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女职工怀孕遭解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30 21:40
女职工怀孕遭解聘怎么办
《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则: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劳作者要求持续实行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持续实行;劳作者不要求持续实行劳作合同或许劳作合同现已不能持续实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则付出赔偿金。
事例
车女士于2003年11月入职佛山某公司。劳作合同约好其工作岗位是行政主管,每月薪酬3000元。2004年5月,车女士发现自己怀孕。2004年8月,公司宣告书面通知,宣告免除两边的劳作合同。
车女士找到公司老板重复洽谈无果而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以为,该公司与车女士签定的劳作合同是合法有用的,而合同傍边并没有约好车女士若在雇佣期内怀孕要将其解雇,即便约好也是违法无效的.
因而,依照相关规则,女职工在特别劳作保护期间,劳作合同期限应主动连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时停止。法院判定该公司依法应按车女士的薪酬待遇,付出车女士孕期、哺乳期的的的薪酬总计5.7万元。
相关常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证法》第二十六条规则:任何单位不得以成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解雇女职工或许单独免除劳作合同。
2、《女职工劳作保护规则》第五条规则: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下降其基本薪酬,或许免除劳作合同。
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三十四条规则:除劳作法第二十五条规则的景象外,劳作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作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停止劳作合同。劳作合同的期限应主动连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停止。
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若干条文的阐明第二十九条规则:劳作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根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则免除劳作合同:(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