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清明节加班费计算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3 21:10

在我国假如法定假期遇到加班会有怎样的特别待遇呢?法定假期加班的加班费是怎样核算的呢?又要遵从怎样的核算规范呢?请跟从听讼小编的脚步一起来看看关于清明节加班费核算规范吧,祝您阅览愉快!
依据国务院清明节放假组织,4月5日、4月6日、4月7日放假3天。这是新年往后的第一个“小长假”。由于4月5日是星期五,或许一些企业由于出产原因,没有办法组织劳作者正常度假,已然无法享受到清明节3天假期,那么劳作者加班能得到多少加班费呢?
要正确核算出加班费多少,有必要依据以下两个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
第一个,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作业时刻和薪酬折算问题的告诉》(劳部发【2008】3号)第五十一条规则:“法定节假期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付出薪酬,即折算日薪酬、小时薪酬时不除掉国家规则的11天法定节假期。据此,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薪酬可折算为:月薪酬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薪酬可折算为:月薪酬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x8小时。”
第二个,依据《山东省企业薪酬付出规则》(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第二十二规则:“(一)在日法定规范作业时刻以外延伸作业时刻的,依照不低于小时薪酬基数的150%付出加班薪酬;(二)在歇息日(公休日)组织作业的,应当组织平等时刻补休,不能组织补休的,依照不低于日或许小时薪酬基数的200%付出加班薪酬;(三)在法定节假期组织劳作者作业的,应当依照不低于日或许小时薪酬基数的300%付出加班薪酬。”
依据以上相关规则,本年清明节(4月4日)当天为法定节假期,要求劳作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向劳作者付出不低于日或小时基数的300%付出加班薪酬,用人单位不得以换休和调休的名义拒付加班费;4月2日、4月3日为公休日,用人单位要求劳作者加班的,应当组织平等时刻的补休,如不能组织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向劳作者付出不低于日或许小时基数的200%付出加班薪酬。
清明节加班费核算实例:以劳作者上一月份供给正常劳作所得实践薪酬扣除该月加班薪酬后的数额x元为例,假如4月5日加班,用人单位付出加班薪酬不低于(x÷21.75)x300%元,4月6日或4月7日加班,用人单位不能组织补休的,付出加班薪酬别离不低于(x÷21.75)x200%。
加班薪酬付出应当在下一个薪酬发放日前发放给劳作者,假如企业拒不付出的,企业职工能够向当地劳作监察部门投诉。
名词解释:
1、加班薪酬计发基数算法:依据《山东省企业薪酬付出规则》(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相关规则:“企业应当依照劳作者上一月份供给正常劳作所得实践薪酬扣除该月加班薪酬后的数额确认(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劳作者上一月份没有供给正常劳作的,依照向前顺推至其供给正常劳作月份所得实践薪酬扣除该月加班薪酬后的数额确认。”
2、加班薪酬适用范围:依据《山东省企业薪酬付出规则》相关规则:“经同意实施归纳核算工时作业制度的企业,在归纳核算工时周期内实践作业时刻超越法定规范作业时刻的部分,应当视为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作者自己小时薪酬规范的150%付出加班薪酬。假如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期组织劳作者作业的,应依照不低于劳作者自己日或小时薪酬的300%另行付出加班薪酬。实施不守时工时制的企业,不适用有关加班薪酬的规则。”
3、“红包”不能冲抵加班费。曾经节假期后,有部分职工常常拨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咨询:“节假期单位因订单问题,加班点赶工期,所以没能组织歇息,而单位仅仅给了几百元的“红包”,也没给加班费,不知道“红包”能不能冲抵加班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清晰表明:“红包”是对职工的奖赏,是一种福利,加班费是对劳作者抛弃法定假期歇息的一种补偿,“红包”不能冲抵加班费。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