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指南】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2 15:08【公司清算攻略】营业执照被撤消的有限职责公司清算程序
司的清算。这不仅是公司刊出挂号的法定过程要求,一起也是法人有限职责准则之有必要。但是,关于被强制闭幕的有限职责公司清算程序怎么发动,现行的《公司法》规则得比较含糊,无可操作性,致使有限职责公司被强制闭幕后,特别是因逾期不参与年度查验而被撤消营业执照后,有限职责公司迟迟无人清算的现象举目皆是。债务人的权力无法完结(哪怕是部分完结),社会经济关系一直处于不稳定的状况。依照《公司法》第191条的条文表述,其所规则的公司闭幕事由发作后,应当在15日内建立清算组,有限职责公司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组成,逾期不建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务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等内容,均是指自愿闭幕下景象的公司清算程序,而对强制闭幕景象下的公司清算则不适用。《公司法》第192条尽管规则了强制闭幕景象下的公司清算“由有关主管机关安排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建立清算组”的内容,但该条文既未规则应当建立清算组的详细时刻,也未规则延迟建立清算组后法令方法,致使该条文成了毫无约束力的弹性条款。不仅如此,该条文在相关概念表述上亦让人难以捉摸,如“由有关主管机关”安排建立清算组,该有关主管机关指哪些机关不得而知,然后为行政机关彼此推诿供给的藉口。法令规则的“先天缺乏”,天然使得有限职责公司被撤消营业执照后的清算作业展开成了实践中的一大难题。债务人面对着早已歇业,但无人清算的“空壳公司”,往往无从下手,索债无门。即使是诉诸法院,法院受理案子后的裁判亦是形形色色,有的判令公司给付,有的判令有关主管部门承当清算职责,有的则判令股东承当清算职责,但不管哪种判定,终究进入实行程序后都陷入了僵局。判令公司给付的,往往是缺席判定、公告送达,实行时该有限职责公司早已触景生情,无法下手,即使找到股东,股东亦以其并非承当无限职责而回绝承当给付职责。判定主管部门或许股东承当清算职责的,职责人拒不清算,法院亦无法强制其清算。很多触及被撤消营业执照的有限职责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判定实践上成了“空调白判”。此类案子的审理成果除了严峻危害法院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外,关于债务人的利益完结底子杯水车薪。笔者以为,改变这种被动局面的仅有方法有必要从立法上来彻底解决。在立法机关没有对《公司法》作出修正之前,最高法院应尽快出台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应对触及该范畴的审判和实行作业之亟需。笔者建议,应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考虑补偿立法上的缺乏:
1、清晰清算的安排机关。本着“谁主管,谁担任”的准则,哪个机关作出强制闭幕决议的,由哪个机关担任安排建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详细到本文所论及的有限职责公司被撤消营业执照后的清算,应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安排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工商、税务、审计等职能部门以及会计师、律师等相关专业人员建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一起赋予债务人的司法救助权,答应债务人在有限职责公司被撤消营业执照的行政处分发作法令效力后,对迟迟不进行清算的有限职责公司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对其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在上述人员规模内及时指定,清算组展开作业有必要的费用从公司现有产业中优先拨付。
2、清晰清算组建立的时刻。参照《公司法》第191条的规则,被撤消营业执照的有限职责公司,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在公司挂号机关撤消营业执照发作法令效力和其他强制闭幕事由发作后的十五日内安排建立清算组,对该公司进行清算,逾期不建立的,由人民法院依据债务人的请求指定相关人员建立。一起对清算组的完结清算作业的时刻亦提出清晰要求。
3、清晰股东拒不清算的职责。关于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无正当理由拒不参与或拒不合作其他清算组成员展开作业,致使清算作业无法进行的,安排清算的主管机关有权责令其期限参与清算,并可对其个人进行经济处分。不依照人民法院收效判定按期实行清算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依照其拒不实行法院收效裁判的行为表现,追究其相关法令职责。关于因有限职责公司股东在有关主管机关或许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不尽清算职责,形成企业产业毁损、灭失、价值降低,乃至私分企业产业,致使债务人的利益遭受实践丢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决其对债务人承当补偿职责。至于补偿职责的规模,笔者建议,在无法清算,没有精确的财政材料情况下,能够该有限职责公司最近年度参与工商年检时财物负债表为依据,裁决该公司的股东在上述财物规模内承当补偿职责。法院在实行触及该有限职责公司作为被实行人的案子时,能够改变有限职责公司股东为被实行人,在其应承当的补偿职责规模内以其个人产业对债务人进行清偿。这样既维护了债务人利益,对拒不参与清算的股东行使了惩戒,一起也避免了对公司法人有限职责准则的无序打破,然后也较公正地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当然,因有关主管机关的渎职,导致债务人产业丢失的,债务人亦有权依据其过错职责的巨细向其建议补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