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非诉执行期限是多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1 09:48
行政非诉实行是一个许多人都没有听说过的词,这是法令上的一个词语,关于行政非诉是有一个实行期限的,那么行政非诉实行期限是多久?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行政非诉实行期限一般为3个月,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则,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对详细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申述讼又不实行的,行政机关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或许依法强制实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第八十八条规则,行政机关请求法院强制实行其详细行政行为,应当自被实行人的法定申述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请求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则,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直接向法院提申述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一、行政非诉实行案子的首要特点
(一)检查案子数量巨大,成为底层法院行政审判作业的要点
2002年至2004年,安徽省法院共检查和实行各类行政非诉实行案子5152件,年均17174件,是同期行政一审案子数量的3.3倍。8月份的查询结果显现,99.6%的行政非诉实行案子会集在底层法院,每个底层法院当月均匀检查和实行20件。受查询法院表明,因为行政非诉实行案子远比行政案子多,并且其检查和实行适当消耗时刻和精力,因而现在此类案子已成为底层法院行政审判人员的首要作业内容。
(二)案子数量受方针影响较大
2002年至2004年,安徽省法院审实行政非诉实行案子分别为20908件、19708件、14036件,年均下降18%。其下降原因首要是行政行为方针性强,行政非诉实行案子的数量受国家和当地方针的影响很大,触及农税征收和农人负担的案子大幅削减,2002年安徽省审执农业案子7000件,2005年锐减为2096件。宣州区法院在1999年头受理了57件农人负担类案子,尔后两年一向没有受理过此类案子。2001年该院根据农业税费难收的实践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又重新开始受理、实行农业税收类案子,因为两年的累积,该年度的农业税收类案子猛增至1407件,是从前均匀水平的7.9倍,从而使行政非诉实行案子全年收案数达1658件,创历史最高水平,今后逐年削减。2004年3月中心关于全国要在5年内逐渐减征并终究免征农业税的方针出台后,安徽省大幅减征了农业税收,农人的税负减轻了许多,交税才能相对增强,尔后行政机关对农业税征收基本上没有再向法院提出实行请求。又如2005年以来合肥市加大旧城改造、管理违章建筑力度,该市触及城建的案子显着增多。
(三)区域差异大
案子类型在县区和城区不同,各城区之间不同也很大。乡村、城郊超生现象较多,触及土地等自然资源的对立相对杰出,其管辖法院受理计划生育、自然资源等案子较多,如涡阳县法院2005年8月检查触及计划生育案子53件,占当月行政非诉案子的68.8%。而市区则受行政机关散布影响较大。如合肥市庐阳区行政机关散布较会集,案子数量过大,导致该法院的实行力气超负荷。此外,各地行政机关法制教育状况和法令意识程度也直接影响法院行政非诉案子的数量和类型。巢湖市行政非诉案子数量一向位居安徽省前列,其法制教育作业展开得比较好是重要原因。
(四)判决实行率高,支撑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力度大
判决准予实行10635件,占检查收案的90.1%。出于保护行政行为效能、支撑行政部分作业等考虑,法院经检查只需以为事实清楚,不影响行政行为作出的,即便程序上略有瑕疵,一般都会在要求补正的前提下准予实行。
(五)实行难度大
非诉实行案子比一般的实行案子难度更大,法院的积案压力很大。一是被实行人没有实行才能。如社会抚养费案子,但凡请求到法院实行的基本上都是日子困难的超生户,执结率很低。二是逾期滞纳金数额与被实行人实行才能距离过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51条规则,当事人逾期不实行行政处分决议的,作出行政处分决议的行政机关能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根据这一规则,被处分目标收到处分决议后假如既不请求复议也未申述,待其法定申述期届满行政机关当即请求实行的,加处分款已是主罚的2.25倍;若比及请求实行期限届满时请求实行,其加处分款就高达主罚的7.65倍。因为法令没有确认加处分款的最高限额,那些主罚金额较大的逾期滞纳金数额适当巨大,有的已超越本金乃至是本金的数倍,使被处分人无法接受,已不契合处分的原意,实行起来难度很大。对此,有的法院不论滞纳金只实行罚款主金额,或许在非诉行政行为双方同意下削减实行金额。三是部分详细行政行为存在合理性问题,被实行人冲突情绪大。一些详细行政行为具有合法性,但显失公平,如行政处分畸轻畸重,与被处分人的实践违法行为不相符;行政机关对同类性质、相同景象的违法者作出相差较大的罚款处分等,而人民法院对此不能检查。此外,行政处分短少必要极限,影响了被处分者的基本日子,如对一些经济困难户、下岗工人、老弱病残户等弱势群体偶尔违法运营也严厉予以处分并请求法院实行,还有一些对贫困户的拆迁请求实行可能会导致被实行人无家可归,这些案子被实行人对法院的实行作业非常冲突,难以实行。
二、行政非诉实行案子在检查与实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检查标准过于宽松
一方面,《关于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第95条所列的合法性检查标准比较广泛。何为“显着”难以界定,且规则不予实行的景象较少,各法院在检查时只能自行掌握。另一方面,法院存有支撑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思维或屈服于方方面面的压力。受查询法院表明,尽管行政机关请求实行的行政行为不少有程序上的瑕疵,但假如因而全都不予受理或不予实行,行政机关乃至当地党委领导定见较大,以为现阶段全不实行会不利于行政作业展开,危害行政机关形象。因而,法院对非诉请求的检查,只需不显着危害被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假如有瑕疵责令补正,需弥补资料的责令弥补资料,难免会呈现检查标准不行严厉的状况。
2.检查方法有局限性
现在,对行政行为进行书面检查的法院占63.6%,采纳书面检查与实践查询结合的法院占36.4%,实践中,实践查询的方法又分为造访、“面对面”问询、“背靠背”了解状况等多种形式,有19个法院采用了听证。法院只对行政非诉案子作书面检查,被请求人多不参加其间,因为未能充沛听取被请求人定见,简单形成行政相对人的利益遭到危害。
在听证制和申辩制的推广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首要,听证放在何阶段进行,如放在立案前,因不能收取费用,会加大法院的作业本钱;如放在立案后,行政机关预交了听证费,经检查若判决不予强制实行,行政机关会有定见。其次,被实行人下落不明,有些案子行政机关在作出详细行政行为时即以布告方法送达,增加了作业难度。再次,被实行人简单乘机搬运产业或外出逃避,不利于下一阶段的实行。
3.请求不契合规则
常见的如行政机关就法院无强制实行权的事项提出实行请求。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曾检查过一原因商场不契合消防要求,消防部分请求法院强制实行商场歇业的案子,因《消防法》明确规则应由政府责成有关行政部分实行,法院只能判决不予实行。又如请求实行期限不契合规则,行政相对人申述期限未满,或请求已逾期。此外,请求实行资料存在缺点的现象非常遍及,首要是请求实行的文书比较随意,不行标准。问卷查询显现,2005年8月份,要求请求人补正请求资料的168件,占8.1%,这一份额远低于笔者实地查询状况。被查询法院反映,请求资料存在缺点的状况适当遍及,曾经约占80%,并且重复补正,近两年大有好转,但仍有20%的资料需求补正。需补正的较多如送达回证,还有的行政机关送交法院的是复印件,需补交原件。现在计划生育类案子相对标准,需补正的较少。
4.详细行政行为自身存在瑕疵
一是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较为杰出,如执法人员在问询笔录上签字的较少;留置送达中送达回证上仅有送达人签名,行政机关没有约请当地底层安排人员或其他在场人员签字;内部评论笔录没有签名;法令文书不完善,漏引法令条文。二是行政机关在作出详细行政行为时适用法令过错。三是约束或掠夺相对人的权力,如不交待诉权。四是被请求实行主体不明乃至有误,常见的如行政机关在处分时以个体工商户所起的字号为被处分主体。一些被环保机关处分的个体工商户常常替换运营者或盘卖店面,有的爽性关门走人,法院实行时,该店面或已封闭,或已替换了运营者,或通过联营、合伙等方法以新的企业名义对外运营,但搜集了这些根据向银行出示要求冻住、扣划银行存款,因判决书载明的被实行人与新的企业名称不符,银行不予帮忙。又如公路局请求实行案子中,违法行为奉告书中被奉告主体填写的是驾驶员,处分决议书中被处分主体是挂号的车主或未办理过户的现车辆所有人,奉告主体与被处分主体纷歧致。
(二)实行中存在的问题
1.实行主体纷歧致
现在,安徽省由行政庭担任实行和由实行庭担任实行的状况各占一半。而实践上,行政庭与实行庭各实行一部分的状况许多,因为行政审判人员没有实行公务证,在需求采纳强制措施时只能请实行人员合作,或交由实行庭实行,还有的法院规则特定案子如征收社会抚养费案子交实行庭实行。实践查询显现,人民法庭担任实行的状况也适当遍及,宜州区法院人民法庭实行的非诉实行案子数量几近该院行政庭和实行庭实行非诉实行案子数量的总和。
2.行政机关职责意识不强
查询发现,有些行政机关对行政非诉不及时请求实行,而是等累积到必定数量后成批会集请求,这一方面形成法院检查、实行压力过大,一起也给相对人留出充沛的时刻做好应对预备,或不运营或搬运产业,形成难以实行。许多行政机关请求实行时不供给被实行人的产业头绪,立案后也不予合作,使案子无法获得发展。行政机关常将一些难实行案子或无实行才能的案子请求到法院,导致实行不能,案子积压,危害司法威望。行政机关对一些影响重大案子如拆迁、撤除违章建筑,在自己实行无果的状况下再请求法院实行。一方面法院经检查,以为详细行政行为根据缺乏,但行政机关对此不了解;另一方面,法院在政府实行的基础上再实行,失去了最佳实行机遇,实行难度加大,法院对实行不力的社会影响还要承当职责。因为行政机关不同意就此完结,案子只能间断或许超期。
3.对请求期限的了解纷歧
问卷查询显现,安徽省法院对《解说》第88条有关“申述期间届满”的规则了解和实践各不相同,大致有以下几种:(1)行政文书上所确认的申述期间;(2)行政判决收效之日起申述期间届满;(3)申述期间包括复议期间;(4)通过3个月的法定申述期;(5)复议期间加申述期间;(6)对行政机关未实行奉告责任的,有的以为是程序违法;有的要求行政机关奉告并撤回请求,从奉告次日起计算申述期间等等。
此外,大都法院以为请求实行期间“180日”过长,有的被实行人会乘机替换营业执照或设法逃避,损失实行机遇,且不利于进步行政效率。对“逾期请求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遍及以为条件过分宽松,何为“正当理由”难以掌握。
行政非诉实行期限一般为3个月,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则,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对详细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申述讼又不实行的,行政机关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或许依法强制实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第八十八条规则,行政机关请求法院强制实行其详细行政行为,应当自被实行人的法定申述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请求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则,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直接向法院提申述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一、行政非诉实行案子的首要特点
(一)检查案子数量巨大,成为底层法院行政审判作业的要点
2002年至2004年,安徽省法院共检查和实行各类行政非诉实行案子5152件,年均17174件,是同期行政一审案子数量的3.3倍。8月份的查询结果显现,99.6%的行政非诉实行案子会集在底层法院,每个底层法院当月均匀检查和实行20件。受查询法院表明,因为行政非诉实行案子远比行政案子多,并且其检查和实行适当消耗时刻和精力,因而现在此类案子已成为底层法院行政审判人员的首要作业内容。
(二)案子数量受方针影响较大
2002年至2004年,安徽省法院审实行政非诉实行案子分别为20908件、19708件、14036件,年均下降18%。其下降原因首要是行政行为方针性强,行政非诉实行案子的数量受国家和当地方针的影响很大,触及农税征收和农人负担的案子大幅削减,2002年安徽省审执农业案子7000件,2005年锐减为2096件。宣州区法院在1999年头受理了57件农人负担类案子,尔后两年一向没有受理过此类案子。2001年该院根据农业税费难收的实践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又重新开始受理、实行农业税收类案子,因为两年的累积,该年度的农业税收类案子猛增至1407件,是从前均匀水平的7.9倍,从而使行政非诉实行案子全年收案数达1658件,创历史最高水平,今后逐年削减。2004年3月中心关于全国要在5年内逐渐减征并终究免征农业税的方针出台后,安徽省大幅减征了农业税收,农人的税负减轻了许多,交税才能相对增强,尔后行政机关对农业税征收基本上没有再向法院提出实行请求。又如2005年以来合肥市加大旧城改造、管理违章建筑力度,该市触及城建的案子显着增多。
(三)区域差异大
案子类型在县区和城区不同,各城区之间不同也很大。乡村、城郊超生现象较多,触及土地等自然资源的对立相对杰出,其管辖法院受理计划生育、自然资源等案子较多,如涡阳县法院2005年8月检查触及计划生育案子53件,占当月行政非诉案子的68.8%。而市区则受行政机关散布影响较大。如合肥市庐阳区行政机关散布较会集,案子数量过大,导致该法院的实行力气超负荷。此外,各地行政机关法制教育状况和法令意识程度也直接影响法院行政非诉案子的数量和类型。巢湖市行政非诉案子数量一向位居安徽省前列,其法制教育作业展开得比较好是重要原因。
(四)判决实行率高,支撑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力度大
判决准予实行10635件,占检查收案的90.1%。出于保护行政行为效能、支撑行政部分作业等考虑,法院经检查只需以为事实清楚,不影响行政行为作出的,即便程序上略有瑕疵,一般都会在要求补正的前提下准予实行。
(五)实行难度大
非诉实行案子比一般的实行案子难度更大,法院的积案压力很大。一是被实行人没有实行才能。如社会抚养费案子,但凡请求到法院实行的基本上都是日子困难的超生户,执结率很低。二是逾期滞纳金数额与被实行人实行才能距离过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51条规则,当事人逾期不实行行政处分决议的,作出行政处分决议的行政机关能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根据这一规则,被处分目标收到处分决议后假如既不请求复议也未申述,待其法定申述期届满行政机关当即请求实行的,加处分款已是主罚的2.25倍;若比及请求实行期限届满时请求实行,其加处分款就高达主罚的7.65倍。因为法令没有确认加处分款的最高限额,那些主罚金额较大的逾期滞纳金数额适当巨大,有的已超越本金乃至是本金的数倍,使被处分人无法接受,已不契合处分的原意,实行起来难度很大。对此,有的法院不论滞纳金只实行罚款主金额,或许在非诉行政行为双方同意下削减实行金额。三是部分详细行政行为存在合理性问题,被实行人冲突情绪大。一些详细行政行为具有合法性,但显失公平,如行政处分畸轻畸重,与被处分人的实践违法行为不相符;行政机关对同类性质、相同景象的违法者作出相差较大的罚款处分等,而人民法院对此不能检查。此外,行政处分短少必要极限,影响了被处分者的基本日子,如对一些经济困难户、下岗工人、老弱病残户等弱势群体偶尔违法运营也严厉予以处分并请求法院实行,还有一些对贫困户的拆迁请求实行可能会导致被实行人无家可归,这些案子被实行人对法院的实行作业非常冲突,难以实行。
二、行政非诉实行案子在检查与实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1.检查标准过于宽松
一方面,《关于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第95条所列的合法性检查标准比较广泛。何为“显着”难以界定,且规则不予实行的景象较少,各法院在检查时只能自行掌握。另一方面,法院存有支撑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思维或屈服于方方面面的压力。受查询法院表明,尽管行政机关请求实行的行政行为不少有程序上的瑕疵,但假如因而全都不予受理或不予实行,行政机关乃至当地党委领导定见较大,以为现阶段全不实行会不利于行政作业展开,危害行政机关形象。因而,法院对非诉请求的检查,只需不显着危害被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假如有瑕疵责令补正,需弥补资料的责令弥补资料,难免会呈现检查标准不行严厉的状况。
2.检查方法有局限性
现在,对行政行为进行书面检查的法院占63.6%,采纳书面检查与实践查询结合的法院占36.4%,实践中,实践查询的方法又分为造访、“面对面”问询、“背靠背”了解状况等多种形式,有19个法院采用了听证。法院只对行政非诉案子作书面检查,被请求人多不参加其间,因为未能充沛听取被请求人定见,简单形成行政相对人的利益遭到危害。
在听证制和申辩制的推广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首要,听证放在何阶段进行,如放在立案前,因不能收取费用,会加大法院的作业本钱;如放在立案后,行政机关预交了听证费,经检查若判决不予强制实行,行政机关会有定见。其次,被实行人下落不明,有些案子行政机关在作出详细行政行为时即以布告方法送达,增加了作业难度。再次,被实行人简单乘机搬运产业或外出逃避,不利于下一阶段的实行。
3.请求不契合规则
常见的如行政机关就法院无强制实行权的事项提出实行请求。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曾检查过一原因商场不契合消防要求,消防部分请求法院强制实行商场歇业的案子,因《消防法》明确规则应由政府责成有关行政部分实行,法院只能判决不予实行。又如请求实行期限不契合规则,行政相对人申述期限未满,或请求已逾期。此外,请求实行资料存在缺点的现象非常遍及,首要是请求实行的文书比较随意,不行标准。问卷查询显现,2005年8月份,要求请求人补正请求资料的168件,占8.1%,这一份额远低于笔者实地查询状况。被查询法院反映,请求资料存在缺点的状况适当遍及,曾经约占80%,并且重复补正,近两年大有好转,但仍有20%的资料需求补正。需补正的较多如送达回证,还有的行政机关送交法院的是复印件,需补交原件。现在计划生育类案子相对标准,需补正的较少。
4.详细行政行为自身存在瑕疵
一是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较为杰出,如执法人员在问询笔录上签字的较少;留置送达中送达回证上仅有送达人签名,行政机关没有约请当地底层安排人员或其他在场人员签字;内部评论笔录没有签名;法令文书不完善,漏引法令条文。二是行政机关在作出详细行政行为时适用法令过错。三是约束或掠夺相对人的权力,如不交待诉权。四是被请求实行主体不明乃至有误,常见的如行政机关在处分时以个体工商户所起的字号为被处分主体。一些被环保机关处分的个体工商户常常替换运营者或盘卖店面,有的爽性关门走人,法院实行时,该店面或已封闭,或已替换了运营者,或通过联营、合伙等方法以新的企业名义对外运营,但搜集了这些根据向银行出示要求冻住、扣划银行存款,因判决书载明的被实行人与新的企业名称不符,银行不予帮忙。又如公路局请求实行案子中,违法行为奉告书中被奉告主体填写的是驾驶员,处分决议书中被处分主体是挂号的车主或未办理过户的现车辆所有人,奉告主体与被处分主体纷歧致。
(二)实行中存在的问题
1.实行主体纷歧致
现在,安徽省由行政庭担任实行和由实行庭担任实行的状况各占一半。而实践上,行政庭与实行庭各实行一部分的状况许多,因为行政审判人员没有实行公务证,在需求采纳强制措施时只能请实行人员合作,或交由实行庭实行,还有的法院规则特定案子如征收社会抚养费案子交实行庭实行。实践查询显现,人民法庭担任实行的状况也适当遍及,宜州区法院人民法庭实行的非诉实行案子数量几近该院行政庭和实行庭实行非诉实行案子数量的总和。
2.行政机关职责意识不强
查询发现,有些行政机关对行政非诉不及时请求实行,而是等累积到必定数量后成批会集请求,这一方面形成法院检查、实行压力过大,一起也给相对人留出充沛的时刻做好应对预备,或不运营或搬运产业,形成难以实行。许多行政机关请求实行时不供给被实行人的产业头绪,立案后也不予合作,使案子无法获得发展。行政机关常将一些难实行案子或无实行才能的案子请求到法院,导致实行不能,案子积压,危害司法威望。行政机关对一些影响重大案子如拆迁、撤除违章建筑,在自己实行无果的状况下再请求法院实行。一方面法院经检查,以为详细行政行为根据缺乏,但行政机关对此不了解;另一方面,法院在政府实行的基础上再实行,失去了最佳实行机遇,实行难度加大,法院对实行不力的社会影响还要承当职责。因为行政机关不同意就此完结,案子只能间断或许超期。
3.对请求期限的了解纷歧
问卷查询显现,安徽省法院对《解说》第88条有关“申述期间届满”的规则了解和实践各不相同,大致有以下几种:(1)行政文书上所确认的申述期间;(2)行政判决收效之日起申述期间届满;(3)申述期间包括复议期间;(4)通过3个月的法定申述期;(5)复议期间加申述期间;(6)对行政机关未实行奉告责任的,有的以为是程序违法;有的要求行政机关奉告并撤回请求,从奉告次日起计算申述期间等等。
此外,大都法院以为请求实行期间“180日”过长,有的被实行人会乘机替换营业执照或设法逃避,损失实行机遇,且不利于进步行政效率。对“逾期请求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遍及以为条件过分宽松,何为“正当理由”难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