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文件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5 00:03劳社厅函[2001]11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作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修建企业参与意外损伤稳妥问题的请示》(新劳社字[2001]25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工伤稳妥是社会稳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施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依照《劳作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作者有必要依法参与社会稳妥,交纳社会稳妥费”的规则,我国境内的企业不管是否参与了商业稳妥中的人身意外损伤稳妥,都有必要参与工伤险,并依法交纳工伤稳妥费。
人身意外损伤险不能代替工伤稳妥。企业在参与工伤稳妥的一起,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员工处理人身意外损伤稳妥。
二00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