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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解除合同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10:51

《稳妥法》第十四条规则:除本法还有规则或许稳妥合同还有约好外,稳妥合同建立后,投保人能够免除稳妥合同。法条释义:
合同的免除,指合同有用建立后,当事人一方或两边依法行使免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除的法令行为。在一般合同中,合同的免除是遭到严厉约束的,我国合同法规则:合同依法建当即具有法令效力,任何一方不得私行改变或免除。稳妥合同与一般合同不同,一般说来,投保人能够随时提出免除稳妥合同,只要在法令还有规则或许稳妥合同还有约好时才不能免除。依据我国稳妥法的规则,货物运输稳妥合同及运输工具航程稳妥合同,稳妥职责一经开端,合同当事人不得免除稳妥合同。这是我国稳妥法对投保人免除权的仅有约束。假如稳妥合同清晰约好合同建立后投保人不得免除合同的,应当从其约好。
投保人免除合同的,稳妥合同自免除之日起归于消除,稳妥人依照稳妥合同应承当的职责也归于消除。对投保人交纳的稳妥费,稳妥人应依照法令或合同的规则,交还于投保人。在财产稳妥和短期人身稳妥合同中,稳妥职责开端前,投保人要求免除合同的,应当向稳妥人付出手续费,稳妥人应当交还稳妥费;稳妥职责开端后,投保人要求免除合同的,稳妥人能够收取自稳妥职责开端之日起至合同免除之日止期间的稳妥费,剩下部分交还投保人。在长时间人寿稳妥合同中,投保人免除稳妥合同,已交足两年以上稳妥费的,稳妥人应当交还稳妥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两年稳妥费的,稳妥人依照合同约好在扣除手续费后,交还稳妥费。此外,依照目前我国稳妥业通行的做法,长时间人寿稳妥合同,投保人于保单送达后十日内免除稳妥合同的,稳妥人将全额返还稳妥费,最多只能收取不超越十元的保单工本费。主持人提示:
我国稳妥法赋予了投保人极为广泛的合同免除权,投保人能够依据自己的毅力行使这种权力。但需求留意的是,一旦免除了稳妥合同,本来合同设定的稳妥保证就归于消除,发作灾祸或意外事故就不能再取得稳妥公司的补偿或给付。别的,在人寿稳妥中,假如在保单送达十天后免除稳妥合同,稳妥人只交还稳妥单的现金价值,在有些情况下,保单的现金价值会大大少于所交的稳妥费,从而会形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所以,草率退保并不是一种沉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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