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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待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1 18:56

就事项目
处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待遇中止发放申报。
处理组织
申请人户籍地或居住地地点大街(乡、镇)社区业务受理服务中心。
就事根据
1、《上海市人民政府遵循国务院关于展开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辅导定见的施行定见》(沪府发[2011]88号)。
2、《关于施行〈上海市人民政府遵循国务院关于展开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辅导定见的施行定见〉若干问题处理定见的告诉》(沪人社农发[2012]32号)。
3、《上海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沪社基农(2012)63号)。
申办条件
1、不符合养老待遇收取条件的;
2、服刑、劳动教养的;
3、司法部门宣告逝世、确定为失踪或下落不明的。
申请资料
上述第2、3种景象人员,其家族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服刑、劳动教养的相关法律文书;
2、司法部门宣告逝世、确定为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司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就事程序
申请人到处理组织处理养老待遇中止发放申报。
审阅经过的,处理组织将《上海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改变承认表》交申请人签字承认,中止养老待遇发放。
处理期限
当场办结。
其他
待遇收取人员或其家族未按规则处理相关手续,区(县)经办组织能够直接进行中止发放操作。
申办表格
《上海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改变承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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