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6 15:28
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包含监督查看的部分、监督查看部分的职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令职责包含民事职责、行政职责以及刑事职责,详细的内容请阅览下文。。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在总则部分对有关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查看作了原则性规则,并且在第三章专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查看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则。
1.监督查看的部分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第2款规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查看;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由其他部分监督查看的,依照其规则。”可见,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施行监督查看的机关首要有两类: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分;二是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部分,如质量监督、产品检验、物价等部分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进行监督查看。
2.监督查看部分的职权
县级以上监督查看部分在监督查看不正当行为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l)查问询询权。监督查看部分依照规则的程序问询被查看的运营音、好坏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供给证明材料或许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材料;被查看的运营音、好坏关系人和证明人应当照实供给有关材料或许状况。
(2)查询、仿制材料权。监督查看部分能够查询、仿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册、单据、文件、记载、事务函电和其他材料。
(3)查看资产权。关于归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资产,监督查看部分有权进行查看,必要时能够责令被查看的运营者阐明该产品的来历和数量,暂停出售,听候查看,不得搬运、藏匿、毁掉该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监督查看部分的工作人员监督查看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应当出示查看证件。这既是监督查看工作的程序之一,也是监督查看部分工作人员应恪守的职责。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令职责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则,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当的法令职责包含经济、民事职责、行政职责和刑事职责。
1.民事职责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则:运营者违背本法规则,给被危害的运营者形成危害的,应当承当危害补偿职责,被危害的运营者的丢失难以核算的,补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取得的赢利;并应当承当被危害的运营者因查询该运营者危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付出的合理费用。被危害的运营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则民事职责的含义在于维护合法运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危害,以及遭到实践危害时得以补偿。
2.行政职责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则的行政职责,要经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查看部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办来完成。这样规则的意图在于使被损坏的市场竞争次序得以康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则的行政职责的方式首要包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中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停业整顿以及撤消营业执照等方式。此外,还规则了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的行政处分。
当事人对监督查看部分的处分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处分决议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请求复议;对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复议决议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也能够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低于成本价的出售行为、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以及商业诽谤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没有规则与之对应的行政职责条款。对这些行为怎么进行行政处分,需求法令进一步作出清晰的规则。
3.刑事职责
刑事职责是对违法行为进行的最为严峻的法令制裁,适用于那些对其他运营者、顾客和社会经济次序危害严峻、情节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关于刑事职责,《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刑事职责的规则都是原则性的,确认详细的刑事职责要适用我国刑法的相应规则。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2款只规则“出售伪劣产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而《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详细规则了“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的详细惩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只规则“运营者采用材物或许其他手法进行贿赂以出售或许购买产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而《刑法》关于受贿罪和行贿罪都有相应的科罪量刑的规则。
此外,现行《刑法》还对许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刑事职责作出了详细的规则,比方,第221条规则了危害别人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罪;第222条规则了虚伪广告罪;第223条规则了勾结招标罪;第219条规则了侵略商业秘密罪。这些规则都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追查刑事职责的规则。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还对监督查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承当刑事职责的景象作出了规则。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在总则部分对有关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查看作了原则性规则,并且在第三章专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查看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则。
1.监督查看的部分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第2款规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查看;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由其他部分监督查看的,依照其规则。”可见,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施行监督查看的机关首要有两类: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分;二是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部分,如质量监督、产品检验、物价等部分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进行监督查看。
2.监督查看部分的职权
县级以上监督查看部分在监督查看不正当行为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l)查问询询权。监督查看部分依照规则的程序问询被查看的运营音、好坏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供给证明材料或许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材料;被查看的运营音、好坏关系人和证明人应当照实供给有关材料或许状况。
(2)查询、仿制材料权。监督查看部分能够查询、仿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册、单据、文件、记载、事务函电和其他材料。
(3)查看资产权。关于归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资产,监督查看部分有权进行查看,必要时能够责令被查看的运营者阐明该产品的来历和数量,暂停出售,听候查看,不得搬运、藏匿、毁掉该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监督查看部分的工作人员监督查看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应当出示查看证件。这既是监督查看工作的程序之一,也是监督查看部分工作人员应恪守的职责。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令职责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则,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当的法令职责包含经济、民事职责、行政职责和刑事职责。
1.民事职责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则:运营者违背本法规则,给被危害的运营者形成危害的,应当承当危害补偿职责,被危害的运营者的丢失难以核算的,补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取得的赢利;并应当承当被危害的运营者因查询该运营者危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付出的合理费用。被危害的运营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则民事职责的含义在于维护合法运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危害,以及遭到实践危害时得以补偿。
2.行政职责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则的行政职责,要经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查看部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办来完成。这样规则的意图在于使被损坏的市场竞争次序得以康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则的行政职责的方式首要包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中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停业整顿以及撤消营业执照等方式。此外,还规则了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的行政处分。
当事人对监督查看部分的处分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处分决议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请求复议;对复议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复议决议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也能够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低于成本价的出售行为、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以及商业诽谤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没有规则与之对应的行政职责条款。对这些行为怎么进行行政处分,需求法令进一步作出清晰的规则。
3.刑事职责
刑事职责是对违法行为进行的最为严峻的法令制裁,适用于那些对其他运营者、顾客和社会经济次序危害严峻、情节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关于刑事职责,《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刑事职责的规则都是原则性的,确认详细的刑事职责要适用我国刑法的相应规则。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2款只规则“出售伪劣产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而《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详细规则了“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的详细惩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只规则“运营者采用材物或许其他手法进行贿赂以出售或许购买产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职责”,而《刑法》关于受贿罪和行贿罪都有相应的科罪量刑的规则。
此外,现行《刑法》还对许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刑事职责作出了详细的规则,比方,第221条规则了危害别人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罪;第222条规则了虚伪广告罪;第223条规则了勾结招标罪;第219条规则了侵略商业秘密罪。这些规则都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追查刑事职责的规则。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还对监督查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承当刑事职责的景象作出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