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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转托管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1 08:06

概念
基金转保管,指基金比例持有人请求将其在某一出售组织买卖账户持有的基金比例悉数或部分转出并转入另一出售组织买卖账户的行为,也能够说转保管是指同一投资人将保管在一个代销组织的基金比例转出至另一代销组织的事务。
处理转保管事务需带着的证件和材料品种与处理申购与换回时需带着的相同。
注意事项
基金持有人在进行转保管时,能够将其在一个出售组织(地址)所购买的基金比例一次性悉数转出,也能够部分转出,但在转保管完成后转出和转入出售组织的基金比例余额都不得低于《基金契约》规则的最低持有比例。若转保管后投资者在该出售组织(地址)保管的某一基金单位余额低于最低比例,该转保管应确以为不成功。若投资者本基金比例余额原已低于最低比例,转保管时有必要一次悉数请求转出,若请求数量不是悉数数量,注册与挂号过户部分应将该转保管确以为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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