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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项目经理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2 20:19
移用资金罪关于违法主体有必定的要求,不是全部人都能够构成此罪的,挂靠的项目司理不是正式的司理,那么挂靠的项目司理能够构成移用资金罪吗,移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怎么样的呢,关于主体有什么要求呢,和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挂靠项目司理能够构成移用资金罪吗
移用公司资产3个月以上,构成违法。挂靠的项目司理归于刑法规则的职务侵吞罪、移用资金罪的违法主体。挂靠的项目司理由于对外是以被挂靠的修建施工企业的名义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而相关对应责任均由修建施工企业承当,因而项目司理的职务违法的权源便是来自修建施工企业对其职位的授权。对挂靠运营而言,其本质特点是以修建施工企业出借或许租借企业资质为条件,在修建施工企业施工资质的出借或许租借中也必定伴随着对项目司理企业内部职位职权的录用,该录用即为职务授权。虽然修建施工企业在忍受挂靠并收取办理费的一起本身也存在必定的差错,可是依据权责一体,项目司理运用所颁发的职务便当,成心施行侵吞、移用企业资金的行为,其自己现已契合相应职务违法的主体要求。
概念及其构成
移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许假贷给别人,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或许虽未超越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损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资金的运用收益权,目标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全部或实践操控运用的全部以钱银方式表现出来的产业。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许假贷给别人,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 或许虽未超越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详细地说,它包含以下二种行为:
1、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许假贷给别人,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移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运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当条件而移用本单位资金,具用处主要是归个人运用或许假贷给别人运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移用数额较大,且时刻上超越三个月而未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违背公司法纳贿、侵出、移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的规则,移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许假贷给别人,虽未超越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移用时刻是否超越三个月以及超越三个月是否交还的约束,只需数额较大,且进行盈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就构成违法。所谓“盈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出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所谓“非法活动”。便是指将移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私运、赌博等活动。这儿的“数额较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违背公司法纳贿、侵吞、移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的规则,是指移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行为人只需具有上述三种行为中的一种就能够构本钱罪,而不需求一起具有,
上述移用资金行为有必要是运用职务上的便当,所谓运用职务上的便当,是指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中具有管埋、运营或许经手资产责任的经埋、厂长、财会人员、购销人员等,运用其具有的办理、分配、运用、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当条件,将资金挪作他用。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别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详细包含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司理、部厂]担任人和其他一般员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员工有必要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员工,包含团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员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全部其他员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托付,办理、运营国有产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移用公款罪的主体。
(四)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只能出于成心,即行为人明知自已在移用或假贷本单位资金,而且运用了职务上的便当,而仍成心为之。
依据移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咱们能够知道挂靠项目司理能够构成移用资金罪。所以,今后在必定一留意了,当然,挂靠项目司理假如施行了其他违法行为的话,也会构成其他的违法,若你需求了解,能够咨询听讼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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