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外国人登记结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7 16:15我国公民同外国人(包含常驻我国和暂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久居我国的外国侨胞)在我国境内请求成婚。男女双方当事人有必要共同到我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挂号机关请求挂号。那么,与外国人挂号成婚的手续是怎样的呢?具体内容请看听讼网小编介绍。
一、我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别离持有下列证件到婚姻挂号机关提出请求:
1、我国公民须持有:
1)自己户籍证明;
2)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作业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校园、作业、企业单位出具的自己名字、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作业、作业性质、请求与何人成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1)自己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分颁布的身份证件,或暂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胞须持有:
1)自己护照或替代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作业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校园、作业、企业单位出具的自己名字、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作业、作业性质、请求与何人成婚的证明。
二、检查挂号
婚姻挂号处理机关对当事人的请求应当进行检查,查明成婚请求是否契合成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问询,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供给有关证明资料,或进行必要的查询,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判定。
三、契合条件要求的,予以挂号
婚姻挂号机关对契合成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挂号,发给成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刊出其离婚证。但对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挂号请求,应在收到请求后一个月内处理挂号手续,发给成婚证。涉外婚姻的成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相片,并加盖处理涉外婚姻挂号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挂号专用章。
请求成婚挂号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许别人干与,不能取得所需证明时,婚姻挂号处理机关查明的确契合成婚条件的,应当予以挂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