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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4 12:29
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铺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规范有关问题的告诉
发改价格[2014]1437号
教育部、民政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气象局、国家动力局、中国红十字总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变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商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议性效果,决议铺开部分现在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专业服务收费规范。现将有关问题告诉如下:
一、铺开专利署理服务、报关服务、自愿性产品认证、质量(环境)系统认证、航危气候报服务、煤炭地质勘探、金银饰品托付查验、回国人员科研发动基金评定、涉外收养服务、红十字卫生救助训练等10项服务收费规范,其规范由供需双方根据服务质量、本钱和商场供求情况洽谈确认(详细细项见附件)。
二、各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应按照《价格法》等法令、行政法规要求合法经营,为托付人供给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各相关职业协会要依法加强职业监督和自律;各地区和各部门应当为商场主体发明揭露、公正的商场环境,并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等法令、法规,不得以任何特别理由约束或指定服务。
三、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相关专业服务商场价格行为监管,保护正常的商场秩序,保证商场主体合法权益。
铺开收费规范后商场如遇到问题,及时陈述我委(价格司)。
四、上述规则自2014年8月1日起履行。此前与本告诉不符的有关规则,一起废止。
附件:铺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项目表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407/W020140718601029165882.pdf
国家开展变革委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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