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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临时羁押最长期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31 15:20
社会的调和开展离不开法令的保证,对违背刑法相关规则的个人或团体是需求依法承受相应的刑事处分的。罪犯窜逃在外地,被拘押的期限是多久?下面跟从听讼网小编一同了解一下。
依据法令规则,看守所是关押未决犯的当地,也就是说法院的判决书下达且该判决书收效前,监犯均是关在看守所的。
一、侦办阶段(14天至8个月零7天不等)
我国法令没有直接规则看守所异地暂时拘押期限,但对每个阶段及状况作了具体规则,一般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拘押时刻不超越8个月零7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以为需求拘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检查同意。在特别状况下,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一日至四日。关于流窜作案、屡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严重嫌疑分子,提请检查同意的时刻能够延伸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同意拘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同意拘捕或许不同意拘捕的决议。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拘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告诉后当即开释,而且将执行状况及时告诉人民检察院。关于需求持续侦办,而且契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拘捕后的侦办拘押期限不得超越二个月。案情杂乱、期限届满不能完结的案子,能够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意延伸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移交起诉的案子,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议,严重、杂乱的案子,能够延伸半个月。
二、检查起诉阶段(1个月至3个半月)
案子到检察院之后,检查起诉期限为1个月,严重杂乱的案子能够延伸半个月。检察院经检查,以为需求补充侦办的案子,能够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办,补充侦办以二次为限,每次最长1个月。补充侦办结束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从头核算检查起诉期限。亦即需求补充侦办的案子,检查起诉阶段连同补充侦办的时刻最长为3个半月。不需补充侦办的案子检查起诉的期限为1月个至1个半月。
三、审判阶段(20天至2个半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子,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越一个半月。严重杂乱案子,能够再延伸1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子,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亦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子,20天内审结;一般案子1个月至1个半月宣判;严重杂乱案子最长审理期限为2个半月。
综上来看,异地暂时拘押一般犯罪嫌疑人要把三个阶段的时刻加在一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更多法令知识可登陆听讼网或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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