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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的法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0 07:58
患者的病历材料是证照案子现实的材料,有的医疗组织为了躲避法令职责,或许会对病历材料动手脚,这是违背法令规则的,是需求承当相应的法令职责的。那么,涂抹、假造、藏匿、毁掉病历的法令职责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涂抹、假造、藏匿、毁掉病历的法令职责
其一是行政处分的职责: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是客观、实在、精确、及时、完好,涂抹病例行为破坏了病历的客观性、实在性、精确性和完好性,违背《医疗事故处理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和《医疗组织病历办理规则》的规则:禁止任何人涂抹、假造、藏匿、毁掉、争夺、盗取病历。因而涂抹病历是一种违背卫生行政法规的行为,不论其涂抹病历的目的是什么,医方都应当都到行政办理部分的处分。这种处分的根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法令》第5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第37条规则,前者规则:涂抹、假造、藏匿、毁掉病历材料的医疗组织或许其他有关组织应“由卫生行政部分责令改正,给予正告;对负有职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许纪律处分;情节严峻的,由原发证部分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许资格证书”,这首要是对医疗组织做出的处分。后者规则首要针对执业医生个人的处分:藏匿、假造或许私行毁掉医学文书及有关材料的,应由卫生行政部分给于正告或许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峻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其二是刑事处分的职责:
涂抹病历不仅是违背卫生行政法的行为,还或许冒犯刑法。假如其涂抹目的是藏匿患者诊治的实在情况或许掩盖其失误,就可涉嫌刑法上的伪证罪;假如其单位办理人涉嫌指派、协助当事人涂抹病历,就可以被人认定为“协助当事人消灭、假造依据” ,或许因而被定为协助消灭、假造依据罪。(307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05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判定人、记载人、翻译人对与案子有重要联系的情节,成心作虚伪证明、判定、记载、翻译,目的栽赃别人或许藏匿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严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
2、第335条:医务人员由于严峻不负职责,形成就诊人逝世或许严峻危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医疗事故罪)
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第37条也规则藏匿、假造或许私行毁掉医学文书及有关材料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根据上述法令条款,假如以“医疗事故罪”申述医护人员的话,其涂抹病历的行为就或许被认定为“成心作虚伪证明”或“藏匿罪证”,如此以来,涂抹病例要冒承当刑事处分的危险就大大增加了。
其三是民事补偿的职责:
涂抹病历的医方应该承当什么样的民事职责?那种以为只需涂抹病历,医方就应当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观点是差错的。由于民法补偿的基本准则是补偿丢失,假如涂抹病历没有给患者形成丢失,也就没有补偿的根据。涂抹病历行为在什么情况下要负民事补偿?现在在医疗诉讼中适用“举证职责倒置的准则”,即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四条第八款规则: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组织就医疗行为与危害成果之间不存在因果联系既不存在医疗差错承当举证职责。在这种情况下,假如病方对涂抹病历的实在性提出异议,从而否定病历的依据效果,一旦这种建议被法官采用的话,医方就会失掉举证时机,导致举证不能,医方会因而在诉讼中败诉,承当补偿职责。
但需求指出的是,现存法规都明确规则了涂抹病历的行政或刑事处分职责,但没有也不或许规则病历涂抹必定承当民事补偿职责。因而说,医方承当涂抹病历行为所造成的民事职责的条件只能是涂抹行为导致病历内容失真而损失其依据效果,致使医方在医疗诉讼中因举证不能而败诉。脱离这个条件,就没有让医方承当民事补偿职责的法令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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