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方法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7 14:16你对房子租借合同了解多少呢?房子租借合同归于产业租借合同的一种比较重要的方式,可是它和一般的产业租借合同不同,房子租借合同具有自己的特征和自己的法令效能。那么房子租借合同的效能确定办法是什么呢?听讼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协助到您。
房子租借合同的特征
房子租借合同归于产业租借合同的一种重要方式,与一般产业租借合同比较具有如下特征:
1、房子租借合同是不动产租借合同。以租借物的品种为规范,租借合同能够分为动产租借合同和不动产租借合同。房子租借合同是以房子为标的物的合同,归于不动产租借合同。
2、合同的相对性会遭到法令的必定约束。具体表现为:①“生意不破租借”准则对房子受让人的约束。为维护承租人的利益,法令确立了“生意不破租借”准则。依据该准则,在租借期限内,租借房子的所有权发作变化的,原租借合同对承租人和房子受让人持续有用。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则,租借物在租借期间发作所有权变化的,不影响租借合同的效能。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产品房子租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则,房子租借期间租借人出售租借房子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告诉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期限最长不得超越二十年。《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则:“租借期限不得超越二十年。超越二十年的,超越部分无效。租借期间届满,当事人能够续订租借合同,但约好的租借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越二十年。
房子租借合同效能确定
对房子租借合同的效能首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检查:
(一)检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租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有有用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二)检查租借的标的物是否为法令法规制止租借。但只需法令法规没有制止租借的房子,都应是能够租借的。
而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子租借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房子不得租借:
1、未依法获得房子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决议查封或许以其他方式约束房地产权力的;
3、共有房子未获得共有人赞同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归于违法修建的;
6、不符合安全规范的;
7、已典当,未经典当权人赞同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则的;
9、有关法令、法规规则制止租借的其他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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