联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那么本案中的孤证李某证人证言怎么确定?是否需求根据补强?法释〔2001〕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三条规矩,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开除、解雇、免除劳作合同、削减劳作报酬、核算劳作者作业年限等决议而发作的劳作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被请求人确实举证出考勤表和作业安排表来证明其依法免除与王某劳作联系的现实,可是考勤表和作业安排表系被请求人单方面制造,在没有其他根据彼此印证的情况下,证明力较低。李某与王某同是保安,是作业责任的首要实践人,可以证明王某并不担任停车场区域安保作业的现实。而李某虽系被请求人职工,与请求人属搭档联系,从利害联系的视点看,李某与被请求人的利害联系明显大于与搭档的利害联系,所以证人李某与请求人不具有法令上的利害联系,该证人证言具有可信性,为有用举证。比较李某的证言,考勤表和作业安排表没有证明力上的优势。根据根据优势规矩,考勤表和作业安排表不足以否定李某的证人证言。所以本案并不需求根据补强,可直接确定该孤证的证明力。
实践中,假如只从根据的数量动身,不加区分地约束全部孤立根据的证明力,违反了诉讼证明的规则,缺少普适性1。现实上,“孤证不能定案”并非诉讼的一般准则,从来就没有法令意义上的严厉约束力。所以,孤证定案不仅可及于部分案子现实,也可及于全案。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劳作争议案子中的孤证怎样确定”问题进行的回答,实践中孤证是不能独自作为根据运用的,孤证很难作为确定相关现实的根据,需求进行根据补强才干作为根据。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