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的种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9 06:21
产业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好坏关系人申述前或许当事人申述后,为确保将来的收效判定能够得到履行或许避免产业遭受丢失,对当事人的产业或许争议的标的物,采纳约束当事人处置的强制办法。那么,产业保全的品种有哪些呢?听讼网小编为你回答。
产业保全的品种
产业保全的判定一旦作出当即收效,其效能一般应继续到收效裁决判定履行时止。加产业保全办法的采纳是在必定的法定条件下发作的,假如产业保全办法存在的原因、条件发作了改变或许不复存在时,产业保全的办法即就免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则的产业保全包含诉前产业保全和诉讼产业保全。
(一)诉前产业保全
诉前产业保全,是指在提申述讼之前,人民法院依据好坏关系人的请求,对被请求人的有关产业采纳的强制性办法。
诉前产业保满是在申述前作出的,采纳产业保全办法后请求人是否必定会申述,即便提申述讼,该诉讼是否契合申述条件事前尚无法承认。为了削减或避免诉前产业保全或许给被请求人形成危害,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诉前产业保全规则了相应的条件:
1、 有必要有采纳诉前产业保全的紧迫性,即情况紧急,不妥即采纳产业保全将会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遭到难以补偿的危害。这儿所谓的情况紧急,是指好坏关系人的相对 人的歹意行为(如行将施行或正在施行搬运、藏匿、毁损产业的行为),或许其他客观情况,使好坏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到危害的危险火烧眉毛。一旦紧急情况发作 将对其合法权益形成实践危害,若比及申述后或申述的一起再请求诉讼产业保全,已无实践含义。
2、有必要由好坏关系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诉前产业保全发作在申述之前,案子没有进入诉讼程序,诉讼法令关系还未发作,法院不存在依职权采纳产业保全办法的前提条件,所以只要在好坏关系人提出请求后,法院才能够采纳产业保全办法。
3、 请求人有必要供给担保。诉前产业保全,发作在诉讼程序开端之前,与诉讼产业保全比较,法院对是否存在保全的必要性和会不会因请求不妥而给被请求人形成丢失难 以掌握,为了避免诉前保全或许呈现过错,法令把请求人供给担保规则为诉前保全的必要条件。假如请求人不肯或不能供给担保,人民法院就只能驳回其请求。
(二)诉讼产业保全
诉讼产业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子后,做出判定前这段时刻内,为了确保将来收效判定的顺畅履行,对当事人的产业或争议的标的物采纳的强制办法。
尽 管诉讼产业保全能够削减将来判定得不到履行的危险,但任何事物都有它的消沉一面。产业保全的判定毕竟是在判定收效前做出的,请求产业保全的一方当事人能否 胜诉并不是非常承认的事,因而假如其败诉,将无法避免给对方当事人带来危害;从另一方面讲,即便请求产业保全的一方当事人胜诉,判定收效前就使另一方当事 人的产业或争议标的物遭到强制也会影响资产功效的发挥,形成丢失。因而,对当事人请求产业保全以及法院依职权采纳产业保全办法有必要规则必定的条件或约束, 以避免保全被乱用。采纳诉讼产业保全一般应具有下列条件:
1、采纳诉讼产业保全的案子有必要是给付之诉。给付之诉具有给付产业的内容,只要给付之诉的判定,才有履行性,才存在诉讼保全的必要性。假如是承认之诉或改变之诉,因其无给付内容,不存在判定收效后履行的问题,所以不发作诉讼保全问题。
2、 有必要具有产业保全的必要性。不是一切的给付之诉都需求采纳产业保全,只要呈现《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则的原因,即“或许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许其他原 因,使判定不能履行或难以履行”时,才能够采纳产业保全办法。所谓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私行将争议的标的物出卖、搬运、藏匿、毁损、浪费等以 躲避责任为意图的歹意行为。所谓其他原因,主要是指因为客观上的原因,使争议标的物无法保存。如诉讼标的物是简单腐烂变质的物品,若不及时采纳办法,将会 形成更大丢失。
3、从时刻上看,诉讼产业保全一般发作在民事案子受理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定前这一段时刻内,不然,就失去了诉讼保全的含义。
当 然在破例的情况下,诉讼产业保全也能够在判定后做出。适用民事诉讼法定见第103条规则:对当事人不服的一审判定提出上诉的案子,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 案之前,当事人有搬运、藏匿、出卖或毁损产业等行为,有必要采纳产业保全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纳。
产业保全的品种
产业保全的判定一旦作出当即收效,其效能一般应继续到收效裁决判定履行时止。加产业保全办法的采纳是在必定的法定条件下发作的,假如产业保全办法存在的原因、条件发作了改变或许不复存在时,产业保全的办法即就免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则的产业保全包含诉前产业保全和诉讼产业保全。
(一)诉前产业保全
诉前产业保全,是指在提申述讼之前,人民法院依据好坏关系人的请求,对被请求人的有关产业采纳的强制性办法。
诉前产业保满是在申述前作出的,采纳产业保全办法后请求人是否必定会申述,即便提申述讼,该诉讼是否契合申述条件事前尚无法承认。为了削减或避免诉前产业保全或许给被请求人形成危害,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诉前产业保全规则了相应的条件:
1、 有必要有采纳诉前产业保全的紧迫性,即情况紧急,不妥即采纳产业保全将会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遭到难以补偿的危害。这儿所谓的情况紧急,是指好坏关系人的相对 人的歹意行为(如行将施行或正在施行搬运、藏匿、毁损产业的行为),或许其他客观情况,使好坏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到危害的危险火烧眉毛。一旦紧急情况发作 将对其合法权益形成实践危害,若比及申述后或申述的一起再请求诉讼产业保全,已无实践含义。
2、有必要由好坏关系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诉前产业保全发作在申述之前,案子没有进入诉讼程序,诉讼法令关系还未发作,法院不存在依职权采纳产业保全办法的前提条件,所以只要在好坏关系人提出请求后,法院才能够采纳产业保全办法。
3、 请求人有必要供给担保。诉前产业保全,发作在诉讼程序开端之前,与诉讼产业保全比较,法院对是否存在保全的必要性和会不会因请求不妥而给被请求人形成丢失难 以掌握,为了避免诉前保全或许呈现过错,法令把请求人供给担保规则为诉前保全的必要条件。假如请求人不肯或不能供给担保,人民法院就只能驳回其请求。
(二)诉讼产业保全
诉讼产业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子后,做出判定前这段时刻内,为了确保将来收效判定的顺畅履行,对当事人的产业或争议的标的物采纳的强制办法。
尽 管诉讼产业保全能够削减将来判定得不到履行的危险,但任何事物都有它的消沉一面。产业保全的判定毕竟是在判定收效前做出的,请求产业保全的一方当事人能否 胜诉并不是非常承认的事,因而假如其败诉,将无法避免给对方当事人带来危害;从另一方面讲,即便请求产业保全的一方当事人胜诉,判定收效前就使另一方当事 人的产业或争议标的物遭到强制也会影响资产功效的发挥,形成丢失。因而,对当事人请求产业保全以及法院依职权采纳产业保全办法有必要规则必定的条件或约束, 以避免保全被乱用。采纳诉讼产业保全一般应具有下列条件:
1、采纳诉讼产业保全的案子有必要是给付之诉。给付之诉具有给付产业的内容,只要给付之诉的判定,才有履行性,才存在诉讼保全的必要性。假如是承认之诉或改变之诉,因其无给付内容,不存在判定收效后履行的问题,所以不发作诉讼保全问题。
2、 有必要具有产业保全的必要性。不是一切的给付之诉都需求采纳产业保全,只要呈现《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则的原因,即“或许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许其他原 因,使判定不能履行或难以履行”时,才能够采纳产业保全办法。所谓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私行将争议的标的物出卖、搬运、藏匿、毁损、浪费等以 躲避责任为意图的歹意行为。所谓其他原因,主要是指因为客观上的原因,使争议标的物无法保存。如诉讼标的物是简单腐烂变质的物品,若不及时采纳办法,将会 形成更大丢失。
3、从时刻上看,诉讼产业保全一般发作在民事案子受理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定前这一段时刻内,不然,就失去了诉讼保全的含义。
当 然在破例的情况下,诉讼产业保全也能够在判定后做出。适用民事诉讼法定见第103条规则:对当事人不服的一审判定提出上诉的案子,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 案之前,当事人有搬运、藏匿、出卖或毁损产业等行为,有必要采纳产业保全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