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5 04:4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则: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运用欺诈办法不合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子详细运用法令的若干问题的解说》规则:“欺诈办法”是指行为人采纳虚拟集资用处,以虚伪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为钓饵,骗得集资款的手法;“不合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安排或许个人,未经有权机关同意,向社会大众征集资金的行为。
个人进行集资欺诈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欺诈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欺诈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欺诈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归于“数额特别巨大”。
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与集资欺诈罪的差异。二者在客观上均表现为向社会大众不合法集资,差异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片面上是否具有不合法占有的意图。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行为人具有不合法占有的意图:
(1)骗得资金后不实际从事出产经营活动或许出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划显着不成比例,不具有偿还才能的;
(2)骗得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得资金的;
(4)运用骗得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搬运资金、藏匿产业,以躲避返还资金的;
(6)藏匿、毁掉账目,或许搞假破产、假关闭,以躲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不合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