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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生效后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8 06:49
许诺在生活中并不罕见,比方爸爸妈妈许诺孩子如考取多少多少分,就奖赏孩子什么礼物等等。在法令上也有关于许诺的介绍,关于许诺是有相关的法令效能,一旦收效就要遵从。那么,许诺收效后发作的法令成果是什么?听讼网浙江律师为你解说这方面常识。
许诺收效后发作什么法令成果
许诺效能发作之时,便是合同建立之时。许诺收效时合同建立,这是最大量、最遍及的。但合同建立还有其他办法。传统上还有三种办法,一是穿插要约,二是一起标明,三是意思完成。
(1)穿插要约。穿插要约是指合同当事人采纳非直接对话的办法,作出了为缔结同一内容合同的要约。如甲对乙作出为缔结合同的要约,而乙对甲也作出了相同内容的要约。此刻两边的意思标明的内容完全一致,而且两边均有缔结合同的意思标明。而且宣布要约的时刻也几乎在一起。已然两边有相同的意思标明,法令即可推定其必互有许诺的成果,所以确认合同建立。合同建立的时刻今后一个要约抵达对方当事人时为准。
(2)一起标明。一起标明与穿插要约本质上相同,穿插要约是在非直接对话的办法的状况下发作的,而一起标明是在对话办法的状况下发作的。指对话的当事人两边毫无先后之别,一起向对方为同一内容的要约的意思标明。例如,生意于条件合适当事人两边之意时两边一起拍手,或关于第三人所作成的合同计划,当事人一起标明同意。
(3)意思完成。意思完成是指依照习气或事情的性质,不需求许诺告诉,或许要约人预先声明许诺无需告诉,要约人在适其时刻内如有能够揣度受要约人有许诺意思的客观事实,则能够据此建立合同。依照习气或事情的性质不需求许诺告诉的,比方订旅馆房间、订饭馆座位等,不需求标明许诺,如不许诺则需求奉告。揣度受要约人有许诺的客观事实,一般是指受要约人不进行口头或书面许诺但依照要约人的要求履行合同责任,如受托付开端处理托付业务、发运要约人欲购货品等。
许诺什么时候送达才有用
许诺并不是任何时候送达都会发作预期的效能。许诺应当在要约确认的期限内抵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认许诺期限的,假如要约以对话办法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许诺,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要约以非对话办法作出的,许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抵达。
要约中规则了许诺期限的,许诺有必要在要约规则的期限内抵达要约人。由于超越许诺期限,则要约失效。
要约没有规则许诺期限的,假如是口头要约,则依照一般的法令规则,有必要即时许诺才有用。口头宣布的要约包含两边面谈提出的要约和在电话攀谈中提出的要约,关于这种口头要约,如其时不当即标明承受,则在说话完毕后,该项口头要约即不复存在。
假如要约以非对话办法作出,也没有规则许诺期限,怎么确认许诺的期限?此刻,许诺应在合理期限内抵达。所谓合理期限可分为三段:(1)要约抵达于受要约人的期间;(2)为许诺所必要的期间;(3)许诺的告诉抵达要约人所必要的期间。
榜首段与第三段的期间,依通讯办法确认,如依邮递或电报为要约或答复一般所必要的期间。假如要约及许诺的告诉,途中有十分事故(火车妨碍、暴风雨等)的拖延,要约人假如知道该状况的发作,应当酌量以定其抵达所必要的期间。此许诺抵达所必要的期间,依其告诉的办法而有不同。要约人如特别限制其许诺告诉的办法,须以地办法为许诺。不然得依一般买卖上所用的办法。以电报为要约时,是否有必要以电报作为答复,应依要约的性质及特别的情事确认。
第二段的期间,是自约抵达时以致发送许诺告诉的期间,是受要约人检查考虑是否许诺所必要的时刻。这个时刻能够一般人为规范确认,但依要约的内容不同有所差异,内容杂乱,检查考虑的时刻就长,假如还要通过法定代表人或许董事会的同意,或许时刻还会更长。此三段期间为依一般景象可期待许诺抵达时期,也便是合理期限。
许诺不需求告诉的,依据买卖习气或许要约的要求作出许诺的行为时,许诺收效。选用数据电文方式缔结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体系接纳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体系的时刻,视为抵达时刻;未指定特定体系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体系的初次时刻,视为抵达时刻。需求阐明的是,不选用特定体系发送的传真、电传、电报应当与函件相同看待。
许诺收效后发作什么法令成果?许诺收效之后要能够好好的遵从,假如许诺收效后不遵从,另一方能够据此来要求违约方进行补偿。许诺收效后详细处理的法令成果或是处理后的要求等等你不太清楚,请来听讼网上找律师协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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