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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交易安全撤销合同是否合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4 10:42
是否因为买卖安全不行吊销合同?
可是自己可否以法定人代表身份去限制XXX先生往后的权利,例如本公司承受由2003年10月起至今由XXX先生的全部行为,但往后全部抉择必须由本公司全部董事书面赞同。
自己是广州xx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董长,我是刚刚就任的。我发现公司前董事善于2002年10月尾宣布一份叫做『不行吊销之授权托付书』,自己发现托付授权书里并没有清晰将托付人不行以代为处理哪些工作列出,看来给他的权利太大。授权书内容如下:(托付方因工作需要托付XXX先生作为署理人,全权署理XX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的全部业务。XXX先生有权行使XX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全部为署理人权利。除XXX先生声明抛弃作为署理人外,本授权托付书为不行吊销之授权托付
到了2002年11月,XXX先生拿着本司公章并用XXX先生(自己)的名义与一所物流公司签定一份合同,为期十三年。自己更发现公司从2001年至今没有做年审,又没有在工商局上注册公司地址,土地更在2003年8月被列入搁置土地名单。这片土地是商住用处但XXX先生用作物流用处租给物流公司。与物流公司的合约中,本公司没有董事局抉择及公证书的咐件。这样能够吗?其实早在2004年4月前前董事长已假造董事会抉择想把公司财物转让给XXX先生开立之有限公司,幸亏自己及时发现,把事情揭露。
因为自己其时乃一名股东身份,权利有限。到本年XXX先生向咱们公司股东提出低价收买本公司股份,他对咱们说:『土地你们保不住,不如卖给我吧!』XXX先生出的价钱是基准地价之十五分之一。更甚的是3年来公司全部收入石沉大海。依据与物流公司的租约,由2003年11起大约30万1个月(4.5元1平方米),按金300万元。我知道XX有限公司能够向前董事长追究责任,而XXX先生依然逍遥法外。XXX先生是广州一所律师业务所之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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