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审程序后的执行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7 16:42
咱们都知道,一般的刑事案子在榜首审的时分就会给出合理的判定,然后两边依据判定书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可是假如一审有过失或许是当事人不服的状况下就会请求二审,然后从头审理案子。那么刑事案子二审程序后的履行问题有哪些?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为咱们具体的解说吧。
刑事案二审程序后的履行问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法变革问题的若干规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则,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子时,需要对原依据从头检查或许当事人提出新依据的,应当开庭审理。对现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和现实清楚,仅仅定性差错或许适用法律差错的案子,能够在问询当事人后径行裁判。
其次,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子能够在本院进行,也能够到案子发生地或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按下列状况别离处理
(1)原判定确定现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定;
(2)原判定适用法律差错的,依法改判;
(3)原判定确定现实差错,或许原判定确定现实不清,依据不足,裁决吊销原判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许查清现实后改判;
(4)原判定违背法定程序,或许影响案子正确判定的,裁决吊销原判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第四,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子,能够进行调停。调停达成协议,应当制造调停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停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定即视为吊销。
刑事案子二审一般要审多久呢
一、一审法院将案子移交二审法院(一个月左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则:“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经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檀卷、依据移交上一级人民法院,一起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以下称《刑诉解说》)第三百零二条规则:“上诉人经过榜首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榜首审人民法院应当检查。上诉契合法律规则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檀卷、依据移交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第三百零三条规则:“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交榜首审人民法院。榜首审人民法院应当检查上诉是否契合法律规则。契合法律规则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檀卷、依据移交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尽管《刑事诉讼法》对原审法院移交檀卷、依据提出了“三天以内”的期限要求,但实际上由于一审法院作业流程、人力分配、上下级法院和谐等原因导致一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根本不或许在三日以内将檀卷移交二审法院。在实际状况中,一审法院往往是在收到上诉状后的一个月左右才将檀卷收拾结束,移交二审法院。
二、第二审法院检查立案并移交事务审判庭(十五日左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履行案子审理期限准则的若干规则》第七条规则立案组织应当在决议立案的三日内将檀卷资料移交审判庭;第八条规则:“案子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核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履行案子审理期限准则的若干规则〉中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则:“立案庭承当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对管辖权贰言的检查、诉讼保全、庭前依据交流等庭前程序性作业的,向审判庭移交檀卷资料的期限可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履行案子审理期限准则的若干规则》(以下简称《若干规则》)第七条“立案组织应当在决议立案的三日内将檀卷资料移交审判庭”规则的约束,但榜首审案子移交檀卷资料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越二十日,第二审案子最长不得超越十五日。”
哪些案子二审应开庭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关于下列案子,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榜首审确定的现实、依据提出贰言,或许影响科罪量刑的上诉案子;(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子;(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子;(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子。
咱们注意到上述法条,被告人的辩解人、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不归于提出贰言的主体就应当开庭的主体,在实务傍边,笔者主张上诉状仍是让被告人亲身签名承认较好。还有一个问题,假如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刑事部分判定现已收效,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仅就民事部分提出上诉的,即便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对一审确定现实、依据提出了或许影响科罪量刑的贰言,二审法院也不需要因而开庭审理。该法条中的“死刑”仅指死刑当即履行,死刑延期二年履行的上诉案子不适用该规则。
为争夺二审开庭,在处理上诉理由方面咱们应该抓要点,一是,环绕一审确定现实和依据提出贰言,“现实”包含科罪现实和量刑现实;二是,贰言有必要是有或许影响科罪量刑的。哪些景象或许影响科罪量刑,司法界的观念是:榜首,原判确定的影响科罪、量刑的现实是否正确、是否清楚;第二,据以科罪的依据是否达到了的确、充沛的程度;第三,自首、建功、累犯等法定量刑情节是否建立;第四,被害人差错、在共同犯罪中的位置和作用等裁夺量刑情节是否清楚。
上述法条还有一个兜底条款“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子”怎么了解与掌握?司法界的观念是,下列景象归于“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子”:(1)社会重视、影响严重的上诉案子;(2)当事人或许其亲属强烈要求开庭审理的上诉案子;(3)同级人民检察院主张开庭审理的上诉案子;(4)发回重审后再次提出上诉的案子;(5)开庭审理有利于收到最佳社会作用的上诉案子。
当然,二审案子不开庭审理不代表辩解人就毫无用武之地,由于,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有必要讯问被告人,听取辩解人的定见,辩解人宣布有针对性的有用辩解定见,二审法院仍是会采用的。
以上便是小编为咱们解说的关于刑事案二审程序后的履行问题是什么。经过上文的介绍,咱们知道了二审会有两种成果,要么是维持原判,要么便是吊销原判然后从头判定,然后咱们就要依据二审来履行了。希望能帮到咱们,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听讼网进行专业的咨询。
刑事案二审程序后的履行问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法变革问题的若干规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则,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子时,需要对原依据从头检查或许当事人提出新依据的,应当开庭审理。对现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和现实清楚,仅仅定性差错或许适用法律差错的案子,能够在问询当事人后径行裁判。
其次,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子能够在本院进行,也能够到案子发生地或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按下列状况别离处理
(1)原判定确定现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定;
(2)原判定适用法律差错的,依法改判;
(3)原判定确定现实差错,或许原判定确定现实不清,依据不足,裁决吊销原判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许查清现实后改判;
(4)原判定违背法定程序,或许影响案子正确判定的,裁决吊销原判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第四,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子,能够进行调停。调停达成协议,应当制造调停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停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定即视为吊销。
刑事案子二审一般要审多久呢
一、一审法院将案子移交二审法院(一个月左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则:“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经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檀卷、依据移交上一级人民法院,一起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以下称《刑诉解说》)第三百零二条规则:“上诉人经过榜首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榜首审人民法院应当检查。上诉契合法律规则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檀卷、依据移交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第三百零三条规则:“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交榜首审人民法院。榜首审人民法院应当检查上诉是否契合法律规则。契合法律规则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檀卷、依据移交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尽管《刑事诉讼法》对原审法院移交檀卷、依据提出了“三天以内”的期限要求,但实际上由于一审法院作业流程、人力分配、上下级法院和谐等原因导致一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根本不或许在三日以内将檀卷移交二审法院。在实际状况中,一审法院往往是在收到上诉状后的一个月左右才将檀卷收拾结束,移交二审法院。
二、第二审法院检查立案并移交事务审判庭(十五日左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履行案子审理期限准则的若干规则》第七条规则立案组织应当在决议立案的三日内将檀卷资料移交审判庭;第八条规则:“案子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核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履行案子审理期限准则的若干规则〉中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则:“立案庭承当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对管辖权贰言的检查、诉讼保全、庭前依据交流等庭前程序性作业的,向审判庭移交檀卷资料的期限可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履行案子审理期限准则的若干规则》(以下简称《若干规则》)第七条“立案组织应当在决议立案的三日内将檀卷资料移交审判庭”规则的约束,但榜首审案子移交檀卷资料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越二十日,第二审案子最长不得超越十五日。”
哪些案子二审应开庭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关于下列案子,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榜首审确定的现实、依据提出贰言,或许影响科罪量刑的上诉案子;(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子;(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子;(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子。
咱们注意到上述法条,被告人的辩解人、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不归于提出贰言的主体就应当开庭的主体,在实务傍边,笔者主张上诉状仍是让被告人亲身签名承认较好。还有一个问题,假如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刑事部分判定现已收效,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仅就民事部分提出上诉的,即便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对一审确定现实、依据提出了或许影响科罪量刑的贰言,二审法院也不需要因而开庭审理。该法条中的“死刑”仅指死刑当即履行,死刑延期二年履行的上诉案子不适用该规则。
为争夺二审开庭,在处理上诉理由方面咱们应该抓要点,一是,环绕一审确定现实和依据提出贰言,“现实”包含科罪现实和量刑现实;二是,贰言有必要是有或许影响科罪量刑的。哪些景象或许影响科罪量刑,司法界的观念是:榜首,原判确定的影响科罪、量刑的现实是否正确、是否清楚;第二,据以科罪的依据是否达到了的确、充沛的程度;第三,自首、建功、累犯等法定量刑情节是否建立;第四,被害人差错、在共同犯罪中的位置和作用等裁夺量刑情节是否清楚。
上述法条还有一个兜底条款“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子”怎么了解与掌握?司法界的观念是,下列景象归于“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子”:(1)社会重视、影响严重的上诉案子;(2)当事人或许其亲属强烈要求开庭审理的上诉案子;(3)同级人民检察院主张开庭审理的上诉案子;(4)发回重审后再次提出上诉的案子;(5)开庭审理有利于收到最佳社会作用的上诉案子。
当然,二审案子不开庭审理不代表辩解人就毫无用武之地,由于,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有必要讯问被告人,听取辩解人的定见,辩解人宣布有针对性的有用辩解定见,二审法院仍是会采用的。
以上便是小编为咱们解说的关于刑事案二审程序后的履行问题是什么。经过上文的介绍,咱们知道了二审会有两种成果,要么是维持原判,要么便是吊销原判然后从头判定,然后咱们就要依据二审来履行了。希望能帮到咱们,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听讼网进行专业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