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妻离婚扶正小三,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6 22:13
“假离婚”一般是夫妻为了到达某种意图而做出来的工作,可是在法令却没有“假离婚”这种说法,那么骗妻离婚扶正小三,假离婚有法令效能吗?下面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案情简介】
近来,广州一男人以超生二孩躲避罚款为由骗妻子假离婚,没想到却是为了扶正小三,前妻怒而将其告上法庭。
来自福建的刘女士与广州的杭某成婚多年,但刘女士发现老公一开始就对这段婚姻短少忠实。“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他常常向我及家人骗钱,还以他母亲不喜欢我为由,要求我回老家寓居,两边长时刻分家两地。”
刘女士为杭某生了第一个孩子之后,她发现老公在外面有第三者,在质问下杭某表明之后不再犯,并恳求她宽恕。2013年,刘女士生育了第二个孩子。没多久,杭某提出假离婚,说这样能够躲避罚款,刘女士容许了。
没想到,2013年9月10日,杭某与刘女士办完离婚手续。三天后,杭某就和情人梁某挂号成婚了。刘女士在离婚后不久才知道,而且杭梁挂号成婚时,梁某早已怀孕。缺乏4个月后,梁某生育了一对双胞胎女儿。
所以,刘女士在2014年2月向杭某住处地点的海珠区法院申述,她以为,杭某显着是在与她的婚姻存续期间与别人同居,而且在她刚生完孩子后,为了与第三者成婚而骗得她离婚,有显着的差错,要求法院判定杭某补偿精力危害费5万元。
辩称是一夜情离婚后才交游
对此,杭某在庭上辩称,他与刘女士是因性格不合,导致无法共同生活才离婚的。他说,“我与现任妻子梁某曾经是朋友联系,与刘女士离婚前,一次因喝醉酒发生了性联系,往后也不知道梁某怀孕了,是我与刘女士离婚后,才与现任妻子有交游。”
杭某宣称与刘女士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差错,故不同意补偿。据悉,诉讼期间刘女士提交了杭某与现任妻子梁某的相片和视频,称杭某在同她婚姻联系存续期间现已与梁某有不正当的男女联系,对此杭某称相片与视频均是与刘女士离婚后拍照的。
离婚前已不忠判赔精力损失
海珠区法院审理后以为,刘女士、杭某于2013年9月10日离婚,后杭某于同月13日与梁某成婚,杭某与刘女士离婚的时刻同与梁某成婚的时刻前后只相隔三天,阐明杭某在与刘女士婚姻联系存续期间现已与现任妻子梁某有较为亲近的来往。
别的,杭某现任妻子梁某于2013年12月生育了双胞胎女儿杭某丙和杭某丁,与前妻离婚时刻相差缺乏4个月,由此能够阐明,杭某在与刘女士离婚前现已与梁某有不正当的男女联系。因而,杭某在与刘女士婚姻存续期有差错,刘女士恳求危害补偿应予以采用。
海珠区法院以为酌情补偿精力危害费3万元为宜,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定。
【法令解读】
“假离婚”具有法令效能吗?发生什么法令结果?
“假离婚”是指夫妻两边根据某种特别意图,往往是不正当利益,借离婚为名,从表象上到达诈骗别人的意图,而离婚的行为。“假离婚”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两边为了福利分房、买房、职位升官等原因;
(2)一方经过假离婚的方法,诈骗对方到达真离婚的意图;
(3)两边经过假离婚来躲避债款;
(4)其他不正当的意图。
“假离婚”一般采纳协议离婚的方法,但也不扫除当事人为了到达“传神”的作用采纳诉讼离婚的手法。
“假离婚”的两边当事人一旦收取成婚证后,他们的婚姻即告免除,两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联系,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力义务联系,两边均获得再婚的权力。由于婚姻的挂号行为具有公示效能,不管其离婚挂号是否归于自愿和是否具有离婚的实在志愿,其离婚行为都属有用。可是,关于借离婚而到达的不合法意图,归于民法规则的“以合法方式掩盖不合法意图”,归于无效民事行为。
【案情简介】
近来,广州一男人以超生二孩躲避罚款为由骗妻子假离婚,没想到却是为了扶正小三,前妻怒而将其告上法庭。
来自福建的刘女士与广州的杭某成婚多年,但刘女士发现老公一开始就对这段婚姻短少忠实。“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他常常向我及家人骗钱,还以他母亲不喜欢我为由,要求我回老家寓居,两边长时刻分家两地。”
刘女士为杭某生了第一个孩子之后,她发现老公在外面有第三者,在质问下杭某表明之后不再犯,并恳求她宽恕。2013年,刘女士生育了第二个孩子。没多久,杭某提出假离婚,说这样能够躲避罚款,刘女士容许了。
没想到,2013年9月10日,杭某与刘女士办完离婚手续。三天后,杭某就和情人梁某挂号成婚了。刘女士在离婚后不久才知道,而且杭梁挂号成婚时,梁某早已怀孕。缺乏4个月后,梁某生育了一对双胞胎女儿。
所以,刘女士在2014年2月向杭某住处地点的海珠区法院申述,她以为,杭某显着是在与她的婚姻存续期间与别人同居,而且在她刚生完孩子后,为了与第三者成婚而骗得她离婚,有显着的差错,要求法院判定杭某补偿精力危害费5万元。
辩称是一夜情离婚后才交游
对此,杭某在庭上辩称,他与刘女士是因性格不合,导致无法共同生活才离婚的。他说,“我与现任妻子梁某曾经是朋友联系,与刘女士离婚前,一次因喝醉酒发生了性联系,往后也不知道梁某怀孕了,是我与刘女士离婚后,才与现任妻子有交游。”
杭某宣称与刘女士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差错,故不同意补偿。据悉,诉讼期间刘女士提交了杭某与现任妻子梁某的相片和视频,称杭某在同她婚姻联系存续期间现已与梁某有不正当的男女联系,对此杭某称相片与视频均是与刘女士离婚后拍照的。
离婚前已不忠判赔精力损失
海珠区法院审理后以为,刘女士、杭某于2013年9月10日离婚,后杭某于同月13日与梁某成婚,杭某与刘女士离婚的时刻同与梁某成婚的时刻前后只相隔三天,阐明杭某在与刘女士婚姻联系存续期间现已与现任妻子梁某有较为亲近的来往。
别的,杭某现任妻子梁某于2013年12月生育了双胞胎女儿杭某丙和杭某丁,与前妻离婚时刻相差缺乏4个月,由此能够阐明,杭某在与刘女士离婚前现已与梁某有不正当的男女联系。因而,杭某在与刘女士婚姻存续期有差错,刘女士恳求危害补偿应予以采用。
海珠区法院以为酌情补偿精力危害费3万元为宜,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定。
【法令解读】
“假离婚”具有法令效能吗?发生什么法令结果?
“假离婚”是指夫妻两边根据某种特别意图,往往是不正当利益,借离婚为名,从表象上到达诈骗别人的意图,而离婚的行为。“假离婚”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两边为了福利分房、买房、职位升官等原因;
(2)一方经过假离婚的方法,诈骗对方到达真离婚的意图;
(3)两边经过假离婚来躲避债款;
(4)其他不正当的意图。
“假离婚”一般采纳协议离婚的方法,但也不扫除当事人为了到达“传神”的作用采纳诉讼离婚的手法。
“假离婚”的两边当事人一旦收取成婚证后,他们的婚姻即告免除,两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联系,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力义务联系,两边均获得再婚的权力。由于婚姻的挂号行为具有公示效能,不管其离婚挂号是否归于自愿和是否具有离婚的实在志愿,其离婚行为都属有用。可是,关于借离婚而到达的不合法意图,归于民法规则的“以合法方式掩盖不合法意图”,归于无效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