梭伦改革与雅典的土地所有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1 02:00何元国(湖北大学)
在雅典的前期历史上,梭伦变革无疑是一个严重事件。本文评论的是它与雅典土地问题的联系。西方学者普遍以为,与东方国家比较,古代希腊罗马的土地私有现象是较为杰出的。[1]由于材料的约束,学者们往往把雅典当作古希腊的标本,在土地问题上也不破例。明显,雅典土地私有制的树立是一个长时间的、突变的进程。在这一进程中,梭伦变革占有什么位置呢?西方学者如曼维尔以为,公元前7—6世纪雅典土地准则总的趋势是向着更明晰的私有方向开展,[2]在这一进程中,梭伦变革起了严重的效果。[3]在国内,有学者以为,梭伦变革标志着雅典土地私有制的正式建立,[4]这是笔者见到的最清晰的定论。笔者以为此定论尽管大致是正确的,可是过于必定,且有些证明略显勉强。这是由于证明的视点欠安所造成的,因而本文测验从一切权的视点,也便是从法令的视点来加以证明。这将对上述定论有所批改,还会给咱们带来新的启示。
一、一切权的权能和彻底土地一切权呈现的社会历史条件
一切权是社会(团体、国家等等)经过法令或许习气赋予一切人的一种分配物的权力,它是一个法令用语。一切制是关于一切权的完成、维护的社会准则,它是一个政治经济学概念。私有制便是个人一切制。在咱们国家,除个人一切制之外还有团体一切制和国家一切制,可是从一切权的视点讲,不管其主体是国家、团体仍是个人,都归于私权,而私权是相等的。“私有制”、“一切制”和“一切权”在英语中都是ownership或许property。“土地私有制”、“土地一切权”英语一般称为land ownership或许land tenure(占有、一切)。因而,从一切权的视点来看,土地私有制的建立意味着,某一社会中的成员对其土地具有社会赋予他的一切权,这一权力一起遭到社会的维护。
一切权的概念起源于罗马法。罗马法文献中没有“一切权”的界说,依据后世注释家的见地,一切权是“对物享有的最充沛,一般不受任何约束的权力。”[5]当然,一切权的行使是在法令答应的规模内,并非毫无约束。罗马法将一切权的权能细分为五项:占有权、运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和返还占有权。这五项权能是一切权的详细表现方式。现代民法对一切权权能的规则彻底来源于罗马法,不过归纳为占有权、用益权(运用权和收益权的合称)和处分权。[6]值得注意的是,古希腊人没有一个表达“一切权”的笼统词,[7]更没有三项权能的清晰表述。
只要这三项权能彻底,一切权才是完好的。有占有权,乃至处分权都不能构成完好的一切权。关于土地这种特别产业而言,特别如此,由于土地的价值就在于它的收益。目前我国农人承揽团体的土地便是一个很好的比方,他们能够运用,能够转让,但要担负国家和团体的各种责任。这些责任(金钱或许劳役的方式)要从农人的土地收入中拿出来(或许用土地收入养活自己来服劳役),因而土地的用益权就不彻底归于农人自己。从世界历史的规模来看,土地真实成为能够自在生意的产品,即其一切权是彻底的,首要呈现在西欧中世纪晚期鼓起的城市市民社会中。[8]在此之前的欧洲,包含希腊罗马,一切权都是不彻底的。其三项权能或多或少遭到约束。比方,神庙土地不答应个别家庭占有和无偿运用;团体如宗族往往约束土地转让给宗族之外的人;这里边用益权遭受的侵略最为荫蔽,如各项以国家名义征收的税,特别是土地税和产业税(当然是指超越必要极限的)。一切权的被侵略,最主要的还不是来自个人,而是来自团体、国家,也便是社会。任何一个社会都会严惩偷盗等侵略别人一切权的行为,比方,梭伦所拟定的法令中就有这样一条:夜盗可当场打死或许打伤并扭送至十一官(the Eleven)。[9]可是,团体、国家对一切权的侵略在许多情况下是被认可的,或许即便不被认可也不得不接受。这个问题在近代的欧洲是经过革新的暴力手段处理的。英国“光荣革新”之后的《权力法案》(1689年)第4条规则:纳税权归于议会,没有议会的赞同国王不能纳税。法国革新中公布的《人权与公民权宣言》第14条宣告:产业权是神圣不可侵略的权力。这是西方文明关于一切权的经典表述。但是,在古代社会,正如芬利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