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1 04:14
在购买稳妥的时分,咱们需求签稳妥合同,这是咱们都知道的工作,可是关于稳妥合同的签定和实行流程你知道多少呢?这个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关乎到两边的利益。那么咱们一起来看看稳妥合同的缔结和实行流程有哪些,听讼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忙到您。
稳妥合同的缔结的条件
稳妥合同的缔结有必要具有以下四项条件。
(一)要约与许诺
1.要约
2.许诺
稳妥人作出许诺的表明方法有以下几种:
(1)稳妥人在投保单上签章。
(2)稳妥人向投保人出具稳妥费收据。
(3)稳妥人向投保人出具稳妥单或暂保单等稳妥凭据。
(4)稳妥人以其他书面形式表明赞同承保。
(二)合法有用的对价
对价是指合同一方作为交流给予另一方的有价值物品、服务或许诺。换言之,对价是指两边承当的职责是对等的。在缔结稳妥合同进程中,投保人的对价是付出保费和赞同遵守合同的规则;稳妥人的对价是许诺当被稳妥人发作承保丢失时按合同规则实行补偿或给付职责。
(三)两边当事人具有法定资历
稳妥合同的当事人有必要有缔结合同的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对投保人来说,法人一般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天然人中的成年人大多数有民事行为能力,但精神病患者、醉酒的人,一般不具有订约的法定资历,未成年人一般也没有订约的法定资历。稳妥人一般是法人,都有缔结合同的法定资历。
(四)合法的意图
稳妥合同的合法性是指稳妥合同有必要触及合法的稳妥标的。例如,承保不合法取得或违禁走私物品的稳妥合同无效;承保职责显着违背公共利益的稳妥合同无效;或许发作鼓舞投保人或被稳妥人错误行为结果的稳妥合同也无效。
稳妥合同实行的内容
稳妥合同实行包含投保人职责的实行和稳妥人职责的实行两方面。[
一、投保人职责的实行
(一)照实奉告
(二)交给稳妥费
(三)保护稳妥标的安全
(四)风险添加告诉
(五)稳妥事端发作告诉
(六)出险施救
(七)供给单证
(八)帮忙追偿
二、稳妥人职责的实行
(一)承当稳妥职责
承当稳妥职责是稳妥人依照法律规则和合同约好所应承当的最重要、最基本的职责。
1.稳妥人承当稳妥职责的规模
(1)稳妥金。产业稳妥合同中,根据稳妥标的的实践丢失确认,但最高不得超越合同约好的稳妥标的的稳妥价值。人身稳妥合同中,即为合同约好的稳妥金额。
(2)旋救费用。《稳妥法》第42条第二款规则:“稳妥事端发作后,被稳妥人为避免或许削减稳妥标的的丢失所付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稳妥人承当;稳妥人所承当的数额在保 险标的丢失补偿金额以外另行核算,最高不超越稳妥金额的数额。”
(3)争议处理费用。争议处理费用是指职责稳妥的被稳妥人因给第三人形成危害的稳妥事端而被提起裁定或诉讼的应由被稳妥人付出的费用,即职责稳妥中应由被稳妥人付出的裁定费、判定费等。依照《稳妥法>第50条规则,除合同还有约好外,由被稳妥人付出的上述费用,由稳妥人承当。
(4)查验费用。依照<稳妥法>第48条规则,必要的合理的查验费,由稳妥人承当。
2.承当稳妥职责的时限
(1)稳妥人在收到被稳妥人或许获益人的补偿或许给付稳妥金的恳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关于归于稳妥职责的,在与被稳妥人或许获益人达到有关补偿或许给付稳妥金额的协议后10日内,实行补偿或许给付稳妥金职责。
(2)稳妥合同对稳妥金额及赔付期限有约好的,稳妥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好,实行补偿或许给付稳妥金职责。
(3)稳妥人对其补偿或许付补偿金的数额不能确认的,稳妥人自收到补偿或许给付稳妥金的恳求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60日内,确认最低数额先予付出;待补偿或许给付稳妥金的终究数额确认后,付出相应差额。
3.索赔时效
《稳妥法》第26条对索赔时效作了清晰规则:
(1)人寿稳妥的索赔时效。被稳妥人或获益人对稳妥人恳求给付稳妥金的权力,自其知道稳妥事端发作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主动消除。
(2)人寿稳妥以外的其他稳妥的索赔时效。被稳妥人或许获益人对稳妥人恳求稳妥金补偿或给付的权力,自其知道稳妥事端发作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除。
(二)条款阐明
《稳妥法)第16条规则:“缔结稳妥合同,稳妥人应当向投保人阐明稳妥合同的条款内容,并能够就稳妥标的或许被稳妥人的有关状况提出问询,投保人应当照实奉告。”稳妥人承当条款阐明职责的原因是:稳妥人因其从事稳妥业运营而了解稳妥事务,通晓稳妥合同条款,而且稳妥合同条款大都由稳妥人拟定,而投保人则常常遭到专业知识的约束,对稳妥事务和稳妥合同条款多不甚了解,加之对合同条款内容的了解亦或许存在误差、误解,均或许导致被稳妥人、获益人在稳妥事端或事情发作后,得不到预期的稳妥保证。
《稳妥法>第17条规则:“稳妥合同中规则有关于稳妥人职责革除条款的,稳妥人在缔结稳妥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清晰阐明,未清晰阐明的,该条款不发作效能。”因为免责条款是当事人两边约好的革除稳妥人职责的条款,直接影响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获益人的利益,被稳妥人、获益人或许因免责条款而在稳妥事端或事情发作后得不到预期的稳妥保证。因而,稳妥人在缔结稳妥合同时,有必要向投保人清晰阐明。不然,免责条款不发作法律效能。
(三)及时签发稳妥单证
《稳妥法》第12条规则,稳妥合同建立后,“稳妥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稳妥单或许其他稳妥凭据。并在稳妥单或许其他稳妥凭据中载明当事人两边约好的合同内容。”稳妥合同建立后,及时签发稳妥单证是稳妥人的法定职责。稳妥单证即稳妥单或许其他稳妥凭据是稳妥合同建立的证明,也是实行稳妥合同的根据。
(四)为投保人被稳妥人或再稳妥分出人保密
稳妥人或许再稳妥接受人对在处理稳妥事务中,对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再稳妥分出人的事务和产业状况,负有保密的职责。因而,为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再稳妥分出人保密是稳妥人或许再稳妥接受人的一项法定职责。
从上面的内容咱们能够知道,稳妥合同的缔结是需求依照必定的程序来进行的,签定了稳妥合同之后咱们也需求依照相关的流程去实行,无论是签定仍是实行的进程,都有必要是合法的。您若还有疑问,能够经过听讼网律师进行在线咨询,欢迎法律咨询。
稳妥合同的缔结的条件
稳妥合同的缔结有必要具有以下四项条件。
(一)要约与许诺
1.要约
2.许诺
稳妥人作出许诺的表明方法有以下几种:
(1)稳妥人在投保单上签章。
(2)稳妥人向投保人出具稳妥费收据。
(3)稳妥人向投保人出具稳妥单或暂保单等稳妥凭据。
(4)稳妥人以其他书面形式表明赞同承保。
(二)合法有用的对价
对价是指合同一方作为交流给予另一方的有价值物品、服务或许诺。换言之,对价是指两边承当的职责是对等的。在缔结稳妥合同进程中,投保人的对价是付出保费和赞同遵守合同的规则;稳妥人的对价是许诺当被稳妥人发作承保丢失时按合同规则实行补偿或给付职责。
(三)两边当事人具有法定资历
稳妥合同的当事人有必要有缔结合同的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对投保人来说,法人一般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天然人中的成年人大多数有民事行为能力,但精神病患者、醉酒的人,一般不具有订约的法定资历,未成年人一般也没有订约的法定资历。稳妥人一般是法人,都有缔结合同的法定资历。
(四)合法的意图
稳妥合同的合法性是指稳妥合同有必要触及合法的稳妥标的。例如,承保不合法取得或违禁走私物品的稳妥合同无效;承保职责显着违背公共利益的稳妥合同无效;或许发作鼓舞投保人或被稳妥人错误行为结果的稳妥合同也无效。
稳妥合同实行的内容
稳妥合同实行包含投保人职责的实行和稳妥人职责的实行两方面。[
一、投保人职责的实行
(一)照实奉告
(二)交给稳妥费
(三)保护稳妥标的安全
(四)风险添加告诉
(五)稳妥事端发作告诉
(六)出险施救
(七)供给单证
(八)帮忙追偿
二、稳妥人职责的实行
(一)承当稳妥职责
承当稳妥职责是稳妥人依照法律规则和合同约好所应承当的最重要、最基本的职责。
1.稳妥人承当稳妥职责的规模
(1)稳妥金。产业稳妥合同中,根据稳妥标的的实践丢失确认,但最高不得超越合同约好的稳妥标的的稳妥价值。人身稳妥合同中,即为合同约好的稳妥金额。
(2)旋救费用。《稳妥法》第42条第二款规则:“稳妥事端发作后,被稳妥人为避免或许削减稳妥标的的丢失所付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稳妥人承当;稳妥人所承当的数额在保 险标的丢失补偿金额以外另行核算,最高不超越稳妥金额的数额。”
(3)争议处理费用。争议处理费用是指职责稳妥的被稳妥人因给第三人形成危害的稳妥事端而被提起裁定或诉讼的应由被稳妥人付出的费用,即职责稳妥中应由被稳妥人付出的裁定费、判定费等。依照《稳妥法>第50条规则,除合同还有约好外,由被稳妥人付出的上述费用,由稳妥人承当。
(4)查验费用。依照<稳妥法>第48条规则,必要的合理的查验费,由稳妥人承当。
2.承当稳妥职责的时限
(1)稳妥人在收到被稳妥人或许获益人的补偿或许给付稳妥金的恳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关于归于稳妥职责的,在与被稳妥人或许获益人达到有关补偿或许给付稳妥金额的协议后10日内,实行补偿或许给付稳妥金职责。
(2)稳妥合同对稳妥金额及赔付期限有约好的,稳妥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好,实行补偿或许给付稳妥金职责。
(3)稳妥人对其补偿或许付补偿金的数额不能确认的,稳妥人自收到补偿或许给付稳妥金的恳求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60日内,确认最低数额先予付出;待补偿或许给付稳妥金的终究数额确认后,付出相应差额。
3.索赔时效
《稳妥法》第26条对索赔时效作了清晰规则:
(1)人寿稳妥的索赔时效。被稳妥人或获益人对稳妥人恳求给付稳妥金的权力,自其知道稳妥事端发作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主动消除。
(2)人寿稳妥以外的其他稳妥的索赔时效。被稳妥人或许获益人对稳妥人恳求稳妥金补偿或给付的权力,自其知道稳妥事端发作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除。
(二)条款阐明
《稳妥法)第16条规则:“缔结稳妥合同,稳妥人应当向投保人阐明稳妥合同的条款内容,并能够就稳妥标的或许被稳妥人的有关状况提出问询,投保人应当照实奉告。”稳妥人承当条款阐明职责的原因是:稳妥人因其从事稳妥业运营而了解稳妥事务,通晓稳妥合同条款,而且稳妥合同条款大都由稳妥人拟定,而投保人则常常遭到专业知识的约束,对稳妥事务和稳妥合同条款多不甚了解,加之对合同条款内容的了解亦或许存在误差、误解,均或许导致被稳妥人、获益人在稳妥事端或事情发作后,得不到预期的稳妥保证。
《稳妥法>第17条规则:“稳妥合同中规则有关于稳妥人职责革除条款的,稳妥人在缔结稳妥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清晰阐明,未清晰阐明的,该条款不发作效能。”因为免责条款是当事人两边约好的革除稳妥人职责的条款,直接影响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获益人的利益,被稳妥人、获益人或许因免责条款而在稳妥事端或事情发作后得不到预期的稳妥保证。因而,稳妥人在缔结稳妥合同时,有必要向投保人清晰阐明。不然,免责条款不发作法律效能。
(三)及时签发稳妥单证
《稳妥法》第12条规则,稳妥合同建立后,“稳妥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稳妥单或许其他稳妥凭据。并在稳妥单或许其他稳妥凭据中载明当事人两边约好的合同内容。”稳妥合同建立后,及时签发稳妥单证是稳妥人的法定职责。稳妥单证即稳妥单或许其他稳妥凭据是稳妥合同建立的证明,也是实行稳妥合同的根据。
(四)为投保人被稳妥人或再稳妥分出人保密
稳妥人或许再稳妥接受人对在处理稳妥事务中,对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再稳妥分出人的事务和产业状况,负有保密的职责。因而,为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再稳妥分出人保密是稳妥人或许再稳妥接受人的一项法定职责。
从上面的内容咱们能够知道,稳妥合同的缔结是需求依照必定的程序来进行的,签定了稳妥合同之后咱们也需求依照相关的流程去实行,无论是签定仍是实行的进程,都有必要是合法的。您若还有疑问,能够经过听讼网律师进行在线咨询,欢迎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