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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算合同诈骗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7 23:38
有些时分咱们在约好一件事的时分咱们会用口头沟通,许多时分咱们也是用口头语进行约好的,所以口头约好所以一种方法,可是口头约好是否可合理呢,或者说口头约好是否会算作合同欺诈呢?下面就有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找到地相关常识了,期望可以协助到咱们!
口头合同构成合同欺诈罪吗
口头合同也是合法的,只需没有违背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那么就不行合同欺诈罪。
所谓合同的方法,是指合同当事人合意的表现方法,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和外部表现方法。依据合同法规则“当事人缔结合同,有书面方法、口头方法和其他方法。”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并未对合同欺诈罪中的合同方法予以阐明或限制。因此,界定合同欺诈罪之合同的方法,可以也有必要以相关合同准则的立法为根底。所以,在合同法施行今后,合同欺诈罪的合同不再仅是书面合同了,还包含口头合同或是其他方法。
合同欺诈罪是从一般欺诈罪分化出来的新罪名,两者是一般与特别联系。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的规则,关于构成合同欺诈罪的,就不能再按一般欺诈罪论处。区别两罪的关键是依据合同欺诈罪侵略的客体并结合立法意图进行评判。合同欺诈规则于刑法分则第三章损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罪之第八节“打乱市场次序罪”中,其客体不只侵略别人产业所有权,而且侵略国家合同管理准则,损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因此合同欺诈罪的合同,有必要可以表现必定的市场次序。与市场次序无关的各种“合同”、“协议”,如婚姻、监护、收养等有身份联系的协议,赠予合同、劳务合同均不归于合同欺诈罪“合同”的规模。因此,尽管以保护正常市场次序为主旨的现行合同法根本涵盖了绝大部分民商事合同,对各种民商事合同行为进行了标准调整,其关于各种民商事合同的规则应作为刑事法中确定合同建立、收效实行等相关概念的参阅,可是不能以为但凡行为人使用合同法所规则的合同进行欺诈,就构成合同欺诈罪,而应当结合该合同的具体情况,调查其行为是否契合“打乱市场次序”的特征,不然就不能定合同欺诈罪。
口头约好能成为合同吗
人们往往过错地将合同理解为“书面合同”,以为只要白纸黑字地写下来的才是合同。其实,除了书面合同以外,合同在日常日子中更多的是以口头合同的方法存在的。例如:咱们日常购物时的讨价还价,从法令视点看便是一个缔结合同的进程。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相同具有法令效力,而且缔结进程很方便快捷。仅仅因为口头合同一旦发作胶葛,很难证明合同当事人的实在意思,因此关于一些较为严重的事项,仍是主张尽量选用书面合同。别的,有一些特别事项,法令规则只能选用书面合同的方法,口头合同是无效的。
口头约好使咱们日子中最常见的约好方法,也是最简略的方法,所以没口头约好的问题也一直在人们的心中,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找到的常识了,从以上仅仅咱们可以知道口头约好是合理的,可是假如稳妥仍是需求书面和同的方法,期望以上常识可以协助到咱们!假如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听讼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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