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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用承包地是否应该解除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1 14:59
根据我国乡村土地承揽法的规则,乡村的集体土地是能够用承揽的,承揽后的土地要进行农业的出产,不得用于其他的用处,而政府为了建造的需求是能够征地的,那么政府征用承揽地是否应该免除合同?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政府征用承揽地要不要免除合同
案情简介:
原告:北京市向阳区来广营乡立**乡民委员会
被告:北京***工程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7日,立**村委会作为甲方与作为乙方的司铎签定《土地承揽合同书》,约好:甲方将东至清河营村排水沟,西与南为京包铁路(及北京市新建轻轨线),北至公路,呈三角形地块,总面积126.2亩的土地发包给乙方;乙方为完结北京市七十万公顷“绿色屏障”围住京城,完结本年“五河十路”绿色工程,完结2008年“绿色奥运”,承揽该土地后建造“**竹园”花园,作为北京市美化配套;承揽期限自2002年3月1日起至2032年3月2日止,期限30年;承揽费用分两期规范,第一期自2002年3月1日起至2017年3月1日止,每年承揽金为95 500元;第二期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32年3月1日止,每年承揽金额为143 250元;在乙方承揽期间,两边任何一方除不行抗力要素外,违反各自所应承当的职责和职责视为违约,违约方要按法令规则补偿给对方经济丢失;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免除合同:本合同实行期间如土地荒芜(注没能到达40%以上美化不行抗停止合同。不行抵抗要素在外,甲方有权停止合同)等。
合同签定后,立**村委会将上述土地交给司铎,司铎付出立**村委会土地承揽金50 000元,尔后未再付出承揽金。2002年9月3日,**公司注册建立,**公司建立后,由该公司运用上述承揽土地。就承揽土地的详细运用,各方当事人于法院庭审中均认可司铎及**公司种了树,但就详细状况不能到达共同。司铎、**公司以为其完结了合同要求,立**村委会则以为未达标,承揽土地荒芜。
2005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向阳区2005年度批次城市建造用地征地的批复》,赞同北京市土地收拾储藏中心向阳分中心施行奥运森林公园平衡资金用地北苑集团中区南部地区C区土地一级开发运用,包含涉案司铎承揽在内的土地31.9958公顷(479.94亩),并按规则处理相关手续,交纳相关税费,其间建造用地13.1217公顷,在完结土地一级开发作业后,归入政府储藏,揭露入市买卖。
立**村委会将上述土地发包给司铎承揽经营,现已其乡民代表大会评论整体赞同,并报北京市向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同意。
司铎在承揽土地上拟建造的“**竹园”花园项目未能得到有关规划主管部分的同意。
法院判定:
法院以为,由于涉案土地现已政府相关部分同意征用,由北京市土地收拾储藏中心向阳分中心用作施行奥运森林公园平衡资金用地,本案土地承揽合同已无持续实行的或许,故立**村委会恳求免除合同应予支撑。司铎及**公司以触及补偿问题为由不赞同免除合同,理由不能建立。
立**村委会恳求司铎、**公司给付承揽费,可是根据承揽合同的约好,司铎承揽土地用于建造“**竹园”花园作为北京市的美化配套,其承揽期限为30年,自2002年3月1日起司铎开端承揽土地,至2005年年末承揽土地被国家征用,其仅实践承揽3年多的时刻,缔结合一起所预期的收益无法完结,因而法院结合司铎运用承揽土地的实践状况,敌对**村委会建议的司铎、**公司给付承揽费的诉讼恳求不予支撑。至于司铎、**公司提出的其在承揽土地投入的补偿问题,其可另行申述处理。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在合法的前提下,根据当事人的认识自在缔结的合同是有用合同,本案的被告和原告恪守我国法令的前提下,与2001年12月7日,立**村委会作为甲方与作为乙方的司铎签定《土地承揽合同书》,没有违法内容,两边意思表明实在,并约好,合同约好的承揽期内,两边任何一方除不行抗力要素外,违反各自所应承当的职责和职责视为违约,违约方要按法令规则补偿给对方经济丢失;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免除合同:本合同实行期间如土地荒芜(注没能到达40%以上美化不行抗停止合同。不行抵抗要素在外,甲方有权停止合同)等。该合同合法有用。所以该合同能够免除。
合同的免除有必要具有必定事由,由于合同一经有用建立,即具有法令约束力,两边当事人有必要恪守,不得私行改变或免除,这是合同法的重要准则。只是在主客观状况发生变化。使合同实行成为不必要或不行能的状况下,才答应免除合同。在我国《合同法》第94条就清晰规则了,因不行抗力致使不能完结合同意图当事人能够免除合同。不行抗力致使合同意图不能完结,该合同失掉含义,应归于消除。在此状况下,我国合同法答应当事人经过行使免除权的方法消除合同联系。在本案中,尽管两边当事人约好里合同的承揽期为30年,可是在该合同实行的第三年,该土地被国家征用,那么合同的实行就不行能,已然不行能,就只能免除合同,也只能免除合同,况且当事人当年在签定合一起做了清晰约好,约好当合同遭受不行抗力不能实行时,由原告行使合同的单独免除权免除合同,所以现在在国家征用该承揽地后,合同已实行不能,原告有权力建议免除该合同,被告方有必要恪守。合同实行不能,现已不能完结最初缔结合同的意图与动机。该合同现已没有持续实行的必要了。
合同免除后,免除的效能溯及既往,表明根据该合同所发生的全部权力职责都要从头定性,法令对此有明文规则。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7条的规则,合同免除后,没有实行的,停止实行;现已实行的,根据实行状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能够恳求恢复原状或许采纳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补偿丢失。本案中,被告能够要求原告补偿在合同免除后所发生的丢失,这是合法。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政府征用承揽地要不要免除合同”问题进行的回答,政府征地是归于不行抗力要素的景象,根据合同法规则,合同当事人是能够免除承揽合同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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