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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1 07:55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职责确定不服怎么办
能够在接到交通事故职责确定书1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管科请求职责从头确定,待续!
1、《路途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第22条的规则,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职责确定不服,能够在接到交通事故职责确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请求从头确定;凭以下手续处理:1.请求书,应写明不服原职责确定的理由和依据,请求人签名及注明请求日期、联系电话;2.原职责确定书(正本);3.身份证及复印件;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从头确定请求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保持、改变或许吊销的决议。
2、依据《路途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则》第35条的规则,交通事故职责从头确定决议,为对该事故职责确定的终究确定,对从头确定有贰言的,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对交通事故职责确定不服,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路途交通事故案子有关问题的告诉》第4条规则,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路途交通事故职责确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因而假如您对交通事故职责确定不服的话,能够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请求从头确定,而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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