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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贪污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8 06:06
近几年来许多官员都因为贪婪受贿的行为而被拉下马来,成为了“阶下囚”。贪婪受贿是犯了贪婪罪,会依照贪婪罪的量刑规范进行处分。可是怎样确定贪婪罪?就贪婪罪的构成要件或处分规范等常识,听讼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杂乱客体。既侵略了公共资产的一切权,又侵略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略了职务的廉洁性。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运用职务之便,并吞、盗取、骗得或许以其他手法不合法占有公共资产的行为。这是贪婪罪差异于偷盗、欺诈、争夺等侵略产业罪的重要特征。
3、主体要件
贪婪罪的主体是国家作业人员或许受托付办理、运营国有产业的人员。因而,贪婪罪的主体包含以下两种人:
(1)国家作业人员。
国家作业人员的本质特征是从事公事。这儿的从事公事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实行安排、领导、监督、详细担任某项作业等责任。
(2)受托付办理、运营国有产业的人员。
这儿的受托付办理、运营国有产业的人员是指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托付办理、运营国有产业的人员。
4、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有必要出自直接成心,并具有不合法占有公共资产的意图。过错不构本钱罪。
以上四个要件有必要一起具有,才有或许构成贪婪罪。假如贪婪数额较小,情节细微的,一般也不以贪婪罪论处,而处以党纪、政纪处分。依据本法第383条之规定,贪婪公共资产数额不满5千元,但情节较重,并且契合上述四个要件,构成贪婪罪。
确定贪婪罪的规范是什么
确定贪婪罪,中心在于确定贪婪行为。贪婪行为的手法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是采纳并吞、盗取、骗得或许其他手法不合法占有公共资产。
1、并吞资产,是指行为人将自己办理或经手的公共资产不合法转归自己或别人一切的行为。归纳起来并吞的办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将自己办理或经手的公共资产加以藏匿、拘留,应上交的不上交,应付出的不付出,应入帐的不入帐。二是将自己办理、运用或经手的公共资产不合法转卖或私行赠送别人;三是将追缴的赃款赃物或罚没款物私自用掉或不合法据为私有。
2、盗取资产,是指行为人运用职务之便,采纳隐秘盗取的办法,将自己办理的公共资产不合法占有的行为,也便是一般所说的贼喊捉贼。假如出纳员仅是运用对本单位状况了解的条件,偷盗由其他出纳员经管的资产,则构成偷盗罪。
3、骗得资产,是指行为人运用职务之便,采纳虚拟现实或隐秘本相的办法,不合法占有公共资产的行为。例如出差人员用涂抹或假造单据的办法虚报或谎称开销冒领公款,工程担任人多报工时或假造薪酬表冒领薪酬,收买人员谎称收买物资等级从中骗得公款等。
4、其他办法,是指除了并吞、偷盗、骗得之外,其他不合法占有公共资产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办法:
(1)内外勾通,迂回贪婪。即国家作业人中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内外勾通,将自己办理、运营的公共(国有)资产以合法方式,转给与其勾通的外部人员,然后再迂回取回,据为己有。
(2)公款私存、私贷坐吃利息。
(3)运用回扣不合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品时,将卖方以购货款中抽出一部分作为回扣的金钱占为己有的行为。
(4)运用合同不合法占有公款。即行为人在为本单位购买货品、推销产品等经济活动中,在与别人签定经济合一起,两边歹意勾结,进步合同标的价格,然后将举高的差价私分等。
(5)直接贪婪。如国家作业人员运用职务之便,运用单位雇请的工人为自己干活等。
(6)占有应交单位的劳务收入。
(7)运用新技术手法进行贪婪。即行为人运用职务便当,运用新的科技手法进行贪婪的行为。主要有:银行作业人员运用微机并吞公款、套取利息,证券从业人员运用技术手法并吞股金、盈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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