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成立正当防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1 03:51青年王某,高中毕业后因没有考上大学,又不肯参与工作,成为无业游民。王某不久结识一帮“铁哥们儿”。因“铁哥们儿”好赌,王某便毛遂自荐,使用其住宅独门独户非常荫蔽的有利条件,每天晚上约请“铁哥们儿”到其居处打麻将赌钱。
王某自己自称“手气背”,从不参与赌钱,仅仅为其他“铁哥们儿”提供水、食等方面服务,遇紧急情况,王某还及时通风报信。作为报答,王某则要求几个参与赌博的哥儿们每天给其几百元的“好处费”。一朝一夕,这种买卖已成常规。
同村青年李某,从来游手好闲,游手好闲。一次偶尔的时机,李某发现了王某的“隐秘”。李某灵机一动,料定王某不敢张扬,想出一个“大发一笔而不担风险”的主见。1999年5月2日深夜1时许,李某蒙面持猎刀闯入王某房中,抢走赌资6000余元。王某吃了一个“哑巴亏”,又不敢报案,只得私自查访。总算,在王某的几个哥儿们的协助下,确定5月2日掠夺赌资的便是近来忽然阔绰起来的李某。
王某对此没有张扬,伺机报复李某。1999年11月5日,王某托言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与李某发作口角。口角中,王某忽然亮出预备已久的铁棍预备行凶。李某一见气势不妙,回身就逃。一瞬间王某追上,李某见无路可逃,便回头央求王某“放一马”,王某哪里肯听,举起铁棍照李某肩部就砸,意想打废李某一只臂膀。李某情急之下随手捡起一根木棍招架,想夺路而逃,殴斗中,李某木棍戳伤了王某的眼睛,而王某用铁棍打伤了李某的右肩。过后经医院确诊,王某右眼外伤失明,而李某右肩破坏性骨折,毕生残废。
依据上述案情,请答复下列问题:?
(1)王某在此案中构成何罪??
(2)李某掠夺赌场赌资的行为构成犯罪吗?构成何罪?为什么??
(3)李某在殴斗中戳伤王某右眼,形成王某右眼失明,李某与王某的行为是否都构成犯罪?为什么?
[答案]
(1)王某在此案中构成赌博罪、成心损伤罪,应当实施并罚。
(2)李某掠夺赌场赌资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构成掠夺罪。由于其片面上具有不合法的意图,客观上以暴力的方法当场抢走赌资,数额较大。尽管用于赌博的赌资是不合法的资产,依法应予以没收,但这并不影响李某掠夺罪的构成。
(3)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由于按照《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则,其行为契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归于正当防卫,而王某的行为则构成成心损伤罪,由于其片面上具有损伤别人(报复)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