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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调解有哪些方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1 17:06
发作医疗事故,需要对受害人的丢失予以补偿。两边能够洽谈处理,承认补偿数额,假如洽谈不成的,能够请第三人进行调停。那么,医疗事故调停有哪些办法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医疗事故调停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医患两边自行调停;两边对医疗事故的补偿职责达到一起洽谈定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两边当事人的基本状况、医疗事故的概略,以及两边洽谈承认的补偿金额等内容,并由两边签字承认。
(2)恳求卫生行政部门掌管调停;已承以为医疗事故的,两边当事人可恳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补偿问题进行调停。调停时,两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准则,根据相关法令规则核算补偿金。经调停,如达到一起定见的,两边签定调停协议书,两边应按调停书的内容实行职责。如调停不成,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停。
医疗事故补偿调停应遵从的准则
(一)自愿准则
医疗事故补偿调停是法令关于处理医疗事故民事职责争议的一种重要途径,是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行政部门是否进行调停,调停能否达到协议,都取决于医患两边当事人自愿赞同,卫生行政部门不能逼迫医患两边当事人进行调停。
二、自愿准则体现在:
榜首,医患两边当事人是否挑选调停的自愿。挑选行政调停是医患两边当事人的一种权力,不是有必要实行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是否进行调停要尊重当事人的挑选,并且这种挑选有必要是医患两边一起自愿的意思表明,一方不自愿也不能进行调停。在调停过程中,一方表明不愿意继续进行调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中止调停。
第二、医患两边当事人是否承受调停成果的自愿。医疗事故补偿调停触及对民事权力的处置,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任何单位都无权干与。卫生行政部门不能逼迫任何一方当事人承受补偿数额的主张。
(二)合法准则
卫生行政部门的调停活动和调停协议的内容有必要契合法令、法规的规则。调停过程中,医患两边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掌管下,能够互谅互让,能够妥协和退让,可是关于补偿数额的承认,应当依照法令规则的规范和项目核算,应当公平合理,不能超过法令规则的极限。调停协议的内容不得危害国家和公共利益。
两边对医疗事故的补偿职责达到一起洽谈定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两边当事人的基本状况、医疗事故的概略,以及两边洽谈承认的补偿金额等内容,并由两边签字承认。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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