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和职务侵占存在共同犯罪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2 17:55
职务并吞罪与许多罪都有相似之处,比方欺诈罪、盗窃罪、挪用资金罪等,它们都存在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可是它们之间有差异,不行混为一谈。那么就欺诈罪而言,它和职务并吞存在一起违法吗?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欺诈和职务并吞存在一起违法吗?
两种违法都是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侵略产业所有权的行为,可是两罪有各自的特色,所以小编以为职务并吞罪与欺诈罪不存在一起违法。两者的首要差异就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并吞罪主体是特别主体,有必要是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而欺诈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违法目标不同。职务并吞罪的目标是本公司企业的资产,这种资产实践上已被行为人所把握,而欺诈罪的目标是不为自己实践操控的别人资产。
3.违法的行为不同。职务并吞罪是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并吞本单位的资产;而欺诈罪则是用虚拟的现实或许隐秘现实真相的办法骗得别人的资产。
职务并吞罪一起违法的状况
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与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一起并吞单位资产怎么定性处理?对此有两种不同定见:一种定见是按主犯的基本特征定性,如主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那么同案犯都定贪婪罪;如主犯的身份是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那么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同案犯定并吞罪。另一种定见是:假如主犯的身份是公同、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那么全案郁定并吞罪;假如主犯的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应别离科罪,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定贪婪罪,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定并吞罪。
审理贪婪或许职务并吞违法案子,这类案子怎么确定一起违法问题解说如下:
一、 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通,使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当,一起并吞、盗取、骗得或许以其他手法不合法占有公共资产的,以贪婪罪共犯论处。
二、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勾通,使用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当,一起将该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并吞罪共犯论处。
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通,别离使用各自的职务便当,一起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的,依照主犯的违法性质科罪。
在我国法令规定中,有许多罪名难以辨明,那么想要辨明两罪之间的差异,能够从这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主体与客体是否相同;二是违法意图是否相同;三是违法手法是否相同。假如您还有其它法令疑问,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欺诈和职务并吞存在一起违法吗?
两种违法都是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侵略产业所有权的行为,可是两罪有各自的特色,所以小编以为职务并吞罪与欺诈罪不存在一起违法。两者的首要差异就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并吞罪主体是特别主体,有必要是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而欺诈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违法目标不同。职务并吞罪的目标是本公司企业的资产,这种资产实践上已被行为人所把握,而欺诈罪的目标是不为自己实践操控的别人资产。
3.违法的行为不同。职务并吞罪是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并吞本单位的资产;而欺诈罪则是用虚拟的现实或许隐秘现实真相的办法骗得别人的资产。
职务并吞罪一起违法的状况
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与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一起并吞单位资产怎么定性处理?对此有两种不同定见:一种定见是按主犯的基本特征定性,如主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那么同案犯都定贪婪罪;如主犯的身份是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那么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同案犯定并吞罪。另一种定见是:假如主犯的身份是公同、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那么全案郁定并吞罪;假如主犯的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应别离科罪,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定贪婪罪,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定并吞罪。
审理贪婪或许职务并吞违法案子,这类案子怎么确定一起违法问题解说如下:
一、 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通,使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当,一起并吞、盗取、骗得或许以其他手法不合法占有公共资产的,以贪婪罪共犯论处。
二、 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勾通,使用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当,一起将该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并吞罪共犯论处。
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通,别离使用各自的职务便当,一起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的,依照主犯的违法性质科罪。
在我国法令规定中,有许多罪名难以辨明,那么想要辨明两罪之间的差异,能够从这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主体与客体是否相同;二是违法意图是否相同;三是违法手法是否相同。假如您还有其它法令疑问,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