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质证意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18:59
在司法实践中,案子在审理的时分就需求控辨两边对案子的依据进行质证,质证是案子审理中的重要内容。质证一般是由两边诉讼律师进行的,那么诈骗罪质证定见要怎样写?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关于孟某某合同诈骗案的弥补侦办依据质证定见及辩解词
敬重的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被告人孟某某的辩解人,我在榜首次庭审进程中现已宣告过辩解词和质证定见,现针对弥补侦办卷及弥补公诉定见宣告以下质证定见及辩解词。
首要,辩解人以为公诉人提交的弥补侦办卷的侦办主体是严峻违法的。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矩(试行》第四百五十七条 “在审判进程中,关于需求弥补供给法庭审判所必需的依据或许弥补侦办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搜集依据和进行侦办,必要时能够要求侦办机关供给帮忙;也能够书面 要求侦办机关弥补供给依据。”的规矩,在本案的审判进程中,要弥补侦办的主体是商丘市人民检察院,而不是作为侦办机关的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一起辩解人也没有在卷中看见检察院要求侦办机关弥补供给依据的任何书面文件。但弥补侦办卷的立卷单位和侦办人员全部是本案的侦办机关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弥补侦办卷中看不到任何检察院和检察院的作业人员参加了此次弥补供给法庭审判所必需的依据或许弥补侦办。因而,此次弥补侦办行为的主体没有侦办权,是严峻违法行为。
其次,本案的弥补侦办卷的侦办行为严峻违法乃至已构成犯罪。本案现已到了审判阶段,因而,假如法庭对已交的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彻底能够传唤证人开庭从头打开庭审查询,但本案的侦办机关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审判阶段没有侦办权的情况下违法提审已处于审判阶段的四名被告人,并针对辩解人的辩解定见,从头问询证言已在法庭查询阶段质证过的部分证人,乃至包含从前旁听过过法庭庭审的证人(还将证人旁听过庭审的现实毫不隐讳的记录在笔录里),侦办机关的行为不只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和有关看守所法令等有关法令法规的规矩,并且其行为现已涉嫌构陷被告人、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不光不行使监督权,反而将侦办机关的所谓弥补侦办卷作为依据提交给法院,则更是违法的。因而,辩解人以为此弥补侦办卷的一切依据都是不合法依据予以扫除,并主张法庭将此檀卷转交人民检察院发动反不尽职查询。
第三,本案弥补侦办的程序和进程严峻违法。依据《刑事诉讼法》榜首百二十二条 “侦办人员问询证人,能够在现场进行,也能够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许证人提出的地址进行,在必要的时分,能够告诉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许公安机关供给证言。在现场问询证人,应当出示作业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许证人提出的地址问询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许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问询证人应当单个进行。”的规矩,
1、除了现场问询和传唤到到人民检察院或许公安机关供给证言外,对证人问询应该在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许证人提出的地址进行,但本案弥补侦办卷中新的证人问询地址大都是在三个酒店中,一起卷中也没有证明这三个酒店是证人们一起提出的;
2、 问询证人也不是单个进行,乃至在笔录的记载中就能够看到在2013年7月23日20时11分到2013年7月23日20时43分证人秦耀忠和证人李新民居然一起在所谓侦办人员侯士勋、姚凯面前做笔录。
3、查询取证人员底子没有依照规矩出示相关法令手续,在一切的查询笔录中,查询人员均只出示作业证件,但依据上述法令规矩,“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许证人提出的地址问询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许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而不只仅是出示作业证件,因而从这一点来讲也能够判别本案的侦办机关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是未经同意的私自查询行为,底子没有获得“人民检察院或许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第四,针对辩解人在榜首次开庭审理时关于榜首被告人蔺某某和第四被告人孟某某原先并不了解乃至不知道对方名字的辩解定见,弥补侦办卷特意调取了第四被告人孟某某原搭档也是榜首被告人蔺某某的母亲李新英和榜首被告人的部分亲属、朋友、街坊的证言,以证明榜首被告人蔺某某和第四被告人孟某某原先就很了解。但这些所谓的证人不是榜首被告人蔺某某的亲属便是朋友、街坊。在庭审争辩完毕现已清晰各被告人的观念和辩解人辩解定见的前提下,其证言的可信性极低,即便其证言自身也不符合现实,榜首被告人蔺某某比第四被告人孟某某小了整整一代,并且第四被告人孟某某在1995年就脱离原单位,其时榜首被告人蔺子只是十一二岁,两人没有任何能够触摸的环境,怎么或许能彼此了解?再有一点,即便查询人员再调取100个证人也无法辩驳的一个重要的证人证言,在榜首次开庭审理时辩解人提出榜首被告人蔺某某和第四被告人孟某某原先并不了解乃至不知道对方名字的依据时有意没有说到的一个要害证人证言,便是榜首被告人蔺某某的父亲蔺建兴在2012年5月29日的证言:“咱们一直都知道这个人,但没有交游”这一依据彻底证明榜首被告人的爸爸妈妈一辈也只是是知道有孟某某这个人,但没有交游,也便是不了解,那其他人证明能证明榜首被告人和第四被告人很了解并知道对方名字呢?因而这些企图证明榜首被告人蔺某某和第四被告人孟某某了解并相互知道对方名字的所谓证人证言不光程序违法,内容明显也是不真实的。
综上,公诉人将侦办主体、侦办行为、侦办程序严峻违法乃至或许构成犯罪的所谓弥补侦办卷作为弥补侦办依据提交,既不能证明被告人孟某某犯有合同诈骗罪,一起其行为也是违法的。在此辩解人也提示法庭留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榜首百九十八条 “在法庭审判进程中,遇有下列景象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能够延期审理:(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子需求弥补侦办,提出主张的;”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矩(试行》第四百五十六条 “法庭宣告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弥补侦办的期限内提请人民法院康复法庭审理或许撤回申述。”的规矩,在此次延期审理进程中,以及弥补侦办卷中,辩解人没有看到任何检察机关对本案延期审理的主张和康复法庭审理的书面提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押的案子,不能在本法规矩的侦办拘押、审查申述、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开释;需求持续查验、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和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子,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越三个月。关于或许判处死刑的案子或许附带民事诉讼的案子,以及有本法榜首百五十六条规矩景象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能够延伸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求延伸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同意。”的规矩,本案审理期限以远远超越法定的最多三个月的审理期限,即便从榜首次开庭到现在也已超越100多天,应当对被告人孟某某应当予以开释,假如法庭需求持续查验、审理的,对被告人孟某某也能够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因而,辩解人恳求法庭对被告人孟某某无罪开释或改变强制措施。
辩解人:邱*
北京市**律师所律师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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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孟某某合同诈骗案的弥补侦办依据质证定见及辩解词
敬重的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被告人孟某某的辩解人,我在榜首次庭审进程中现已宣告过辩解词和质证定见,现针对弥补侦办卷及弥补公诉定见宣告以下质证定见及辩解词。
首要,辩解人以为公诉人提交的弥补侦办卷的侦办主体是严峻违法的。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矩(试行》第四百五十七条 “在审判进程中,关于需求弥补供给法庭审判所必需的依据或许弥补侦办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搜集依据和进行侦办,必要时能够要求侦办机关供给帮忙;也能够书面 要求侦办机关弥补供给依据。”的规矩,在本案的审判进程中,要弥补侦办的主体是商丘市人民检察院,而不是作为侦办机关的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一起辩解人也没有在卷中看见检察院要求侦办机关弥补供给依据的任何书面文件。但弥补侦办卷的立卷单位和侦办人员全部是本案的侦办机关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弥补侦办卷中看不到任何检察院和检察院的作业人员参加了此次弥补供给法庭审判所必需的依据或许弥补侦办。因而,此次弥补侦办行为的主体没有侦办权,是严峻违法行为。
其次,本案的弥补侦办卷的侦办行为严峻违法乃至已构成犯罪。本案现已到了审判阶段,因而,假如法庭对已交的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彻底能够传唤证人开庭从头打开庭审查询,但本案的侦办机关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审判阶段没有侦办权的情况下违法提审已处于审判阶段的四名被告人,并针对辩解人的辩解定见,从头问询证言已在法庭查询阶段质证过的部分证人,乃至包含从前旁听过过法庭庭审的证人(还将证人旁听过庭审的现实毫不隐讳的记录在笔录里),侦办机关的行为不只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和有关看守所法令等有关法令法规的规矩,并且其行为现已涉嫌构陷被告人、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不光不行使监督权,反而将侦办机关的所谓弥补侦办卷作为依据提交给法院,则更是违法的。因而,辩解人以为此弥补侦办卷的一切依据都是不合法依据予以扫除,并主张法庭将此檀卷转交人民检察院发动反不尽职查询。
第三,本案弥补侦办的程序和进程严峻违法。依据《刑事诉讼法》榜首百二十二条 “侦办人员问询证人,能够在现场进行,也能够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许证人提出的地址进行,在必要的时分,能够告诉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许公安机关供给证言。在现场问询证人,应当出示作业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许证人提出的地址问询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许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问询证人应当单个进行。”的规矩,
1、除了现场问询和传唤到到人民检察院或许公安机关供给证言外,对证人问询应该在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许证人提出的地址进行,但本案弥补侦办卷中新的证人问询地址大都是在三个酒店中,一起卷中也没有证明这三个酒店是证人们一起提出的;
2、 问询证人也不是单个进行,乃至在笔录的记载中就能够看到在2013年7月23日20时11分到2013年7月23日20时43分证人秦耀忠和证人李新民居然一起在所谓侦办人员侯士勋、姚凯面前做笔录。
3、查询取证人员底子没有依照规矩出示相关法令手续,在一切的查询笔录中,查询人员均只出示作业证件,但依据上述法令规矩,“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许证人提出的地址问询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许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而不只仅是出示作业证件,因而从这一点来讲也能够判别本案的侦办机关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是未经同意的私自查询行为,底子没有获得“人民检察院或许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第四,针对辩解人在榜首次开庭审理时关于榜首被告人蔺某某和第四被告人孟某某原先并不了解乃至不知道对方名字的辩解定见,弥补侦办卷特意调取了第四被告人孟某某原搭档也是榜首被告人蔺某某的母亲李新英和榜首被告人的部分亲属、朋友、街坊的证言,以证明榜首被告人蔺某某和第四被告人孟某某原先就很了解。但这些所谓的证人不是榜首被告人蔺某某的亲属便是朋友、街坊。在庭审争辩完毕现已清晰各被告人的观念和辩解人辩解定见的前提下,其证言的可信性极低,即便其证言自身也不符合现实,榜首被告人蔺某某比第四被告人孟某某小了整整一代,并且第四被告人孟某某在1995年就脱离原单位,其时榜首被告人蔺子只是十一二岁,两人没有任何能够触摸的环境,怎么或许能彼此了解?再有一点,即便查询人员再调取100个证人也无法辩驳的一个重要的证人证言,在榜首次开庭审理时辩解人提出榜首被告人蔺某某和第四被告人孟某某原先并不了解乃至不知道对方名字的依据时有意没有说到的一个要害证人证言,便是榜首被告人蔺某某的父亲蔺建兴在2012年5月29日的证言:“咱们一直都知道这个人,但没有交游”这一依据彻底证明榜首被告人的爸爸妈妈一辈也只是是知道有孟某某这个人,但没有交游,也便是不了解,那其他人证明能证明榜首被告人和第四被告人很了解并知道对方名字呢?因而这些企图证明榜首被告人蔺某某和第四被告人孟某某了解并相互知道对方名字的所谓证人证言不光程序违法,内容明显也是不真实的。
综上,公诉人将侦办主体、侦办行为、侦办程序严峻违法乃至或许构成犯罪的所谓弥补侦办卷作为弥补侦办依据提交,既不能证明被告人孟某某犯有合同诈骗罪,一起其行为也是违法的。在此辩解人也提示法庭留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榜首百九十八条 “在法庭审判进程中,遇有下列景象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能够延期审理:(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子需求弥补侦办,提出主张的;”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矩(试行》第四百五十六条 “法庭宣告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弥补侦办的期限内提请人民法院康复法庭审理或许撤回申述。”的规矩,在此次延期审理进程中,以及弥补侦办卷中,辩解人没有看到任何检察机关对本案延期审理的主张和康复法庭审理的书面提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押的案子,不能在本法规矩的侦办拘押、审查申述、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开释;需求持续查验、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和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子,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越三个月。关于或许判处死刑的案子或许附带民事诉讼的案子,以及有本法榜首百五十六条规矩景象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能够延伸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求延伸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同意。”的规矩,本案审理期限以远远超越法定的最多三个月的审理期限,即便从榜首次开庭到现在也已超越100多天,应当对被告人孟某某应当予以开释,假如法庭需求持续查验、审理的,对被告人孟某某也能够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因而,辩解人恳求法庭对被告人孟某某无罪开释或改变强制措施。
辩解人: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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