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特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0 20:47我国的危险出资最早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通过二十多年的开展,取得了很大的开展。我国尽管也活跃学习国际上成功的开展经历,可是由我国的社会制度、金融体制、文化背景等所决议,使得我国危险出资在安排形式、资金来源、出资方向、政府参加等方面表现出我国独有一些特色。详细如下:
在安排形式上。我国因为没有有限合伙制的法令制度,因而,我国危险出资安排首要采用了公司制的安排形式。这种安排形式在实践中暴露出许多缺陷,包含:运营本钱高、缺少鼓励束缚机制、决议计划盲目、重视短期行为、法令上的约束和国有出资主体带来的运营者不合格、收益与危险不对称、缺少运营自主权等,这与我国现行法令对企业安排形式的约束紧密联系。
二是在资金来源方面。我国的危险出资以政府为引导,以国有本钱出资为主体。即资金来源首要会集于政府财政专项拨款和金融安排借款。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各级政府纷繁从财政拨款、科技借款中拨出专款,出资树立危险出资基金或高新技术危险担保基金和危险出资公司。这对正处于初级阶段的我国危险出资的开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但随着我国危险出资工作的开展,技术立异活动的不断深入,这种本质上归于官办官营的出资形式不可避免地暴露出许多的不合理性和不可行性。因而,当时我国危险出资资金来源面临着形式立异的前史要求。
三是在资金的投向上。资金不足,却根本会集在高新技术产业。从我国现在的资金来源中能够看出危险出资资金首要来源于政府出资,资金来源单一。可是在我国危险出资额累计资额中,80%以上会集投向了高新技术产业,阐明我国危险出资安排重视的根本上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现在,我国的危险出资安排有300余家,办理资金约500亿元人民币,出资项目2000多项。在危险出资累计出资额中,80%以上会集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在出资项目中,运营时刻不超越5年的占85%;处于种子阶段、起步阶段和生长阶段的企业占65%;实收本钱小于3000万元的企业占总数的80%。以上数据阐明,我国危险出资安排重视的根本上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这一出资份额显着高于国际水平。可是从我国现在的经济开展需要来看,这一出资现状也是契合我国国情的。
四是在援助体系方面,政府活跃参加,但没有建成一个完善的危险出资体系。为了促进危险出资业的开展,我国政府采取了许多支撑危险出资工作开展的办法,如《中小企业促进法》、《新公司法》、《创业出资企业办理暂行办法》等法令法规,以确保援助体系的安稳。此外,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的优惠方针办法,这些在必定程度上促进了危险出资业的开展。但与发达国家比较,我国的危险出资业仍有很长一段要走。我国政府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强法令、金融、方针、人才以及服务等客观环境的建造。如,在法令方面,应完善知识产权法、商场办理法令制度等;在金融方面,应大力开展危险出资基金、树立“二板商场”、完善本钱退出机制;在方针方面,政府应完善税收、收购方针,政府担保以及由政府直接出资;在人才方面,政府就培育一批高素质的科技专家,危险出资家及相关人才,构成强壮的危险出资部队;在服务环境方面,应着力树立以项目评价、财政与法令咨询、管帐等为内容的中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