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用人单位作出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在什么条件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8 18:55
伴随着广阔劳作者对维权认识的不断进步,在用人单位运营期间因种种原因向劳作者提出免除或停止劳作合同时孰是孰非,由此发作争议,当劳作者一方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甚至补偿时,用人单位怎么判别是否需求付出经济补偿金?付出经济补金起算时刻是从劳作者入职之日起算仍是重新的《劳作合同法》实施之日起核算?为了回答我们的疑问,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材料,以供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在因经济补偿金付出呈现争议时参阅,并依法保护各方权益。欢迎阅览。
一、经济补偿金的付出条件
经济补偿金付出首要应当有法令依据,依据《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呈现以下景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金:
(一)未依照劳作合同约好供给劳作保护或许劳作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付出劳作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作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危害劳作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则的景象致使劳作合同无效的;
(六)用人单位向劳作者提出免除劳作合同并与劳作者洽谈一致
(七)劳作者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在规则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业,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作业的;
(八)劳作者不能担任作业,经过训练或许调整作业岗位,仍不能担任作业的;
(九)劳作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作严重改变,致使劳作合同无法实行,经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未能就改变劳作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则进行重整的;
(十一)生产运营发作严重困难的;
(十二)企业转产、严重技术革新或许运营方法调整,经改变劳作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三)其他因劳作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状况发作严重改变,致使劳作合同无法实行的。
(十四)劳作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同意续订的景象外,
(十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十六)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封闭、吊销或许用人单位决议提早闭幕的;
以上,当劳作者以(一)至(五)项中的任何一项提出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时,并向用人单位建议经济补偿时,用人单位应当付出经济补偿金,如非归于(六)至(十六)项而用人单位单独免除或停止劳作者的劳作合同的,则构成违法免除,用人单位将承当以经济补偿金作为基数的两倍补偿职责。
二、付出经济补偿金的规范
依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作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关于审理劳作人事争议案子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文件精力,假如呈现第一种状况,需求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金的,首要应当清晰付出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其次需求精确掌握付出经济补偿金的起算时刻。
(一)付出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怎么确认
依据《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经济补偿金按劳作者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每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薪酬的规范向劳作者付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作者付出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劳作者月薪酬高于用人单位地点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规范按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数额付出,向其付出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越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酬是指劳作者在劳作合同免除或许停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酬。
(二)经济补偿金付出的起算时刻
《劳作合同法》在附则第九十七条中进一步对经济补偿金的核算起点时刻进行清晰:本法实施之日存续的劳作合同在本法实施后免除或许停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则应当付出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核算;本法实施前依照其时有关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的,依照其时有关规则履行。
依据劳部发【1994】481号发布的《违背和免除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文件要求,用人单位因存在前面第一项经济补偿金付出条件中的第(六)、(七)、(八)、(九)、(十)项第六种景象,用人单位在免除或停止与劳作者的劳作合同时应当付出经济补偿金。
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作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关于审理劳作人事争议案子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下称“会议纪要”)第32条规则,劳作联系建立于《劳作合同法》实施曾经,但在《劳作合同法》实施后免除或停止的,经济补偿按以下方法核算:
(一)按《劳作合同法》实施曾经的有关规则,用人单位无需付出经济补偿的,劳作者作业年限自《劳作合同法》实施之日起核算。
(二)按《劳作合同法》实施前后的有关规则,用人单位均需付出经济补偿的,劳作者的作业年限自用工之日起核算。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一致免除劳作合同或因劳作者不能担任作业、经训练及调整岗位仍不能担任作业为由免除劳作合同的,劳作者在《劳作合同法》实施曾经计发经济补偿的作业年限最多不超越12年。劳作者月薪酬高于用人单位地点地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三倍,非因洽谈一致或劳作者不能担任作业为由免除劳作合同的,劳作者在《劳作合同法》实施曾经计发经济补偿的作业年限自用工之日起核算,不受最多不超越12年的约束。
依据《会议纪要》第32条的规则,在广东省内各级法院和劳作裁定组织,在详细承办有关经济补偿金付出的劳作争议案子时具有指导意义,也就是说,经济补偿金的付出时存在起算点、最高额约束、最长期限约束等三种状况。
第一种状况,经济补偿金的起算点::除了前面第一项中经济补偿金付出条件中的第(六)、(七)、(八)、(九)、(十)项等五种景象在核算经济补偿金起算时刻要以劳作者入职之日起核算外,其他景象应当从《劳作合同法》实施之日即2008年1月1日开端核算。
第二种状况,最高额的约束:假如在劳作合同免除或停止前的12个月的年度薪酬总额超越用人单位地点地年度员工平均薪酬三倍的,统一按用人单位地点地年度员工平均薪酬三倍核算。
第三种状况,最长12个月的约束:假如呈现在本文的第一项经济补偿金付出条件中的第(六)、(八)项等两种景象的,在用人单位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金时以最长不超越12年为限,其他各项均无此约束。
提示:笔者对经济补偿金付出怎么操作所作的剖析和整理,均是以用人单位合法免除与劳作者的劳作合同状况为根底,不包括用人单位违法免除与劳作者的劳作合同时的补偿金的付出方法,假如用人单位在免除或停止与劳作者的劳作合同并不归于以上剖析中的景象,则或许构成违法免除,用人单位承当的法令职责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而且补偿金的核算起点均以劳作者的入职之日开端和无最长12个月的约束。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