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补领结婚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0 11:03婚姻登记机关为涉外婚姻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应当依照初审、受理、检查、发证程序进行。下面让我们一同来看一下涉外婚姻补领结婚证的程序。
一、初审
初审是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开始检查,问询一些根本现实。
二、受理
(1)两边当事人填写《请求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因《声明书》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自己亲身签署,所以不能提早申领。
(2)婚姻登记员监督并签名。
三、检查
(1)检查验件、证明资料是否完全、有用;
(2)问询相关状况;
(3)查验结婚登记记载是否事实。
四、补发
(1)经查验承认事实、契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2)不契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阐明理由。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有补发结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为当事人供给有关法令咨询服务。
当事人处理过结婚登记,请求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复婚发作改动的,不予补发结婚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载证明。
五、时刻和费用
处理时刻:一个月内处理结束或即时处理(契合补发条件的,也有当场补发结婚证)
收费规范:结婚证工本费9元/对;其他费用另计。
总归,应对涉外婚姻补领结婚证的程序是一个杂乱的进程,实践证明,由具有必定法令知识和工作经历的律师来处理,既能够防备法令纠纷,也能够更好地处理法令纠纷,最大极限地避免或下降经济损失,有用地保证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处理涉外婚姻补领结婚证的程序的问题,避免堕入法令误区,您能够经过听讼网托付当地有经历的律师为您供给专业的法令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极限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