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中如何计算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7 13:39
在产品质量职责保险中,保险人的补偿额核算究竟需要把哪些状况考虑在内呢?彭松明律师对这个问题做了具体的回答,大致分为两大类,一是损失补偿额、二是法令费用,下面是其具体内容。
一、关于产品质量职责,保险人按以下方法核算补偿:
(一)关于应当修补的产品,依照实践发作的修补费用补偿,但以该产品的销价格(以顾客出具的购物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准)为限;关于应当替换的产品,依照替换产品的出厂价补偿,但以被替换产品的销价格(以顾客出具的购物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准)为限;关于应当退货的产品,依照其销价格(以顾客出具的购物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准)补偿。被替换或退回的产品,经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两边商定后进行处理。如折归被保险人的,由两边洽谈确认其价值,从赔款中扣除。
(二)关于因产品修补、替换、退货引起的应由被保险人承当的判定费、运输费和交通费,算计补偿金额在同一赔案中不超越本条(一)项下补偿金额的30%;
(三)关于每次事端的补偿金额以及保险期间内的累计补偿金额均以补偿限额为限。
同一批保险产品,因为相同的质量问题被多名顾客提起索赔,视为一次事端。
二、法令费用的补偿:
关于法令费用,保险人的补偿金额不论是对一次事端仍是保险期间内累计,均以补偿限额的30%为限。
一、关于产品质量职责,保险人按以下方法核算补偿:
(一)关于应当修补的产品,依照实践发作的修补费用补偿,但以该产品的销价格(以顾客出具的购物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准)为限;关于应当替换的产品,依照替换产品的出厂价补偿,但以被替换产品的销价格(以顾客出具的购物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准)为限;关于应当退货的产品,依照其销价格(以顾客出具的购物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准)补偿。被替换或退回的产品,经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两边商定后进行处理。如折归被保险人的,由两边洽谈确认其价值,从赔款中扣除。
(二)关于因产品修补、替换、退货引起的应由被保险人承当的判定费、运输费和交通费,算计补偿金额在同一赔案中不超越本条(一)项下补偿金额的30%;
(三)关于每次事端的补偿金额以及保险期间内的累计补偿金额均以补偿限额为限。
同一批保险产品,因为相同的质量问题被多名顾客提起索赔,视为一次事端。
二、法令费用的补偿:
关于法令费用,保险人的补偿金额不论是对一次事端仍是保险期间内累计,均以补偿限额的30%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