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30 11:35南昌住宅公积金告贷条件是什么?凡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并按《南昌住宅公积金缴存管理方法》(以下简称《缴存方法》)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员工,均可请求公积金告贷。告贷人应一同具有下列条件:具有本市乡镇常住户口或有用居...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昌住宅公积金的告贷条件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南昌住宅公积金告贷条件是什么?
凡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并按《南昌住宅公积金缴存管理方法》(以下简称《缴存方法》)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员工,均可请求公积金告贷。
告贷人应一同具有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乡镇常住户口或有用居留身份,且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持有用居留身份的还须供给原居住地的户籍证明;
(二)有较安稳收入、信誉杰出,有归还告贷本息才能;
(三)告贷人或一起告贷人至请求公积金告贷时已按《缴存方法》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且对本次请求公积金告贷项目尚无提取使用过自己帐户内的住宅公积金;
(四)公积金告贷用于购买自住住宅的,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用于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必须有相关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赞同文件;
(五)具有符合规则的购买、缔造、翻建、大修房子必定份额的首付款或自有资金;
(六)赞同按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法进行担保;
(七)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八)异地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员工请求公积金告贷方法,另行拟定。
【南昌住宅公积金查询】告贷人的爱人作为一起告贷人,应当承当归还公积金告贷的连带职责。
告贷人的直系亲属或同户成员也能够作为一起告贷人,一起承当公积金告贷的归还职责。
告贷人还清公积金告贷,且在告贷期间无不良信誉记载的,若告贷人及其爱人再次购买自住住宅,自告贷结清之日起按《缴存方法》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2年(含2年)以上的,仍能够按规则请求公积金告贷。
不良信誉记载是指在告贷期间有接连三期或累计六期(含六期)以上未还款的记载。
告贷人请求公积金告贷额度不能满意购(建)自住住宅需求时,可一同向受托付银行请求商业性个人住宅告贷。公积金告贷与商业性个人住宅告贷结合构成组合告贷。组合告贷抵押权的获益人为管理中心和发放商业性个人住宅告贷的受托付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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