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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程序,涉外婚姻登记手续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5 23:59

涉外婚姻是指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的婚姻,假如两边当事人到达法定的成婚年龄,契合成婚条件的,是能够到国籍所在国请求婚姻挂号的。那么,涉外离婚程序,涉外婚姻挂号手续有哪些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涉外离婚程序
1、两边达到离婚协议,共同到相关民政局处理离婚挂号。
依据《婚姻挂号法令》规则: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裔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两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
2、两边或一方不赞同协议离婚,应到法院申述离婚。离婚案子中的一方或两边,能够在不回国的状况下,托付律师代为处理离婚案子。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托付书和定见书,托付书和定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定见书包含赞同离婚或不赞同离婚的书面定见,要求离婚或赞同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产业的切割、子女抚养等的书面处理定见。
涉外成婚的挂号程序是怎样的
1、请求
凡证件完全,契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处理婚姻挂号的几项规则》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处理挂号机关提出请求成婚挂号。
2、检查
婚姻挂号机关承受当事人的成婚请求后,应进行仔细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两边当事人是否自愿;
(2)当事人两边是否具有成婚的本质要件;
(3)两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供给本国法令在国外处理成婚挂号有用的条文,以确保我国婚姻挂号的有用性。
3、挂号
经婚姻处理挂号机关检查,以为当事人契合成婚挂号条件的,准予挂号,并应在一个月内处理挂号手续,发给成婚证。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复婚的,按成婚的程序处理挂号。请求成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处理挂号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挂号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用由自己自付。
离婚案子中的一方或两边,能够在不回国的状况下,托付律师代为处理离婚案子。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托付书和定见书,托付书和定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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