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律师证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6 13:47律师工作一向遭到人们的敬重,也是一个抢手工作。对此,律师证的处理时必不可少的。那么,重庆律师证怎样处理呢?在此,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重庆律师证处理相关方面的法令知识,欢迎我们阅览,期望能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重庆律师证处理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请求人实习查核合格的资料;
(三)请求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赞同接纳请求人的证明。
请求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地点单位赞同请求人兼职从事律师工作的证明。
二、相关法规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律师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其执业地的原审阅颁证机关回收、刊出其律师执业证书:
(一)遭到撤消律师执业证书处分的;
(二)原准予执业的决议被依法吊销的;
(三)因自己不再从事律师工作请求刊出的;
(四)因与地点律师事务所免除聘任合同或许地点的律师事务所被刊出,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任的;
(五)因其他原因停止律师执业的。
律师正在承受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立案查询期间,不得请求刊出执业证书。
在其间,我们需求留意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资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阅,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议。准予执业的,向请求人颁布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请求人书面阐明理由。我们假如还需求其他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听讼网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