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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缺陷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2 18:33
产品规划有缺点形成的丢失该由谁来补偿呢?以下是相关咨询及剖析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问:
前不久,我在一家超市买了一个电暖气,在运用的过程中因为电暖气规划缺点引起火灾,给我形成一万余元的经济丢失。因为是在超市购买的电暖气,所以我向超市索赔。可是超市说电暖气之所以引起火灾,是因为电暖气的规划缺点所形成的,这个不归于他们超市的职责,让我向厂家索赔。请问向我这种状况该向谁索赔呢?
答:
根据我国《顾客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则:顾客在购买、运用产品时,其合法权益遭到危害的,能够向销售者要求补偿。销售者补偿后,归于出产者的职责或许归于向销售者供给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职责的,销售者有权向出产者或许其他销售者追偿。顾客或许其他受害人因产品缺点形成人身、产业危害的,能够向销售者要求补偿,也能够向出产者要求补偿。归于出产者职责的,销售者补偿后,有权向出产者追偿。归于销售者职责的,出产者补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因而,在本案中,你既能够向销售者超市要求补偿,也能够向出产暖气的厂家要求补偿,他们均有补偿你丢失的责任。因为是电暖气的规划缺点引起火灾给你形成的丢失,所以超市在补偿你丢失后能够向电暖气的出产厂家追偿。
来历:听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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