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怎么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1 11:15
我国《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经济补偿按劳作者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每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薪酬的规范向劳作者付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作者付出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
劳作者月薪酬高于用人单位地点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规范按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数额付出,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越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酬是指劳作者在劳作合同免除或许停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酬。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怎样处理
假如用人单位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用人单位应承当什么职责?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作合同的前一日按月向劳作者依法付出两倍的薪酬,不满一个月的,按计薪日折算,并与劳作者补订书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与用人单位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作者停止劳作联系,并按照《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则付出经济补偿
劳作者月薪酬高于用人单位地点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规范按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数额付出,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越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酬是指劳作者在劳作合同免除或许停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酬。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怎样处理
假如用人单位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用人单位应承当什么职责?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作合同的前一日按月向劳作者依法付出两倍的薪酬,不满一个月的,按计薪日折算,并与劳作者补订书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与用人单位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作者停止劳作联系,并按照《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则付出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